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波县文化旅游发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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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荔波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主要负责人:石应喜    

联系电话:0854-3612166

地址:荔波县红船路5号

工作时间:8:30--12:00,14:30--18:00

邮编:558400

一、综合科。负责机关日常事务、文书、统计及财务、财产管理工作,负责人事、劳资、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协助局领导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组织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并实施;协调各科、所、队、馆、中心及乡镇站的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石翠玲  办公电话:0854-3612166

二、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文化艺术、文物、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著作权管理、体育、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拟定全县文化行政执法工作的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统一行使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体育、旅游市场行政执法职责;查处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违法行为;查处演出、艺术品经营及进出口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查处文化艺术经营、展览展播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查处网络文化、网络视听、网络出版等方面的违法经营活动;查处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查处可移动文物、不可移动文物、考古发掘、文物经营活动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方面的违法行为;查处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方面的违法出版活动和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中的违法经营活动;查处非法出版单位和个人的违法出版活动;查处著作权侵权行为;查处除制作、播出、传输等机构外的企业、个人和社会组织从事广播、电影、电视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查处安装和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中的违法行为;查处电影放映单位的违法行为;查处放映未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的电影片和走私放映盗版影片等违法活动;查处旅行社违法经营、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行为;查处导游等旅游从业人员为旅游者提供服务中的违法行为;查处旅游市场“低价游”、“黑导游”等违法违规行为;配合查处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设备及设立“黑广播”的违法行为;查处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活动、健身气功相关活动、体育竞赛、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中的违法行为;负责文化市场举报办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旅游投诉处理工作;负责本地区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案件的审理;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依照法律、法规履行旅游安全监管职责,参与旅游安全事故和旅游突发事件的救援和处置工作;依照法律法规开展的其他执法活动;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潘胜杰  办公电话:0854-3615266

三、邓恩铭故居管护中心。贯彻落实相关政策法规,对邓恩铭从事革命工作的红色文化遗产开展征集、挖掘整理、保护研究;建立邓恩铭红色文化遗产数据库,多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工作;依法依规对邓恩铭故居及陈列馆开展保护和修缮保养工作;组织开展相关项目、品牌的申报工作;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蒙铖   办公电话:0854-3612392

四、全域旅游发展促进中心。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旅游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省、州、县有关政策、规定;参与拟定我县旅游业战略目标,编制全县旅游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制定全县旅游业方面的相关制度。组织旅游资源普查;按照全县旅游发展规划,指导旅游景区(点)开发建设;指导旅游宾馆、饭店、旅游景区、度假区旅游设施建设;研究旅游投资方向,引导旅游业社会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负责旅游统计和旅游经济运行分析工作。参与拟定全县旅游业在国际国内旅游市场开发的总体战略;协助组织实施全县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国内外旅游市场促销活动;开展对外旅游业务交流;协助做好航线开发运营等工作。协助核准、审核管理权限内的旅行社工作,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工作,审查、申报全县旅游景区(点)、旅游度假区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工作。协助做好旅游业服务质量检查、交流,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及特种旅游事务管理工作,优秀旅游城市创建工作。协助局机关做好全县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发展与经济运行监测工作。指导旅游项目和旅游产品、旅游商品开发和生产销售。制定全县旅游行业教育培训规划;组织实施对本县旅游行业管理人员、旅游企业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协调旅游教育、培训机构做好旅游人才培养。参与旅游节庆活动策划、组织、协调。指导本县旅游行业社会团体开展工作;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李文妗瑶  办公电话:0854-3619430

五、文物保护中心。协助做好文物挖掘整理、保护研究和传承发展工作,建立全县文物数据库,开展文物保护、传承利用、宣传工作,编制文物保护规划和保护方案,对重大规划和方案的编制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组织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工作,开展文物旅游新业态研究和试点工作;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周子杰     0854-3612166

六、文化馆(荔波县民族艺术团、荔波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负责全县文化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并组织实施;管理全县文学、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组织 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指导检查乡镇、村级文化站(室)和局下 属文化事业机构文化工作,收集整理编纂我县民族民间文化遗产;做好图书资料发行管理及图书下乡活动,管理农家书屋项目建设;指导并协同教育部门抓好文化遗产进校园工作,负责文化培训、信息、动态工作。

负责人:宋志文    办公电话:0854-3614277

七、民族图书馆。负责收集、整理、保存文献信息并提供查阅、借阅及相关服务,开展社会教育;组织开展公益性讲座、培训、展览、读书交流及图书馆学研究活动;协助指导乡镇图书馆分馆开展评估达标和创建工作;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韦宏毅  办公电话:0854-3612166

八、体育运动服务中心。负责全县体育事业和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目 标,并组织实施;管理全县体育竞赛活动,指导乡镇、农村、学校、机关、社区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和竞技活动;负责体育技术培 训、信息、动态工作。

负责人:何学军    办公电话:0854-3612166

九、广电业务指导站。负责全县广播电视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并组织实施;管理全县广播电视工作,负责乡镇、农村广播电视业务指导和培训;负责全县广播电视工程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县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和管理。

负责人:蒙锡清     办公电话:0854-3612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