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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猴与人长期争食荔波农民状告猴侵权
 

       

   “猕猴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但它老是爱偷吃庄稼,我们只能动口不动手,怎么办呢?”11月15日,荔波县洞塘乡尧所村下寨组的吴世荣、必达组的覃勇伟等农民向记者述说时满脸惆怅,因其庄稼常年来被山上的野生猕猴下山偷吃,他们满怀气愤,准备邀约当地村民状告猕猴侵犯他们的生存权。

   荔波县,地处贵州南部,与广西壮族自治区接壤,森林覆盖率倒70%以上,2007年6月,列入世界自然遗产名录。良好的生态环境,造就了世界上绝无仅有的森林生态系统,成为喀斯特地貌的动植物基因库。由于荔波县委、县政府近年来加大对生态的保护,常有猴群在全县各乡镇出没,这些猴群少则数十只,多则逾百只。每到农作物的生长和收获季节,便会跑到山下,大肆抢食农民地里的粮食,造成“人猴争食”的尴尬局面。为探访猴群及衍生出来的一系列问题,记者日前与贵州茂兰保护区管理局局长冉景丞来到荔波县各乡镇进行采访,详细了解猴群的分布和环境容纳量。 生态恢复 猴群逐年递增   

   11月15日,记者来到洞塘乡时,当地群众向记者详细介绍了猴群出现的经过。从上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保护区的建立和植被的不断恢复,气候得到了改善,该乡多个村组的山头出现了大量猴群,庄稼开始遭到破坏。

   记者在当地群众的带领下,经过一上午的山上寻找,未发现猕猴踪迹。茂兰保护区管理局局长冉景丞介绍,因庄稼已收割完毕,猴群已经跑到深山里,我们无法目睹猕猴的“芳容”。

   冉景丞告诉记者,由于荔波生态的恢复,猴群出现逐年递增的趋势。1989年,茂兰保护区建立时,科研人员调查统计荔波猕猴只有400多只,1995年统计时,猕猴已达500多只。目前,在荔波17个乡镇均发现猕猴偷吃百姓庄稼的损失报告,其数量将超过500只。

   糟蹋庄稼 猴与人争食   

   猴群经常偷吃庄稼的事,总让荔波当地农民群众很“脑火”。 去年10月10日,荔波县播尧乡拉仰组村民罗树英等也向记者诉说不少猴子经常下山盗取他们栽种的玉米、梨子、柿子、沙枣等作物,让他们忍无可忍。村民韦国宇说,他发现猴子出没偷盗的事情,已经不少于10次。

   荔波县洞塘乡尧所村下寨组的吴世荣告诉说,今年他家的4850多株玉米被猴子吃掉,猴子 “抢”走了几百斤玉米。来到尧所村必达组覃勇伟家,堂堂男儿擦着眼泪说:“我家的坡地较散,每天—早起来全家人就得分头行动上山驱猴,但每年总有不少玉米被猴群糟蹋掉。面对猴子只准吓、不准打,而现在山上的猴子有上百只,往往是这群走了,那群又来,真让你防不胜防。”   

   据了解,猴子不但破坏了群众山头周围的玉米,还对红薯、豌豆、胡豆、麦子等作物感兴趣。更令当地村民大为头痛的是,猴群其实吃不了多少粮食,但它们破坏的作物却很多。一年下来,每户农户都要损失数百斤玉米等农作物。

    庄稼损失 群众望赔偿   

    据茂兰保护区管理局调查统计,仅保护区范围内的翁昂、洞塘、永康3乡镇,猕猴盗吃玉米就高达12724.2斤,这不包括保护区外围的其他乡镇。另外,群众还发现野猪、熊及鼠类也对庄稼造成一定的损失。

   冉景丞介绍,荔波属于喀斯特地貌,每个洼地都是农地,群众栽种的玉米口感很好,猴子又容易得到,破坏再所难免,随着野生猴群的逐年增多,茂兰保护区领导可谓“绞尽脑汁”。

   据悉,2002年至今,保护区共用于野生动物损害农民庄稼补偿高达16万元。冉景丞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四条规定,因保护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造成农作物或者损失的由当地政府给予补偿,但地方政府从未补偿,群众意见大。

   国家野生动物保护协会关注荔波人猴战 近日,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王晓婷处长在省林业厅有关领导的陪同下,深入荔波茂兰保护区调查野生动物损害农民庄稼及资源分布情况。王晓婷希望当地政府要向农民宣传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律法规,让群众不能随意施毒、捕猎野生猴,同时,大家要想方设法为农户解决部分救灾粮款。

   冉景丞接受采访时认为,猕猴破坏庄稼未必说明猴群已经过多 ,如果测算环境容纳量后发现其数量过多,他们必将会采取人为控制,适当捕杀一部分,但在未调查清楚之前,任何人不能捕捉,违者将接受法律严惩。 (陈荣)

                                                                     稿件来源:黔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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