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0-726773 | 成文日期 | 2015-07-30 |
文号 | 发布时间 | 2015-07-30 | |
发布机构 | 是否有效 | ||
名称 | 朝府发(2015)2号 关于成立朝阳镇外立面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2 |
各村委会、各中小学、镇直各工作部门:
为加速同城化发展,努力构建朝阳与县城互补相依关系,实现朝阳“一年成势,三年成型,五年成城”目标,统一管理朝阳小城镇房屋外观相关规划建设、审核、风格设计等房屋外立面整治工作,经镇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朝阳镇房屋外立面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莫如铁(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莫廷军(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李 胜(镇党委委员、政府副镇长)
黎 波(镇党委委员、政法委书记)
蒙 军(镇党委委员、宣传统战委员)
韦祖吉(镇党委委员、朝阳派出所所长)
覃家永(镇镇长助理)
成 员:何胜洲(朝阳财政分局局长)
文林芳(镇规划建设环保办公室主任)
莫秉申(镇村镇建设管理中心负责人)
覃利恒(镇国土所所长)
罗 丽(镇司法所所长)
钱海洋(镇安监站负责人)
罗丁丁(镇党政办工作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莫廷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蒙军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文林芳、莫秉申为办公室成员。
朝阳镇人民政府
2015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