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4-1433565 | 成文日期 | |
文号 | 发布时间 | 2022-04-18 | |
发布机构 | 是否有效 | ||
名称 | 旅馆业特种行业行政许可审批承诺书 |
申请人姓名: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一)所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
(二)已知悉贵州省公安机关《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审批告知书》全部内容;
(三)能够满足公安机关通过《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审批告知书》告知的条件、标准和要求。不存在将旅馆开设在居民楼中等旅馆开设地点违法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
(四)提供公安机关告知的材料,所提供的申请材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五)在达到法定条件前,所申办的旅馆不得从事住宿经营活动;
(六)愿意承担不实承诺和违法承诺的责任,若提供虚假申办资料,或者承诺情况与实际情况不一致,不符合开设旅馆的许可条件要求的、自觉接受公安机关撤销旅馆业特种行业行政许可的决定、及时交回特种行业许可证;
(七)以上承诺是本申请人真实意思表示。
申请人: 公安机关:
(签字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承诺书》一式两份,申请人和公安机关各保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