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波县卫生健康局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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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荔波县卫生健康局

主要负责人:吴文义

联系电话:0854-3611033

地址:荔波县渡船口社区

工作时间:8:30--12:00,14:30--18:00

邮编:558400

(一)综合科(负责人:陆景贤  电话:3612042)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宣传、国家安全、保密、政务公开、统计、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精神文明建设、重要事项考核督办、重点问题调研等工作。负责全县医疗卫生应急组织、协调及保障,承担机关和所属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审计、资金资产和绩效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卫生健康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法治建设、综治、信访维稳,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重大决策、重大执法决定、购买社会服务等事项的合法性审核以及卫生健康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法律顾问聘请等相关工作。

(二)政工人事人才科(负责人:谢玉照  电话:3611979)

负责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有关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承担机构编制管理及人才引进、招聘、培养、使用和管理等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系统内部干部人事统计、人事档案和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承担系统内部干部职工考核考评及职级晋升工作。负责系统内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推荐及聘任等相关工作。负责机关、本行业领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指导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负责统战和工会、妇联、青年工作委员会等群团工作。

(三)医政医管医改科(加挂中医民族医药发展科)(负责人:覃川  电话:3618743)

  负责拟订全县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全县卫生健康机构医疗服务、医疗质量评价和监督体系,承担卫生健康行政审批、资质认定及深化“放管服”改革等工作。负责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医疗卫生机构、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及系统行风建设,组织实施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负责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承担无偿献血宣传发动、血液安全管理、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等工作。负责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国家药物政策及基本药物制度等工作,承担相关政策的制定、执行和考核工作。负责拟订全县中医药、民族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医疗卫生保健机构中医药、民族医药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紧急医学救援、重大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保障工作。负责平安医院建设、医疗纠纷调解、组织医疗事故鉴定、对口帮扶、征兵体检、国防潜力调查、医学会等工作。

(四)疾病预防控制科(负责人:王小龙  电话:3615395)

负责1.拟订全县公共卫生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公共卫生综合管理、指导全县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项目;收集、分析全县居民健康状况信息,检查公共卫生政策落实情况。2. 负责乡村医生管理,规范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工作。3. 负责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拟订全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公共卫生相关疾病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协调全县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承担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与发布工作;负责全县地方病防治工作;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4. 拟订妇幼卫生保健发展规划,推进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和协调全县妇幼保健服务机构建设和业务工作。

(五)基层健康科(负责人:姚珍影  电话:3615069)

  负责组织实施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承担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全县基本公共卫生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管理和指导工作。负责拟订全县妇幼卫生健康发展规划,推进妇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母婴设施建设和生育技术服务的管理和指导工作。负责健康扶贫相关工作,承担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荔波建设工作。负责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等工作。负责拟定医养结合政策措施,承担老年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等老年健康工作。

(六)规划信息科(负责人:蒙仁豪  电话:3610470)

负责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指导县域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全县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设、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县卫生健康领域项目规划、储备申报及实施,承担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相关工作。负责招商引资、营商环境建设,承担全县医疗大健康产业相关工作。负责全县人口监测预警,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和优化生育政策相关建议,承担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制度的实施和管理。

(七)卫生健康指导中心(负责人:覃盛杰  电话:13885415441)

  负责协助开展国家卫生县城巩固、各级卫生乡镇(村)的创建巩固工作;协助指导城乡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和农村饮水水质监测工作,改善城乡环境卫生,普及卫生知识,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开展爱国卫生宣传和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开展社会动员、组织群众性卫生活动;

(八)核算中心(负责人:胡孝先  电话:3611250)

负责县卫生健康系统所辖各单位的资金结算、会计核算、预决算编制、会计监督等指导服务工作;负责会计资料的收集、编制、整理、归档,提供有关会计信息资料;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人口信息中心。(负责人:欧利稳  电话:13985089553)

  负责“县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等信息平台的建设、运行、维护、管理以及大数据应用等工作;负责开展各类人口健康服务调查及数据质量检查工作;负责出生人口性别平衡信息化工作;负责全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信息化管理工作;参与全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流动人口的发展动态监测和信息综合工作。

(十)继续医学教育中心(负责人:覃会单  电话:3611979)

  负责依据继续医学教育的有关规定和实施办法,制定全县卫生健康系统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计划;协助审核全县各卫生医疗机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申报及备案;协助开展全县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的审查,审核年度继续医学教育合格证书并报县人事局登记认定;协助做好继续医学教育合格作为卫生技术人员申报职称及执业注册必备条件的审核工作。协助做好卫生健康系统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培训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