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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荔波县委党校关于公开比选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11 17:49:36 文章字号:[] 视力保护色:

为有效推进中共荔波县委党校独立办学整改工作,现拟对《中共荔波县委党校办学条件整改项目》开展政府招标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决定比选招标代理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通过比选方式确定招标代理机构1家,负责代理《中共荔波县委党校办学条件整改项目》的相关招标事宜。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若为企业应至少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5年银行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至递交比选资料前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征、免签、缓征、缓缴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6.具有政府采购项目的代理资格(须提供在“贵州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库登记备案的证明材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代理机构,拒绝其参与比选。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依据。

7.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服务行为2024年在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2次及以上一般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得报名。

8.有固定经营场所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报名所需资料及资格审查

1.比选申请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报名委托书原件(须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3.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4.报名的同时提交以上所需纸质资料1份到中共荔波县委党校综合教学楼102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纸质资料需按照比选申请人资格条件所需资料顺序装订)。

四、比选资料递交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7月11日至2025年7月21日(资料收取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5:00-18:00;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21日18点之前,逾期不再接收资料)。

2.地点:中共荔波县委党校综合教学楼102办公室。

3.要求:材料复印件均应加盖公章和骑缝章,所有材料一并装入一个文件袋或文件夹进行密封包装。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韦老师:13885441055



中共荔波县委党校

2025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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