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3-3463758 | 成文日期 | 2023-10-17 |
文号 | 发布时间 | 2023-10-17 | |
发布机构 | 是否有效 | ||
名称 | 荔波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报送工作制度 |
为进一步提高信息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建立科学的信息工作体系,推动信息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充分发挥信息工作在上情下达、下情上达、正确决策、科学管理、宣传服务中的重要作用,依据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信息报送内容
(一)本部门年度、季度和阶段性重点工作、主要措施、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二)本部门重要会议、阶段性工作部署、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三)本部门的重要工作举措、大型活动及取得的成效。
(四)本部门对上级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的办理落实情况。
(五)上级领导来本部门调查研究、检查工作、参加会议、发表讲话、现场办公情况及基层贯彻落实的情况。
(六)各地同行来本部门调查研究、学习交流的情况。
(七)具有推广价值和指导意义的工作经验,有参考价值的各种专题调研报告及领导需要的工作建议、意见和设想等。
(八)重大紧急情况或重大突发信息。
(九)本部门获得的各类奖励情况。
二、信息报送要求
(一)上报信息主题鲜明,文题相符,言简意赅,文字简练,数据详实。信息需注明撰稿人姓名。
(二)上报信息应有新意,积极反映新情况、新问题、新思路、新举措、新经验。
(三)上报信息应注重时效性,突出短、平、快特点,及时上报。会议动态类信息原则上在事情发生后1个工作日内上报,其他经验做法、问题建议类信息及时上报。
(四)上报信息必须真实可靠。信息中的事例、数字等应当力求准确,实事求是。重大事件上报前,必须核准事实。
(五)上报信息应加强综合性、调研性信息的报送,要注重工作经验、成效类信息的归纳总结报送,加大信息调研工作力度,力争每年报送4—6篇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调研信息。
(六)报送的动态信息字数一般控制在300字以内,综合信息控制在1000字以内,调研信息控制在5000字以内。
(七)信息报送:信息报送前先发分管领导审批,分管领导负责对信息的内容、质量进行审核把关,确定后再反馈至县局综合科收文员邮箱或负责信息工作人员的微信或钉钉或协同平台。
三、信息报送任务
(一)县局机关各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信息报送员要对部门业务熟练精通,准确掌握相关业务信息、数据。信息报送任务数:全年报送任务不少于40篇,其中经验做法、问题建议类政务信息不少于24篇(每月不少于2篇),工作调研不少于4期(每个季度至少各1期)。报送的信息和调研材料应紧扣市场监管工作实际,重大紧急情况或重大突发信息即时报送。
(二)各分局。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信息报送员要对部门业务熟练精通,准确掌握相关业务信息、数据。信息报送任务数:全年报送任务不少于36篇,其中经验做法、问题建议类政务信息不少于12篇(每月不少于1篇),工作调研不少于4期(每个季度至少各1期)。报送的信息和调研材料应紧扣市场监管工作实际,重大紧急情况或重大突发信息即时报送。
四、信息通报考核
(一)各部门分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信息报送工作负主要责任。
(二)根据信息报送采用情况,将信息的报送情况及采用情况纳入干部考核、表彰、评优工作。以实际采用信息量、发表并采用信息为准,对干部进行考核、表彰、评优。
(三)县局综合科每月对信息报送情况进行汇总通报。
(四)实行紧急突发信息迟报、漏报、瞒报一票否决制。即凡发生重要紧急信息瞒报、漏报一次或迟报二次,取消该部门当年信息工作评优资格;凡重大紧急信息瞒报、漏报一次或迟报二次,给予通报批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其他有关事项
(一)各部门将信息联络员于2023年4月25日前报县局综合科。
(二)本制度从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