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有关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函〔2019〕64号),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荔波县分中心编制《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荔波县分中心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获得本单位信息公开服务,可以按照《指南》所述方式申请获取信息。《指南》将随着本单位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更新和变化做出调整说明。
一、主动公开事项、形式
(一)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荔波县分中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包括以下方面:
1.中心概况:包括本部门简介、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组织机构、联系方式、中心位置。
2.通知公告:包括本部门通知公告、招标采购公告、中标公示。
3.工作动态:包括本部门工作最新动态、本部门年度工作、重点工。
4.政策法规:包括国家法规、行政法规、地方法规、政策解读。
5.信息公开:本部门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及涉外服务方面的信息。
6.办事指南:包括本部门工作文件、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业务办理流程等。
7.互动交流:包括我要投诉、信件处理、调查征集等。
8.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除以上方面外的本部门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中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
(一)公开范围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需要本单位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中心申请获取,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除外。中心依申请提供信息时,只提供本部门保存的现有文件或材料,没有义务根据申请人的要求收集整理材料、研究分析数据或作其他处理。
(二)申请步骤
申请人填写《申请表》(《申请表》可在荔波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或到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荔波县分中心领取)。采取书面方式,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采取口头方式申请。个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本单位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三)申请处理
1、本中心收到申请后,将在3个工作日内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中心掌握的政府信息,本中心受理科室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中心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中心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中心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中心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四)受理科室
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科室为:综合科。
地址:荔波县玉屏街道恩铭路15号政务服务大厅5楼(荔波县大剧院旁)。
办公时间: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联系电话:综合科:0854—3516007
电子信箱:lbxjyzx@163.com, 邮政编码:558400。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属于国家秘密的;
(二)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
(三)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造成不当侵害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
四、监督与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荔波县分中心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荔波县分中心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