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上级工作部署,为持续保持严厉打击知识产权违法违规代理行为的高压势态,有效维护行业秩序,有力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健康发展,根据《黔南州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黔南知发〔2022〕2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和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抢抓新国发2号文件政策机遇,深入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 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贵州省知识产权“十四五”规划和2035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远景目标纲要》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决策部署,按照省州局工作要求,坚持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与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相结合,针对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非正常专利申请、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申请等突出问题,重点整治非正常专利申请代理、恶意商标申请代理、无资质专利代理、伪造变造公文、以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等5类违法代理行为,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代理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净化知识产权代理行业秩序,切实提升知识产权代理服务质量,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知识产权服务。
二、重点整治任务
(一)依法查处非正常专利申请代理、恶意商标申请代理行为。加强对国家知识产权局反馈的非正常专利申请、恶意商标申请数据的追溯倒查,对非正常专利申请代理、恶意商标申请代理行为实施“零容忍”监管,一经查实,坚决处罚。对于反复代理、大量代理、撤回后再次提交等情节严重或明显恶意的,报请国家知识产权局从重处理,涉嫌骗取财政资助的,依法移交有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二)依法查处无资质专利代理行为。对于无资质专利代理行为,按照行政处罚法等有关规定从严认定违法所得,并将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恶意商标申请、拒不配合调查等行为作为从重处罚情节依法依规给予高倍数或顶格处罚。
(三)依法查处伪造变造公文、以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行为。对于伪造变造公文、以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等其他严重扰乱知识产权代理行业秩序的行为,依法从严从快查处,持续净化行业环境。
(四)依法加强平台型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综合治理。加强对本辖区电商平台的约谈指导,督促其依法落实经营者资质、服务质量、广告宣传等方面的审核把关和监督责任,及时关停违法知识产权代理商铺、删除链接,规范新模式知识产权代理服务。加强与广告、价格、反不正当竞争监管执法的协作配合,提升综合治理效果。
三、整治措施
(一)加强宣传教育,严格监督检查。加强对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引导诚实守信,规范执业,提升知识产权代理质量,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和知识产权代理行业正常秩序;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相关要求,对代理机构进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并及时将监督检查情况在“双随机监管平台”进行公开。创新监管方式,加强对互联网、展会、宣传广告信息监测,及时发现无资质专利代理、以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等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市场科;责任单位:县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分局)
(二)加强协同联动,落实信用惩戒。认真落实《专利法》《商标法》《专利代理条例》《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代理机构的主体资格、执业资质、年度报告、信息公示、执业行为、有关业务档案等情况进行检查,将存在相关违法情形的专利、商标代理机构及其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按要求对违法失信机构和人员实施重点监管,实现代理领域“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牵头单位:市场科;责任单位:消协及行政审批科,各分局)
(三)加强社会监督,强化行业自律。加强对守法合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的扶持力度,鼓励守法合规代理机构做大做强。通过各种工作渠道,指导本辖区创新主体慎选、优选代理机构。加强代理机构内部自律管理,对代理质量不高、内部管理不规范的代理机构,依法进行监管约谈,督促代理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勤勉敬业。鼓励社会监督、同业监督,加大对违反自律规范行为的惩戒曝光力度,引导代理机构和执业人员诚信经营、依法执业。(牵头单位:市场科;责任单位:各分局)
(四)依法重拳出击,严查违法行为。及时核查案件线索,结合日常举报投诉,严肃查处违法代理行为。对于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恶意商标申请行为实施“零容忍”监管,一经查实,坚决处罚。对于反复代理、大量代理、撤回后再次提交等情节严重或明显恶意的,报请国家知识产权局从重处理,涉嫌骗取财政资助的,依法移交有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无资质专利代理行为,按照行政处罚法等有关规定从严认定违法所得,并将代理非正常申请、拒不配合调查等行为作为从重处罚情节依法依规给予高倍数或顶格罚款,坚决执行对出租、出借资质机构的“双处罚”。对于伪造变造公文、以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等其他严重扰乱行业秩序的行为,依法从严从快查处,持续有力净化行业环境。(牵头单位:市场科;责任单位:县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分局)
(五)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强大震慑。通过各种QQ、微信工作群以及集中宣传等方式,向社会广泛宣传专项整治行动主要内容及经验做法;加强宣传引导,共同营造良好氛围;对于线索指向明确但未予处罚的无资质机构,集中公示曝光。同时,及时曝光违法典型案例,依法加强对各类违法代理案件涉及人员、股东和负责人等的曝光力度,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的信誉成本,形成强大震慑。(牵头单位:市场科;责任单位:县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办公室,各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