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波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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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荔波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主要负责人:覃启关

联系电话:0854-3616876

地址:荔波县樟江大楼第二办公区(四季花园旁)

工作时间:8:30--12:00,14:30--18:00

邮编:558400


(一)综合科办公室(负责人:罗鑫  电话:0854-3616876)


统筹协调各科室(中心)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宣传、安全保密、文稿起草、政务公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担局机关信息化建设工作。监督指导和承担退役军人事业资金管理、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和统计工作。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承担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承担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资待遇、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目标管理、考评推优、离退休干部等工作。承担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等日常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负责人:韦育艳  电话:0854-3610331)

承担退役军人相关服务工作;做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建设、舆论宣传、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和信访工作;组织开展自主择业、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和教育培训等工作;协调指导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做好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社会保障等工作;协助做好退役军人党的建设、行政关系、组织关系转接和档案移交工作,配合组织部门做好教育管理;负责做好退役军人来信来访、接待办理、心理疏导、权益咨询、政策解答、法律服务以及涉退役军人舆情收集、引导等工作;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政策宣传,推广和培树先进典型;组织开展针对退役军人的走访慰问、帮扶解困、化解矛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做好军属、烈属、伤病残军人、带病返乡退役军人等事务性工作;负责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资料整理、汇总分析等工作;负责辖区内退役军人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和维护;协助做好优抚政策落实;负责对申请符合享受抚恤生活补助的优抚对象录入全国优抚系统管理,以及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生活补助发放工作;负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和政策咨询;指导各乡(镇、街道)、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开展工作;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县烈士陵园工作中心(负责人:杨龙惠  电话:0854-3610331)

负责陵园建筑物的建设、维护和修缮;协助在全县范围内征集、整理、挖掘烈士文物(遗物)和资料、展示与革命斗争有关的文物、烈士斗争史料和遗物,做好陈列布展和日常维护保养;协助做好革命烈士的褒扬和宣传、革命传统教育活动、建立完善烈士档案、革命烈士骨灰的安葬、县域内革命烈士纪念设施管护等工作;做好来园接待工作;为社会各界及烈士亲属祭扫活动提供服务;负责烈士陵园内卫生、环境绿化和安全保卫工作;承担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等相关工作。指导开展英雄烈士纪念活动;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县军休服务中心(负责人:莫创立  电话:0854-3610331)

承担军队离退休干部(士官)及病故遗属、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企业困难军转干部生活待遇和政治待遇相关服务保障工作(含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无军籍职工),负责军休、军转干部、逐月领取退役金退役军人生活扶助、医疗保健、生活待遇费用发放和统计工作;负责全县军队离退休干部病故后善后事宜;完成上级及局领导班子交办的其他事务工作。

(五)县双拥工作服务中心(负责人:覃红岩  电话:0854-3616876)

协助做好全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及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性工作;负责处理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各种会议、活动的组织安排事宜、办理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和主任办公会议决定的事项、与省州双拥办的日常工作联系;负责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日常联系、协调工作,协助指导和检查成员单位的双拥工作;负责与各乡(镇、街道)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保持经常性的联系,及时指导协调处理有关事宜;对全县双拥工作的方针、政策,提出建议和措施;开展调查研究,收集掌握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驻荔各部队的双拥工作情况,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协调处理好现役军人和优抚对象来访来信;负责宣扬退役军人先进典型事迹;承办领导小组和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