荔波县仲裁院“四招联动”提升仲裁办案质效
近年来,荔波县仲裁院严格遵循依法依规、及时高效、公平公正的原则,不断优化工作流程,提升办案效率与质量,高效化解劳动人事争议,促进全县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一是精研细学“强本领”。坚持将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学习作为能力建设核心,通过常态化开展业务学习会、案例剖析会,系统组织仲裁员、调解员参与专题培训,以学促干、以研提能,全方位锻造高素质仲裁队伍。截至目前,共召开业务学习会5次、案件分析会2次,组织仲裁员到县法院观摩劳动争议庭审学习活动2次。
二是严循规程“保规范”。创新实施案件受理、立案、庭审、调解、裁决、送达全流程标准化管理,严把程序关、事实关、定性关、法律关、文书关、送达关,以“精辟分析、精确定性、精准裁决”为标尺,打造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铁案工程”,全力提升仲裁公信力与权威性。截至目前,共收到仲裁申请材料45份,已立案受理劳动争议案件40起,已结案38起,涉及资金约125.42万元。
三是联动聚力“破难题”。建立“工会+法院+人社+司法”劳动争议纠纷多元化解协调机制,在全县8个乡(镇、街道)、3家事业单位、4家国有企业、5家非公有制企业建立了20个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聘任劳动(人事)专(兼)职调解员174名,不断加强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提升劳动争议处理联动机制的协调办案效能。
四是调解先行“提质效”。坚持“调裁结合,以调为主”办案原则,将“刚性”裁决与“柔情”调解有机结合,实行立案前调解、开庭前调解、庭审中调解、裁决前调解的“一案四调”制度,融合法律释明与心理疏导,让仲裁既有力度更显温度,实现案前能化解的不立案,庭前能和解的不审理,裁前能调解的慎裁决的高效解纷目标。今年以来共调解成功结案56件(含案外调解数),调解率达到7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