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荔波县医疗保障局
主要负责人:蒙隽
联系电话:0854--3612986
地址:荔波县政务服务中心6楼、荔波县政务服务中心1楼。
工作时间:8:30--12:00,14:30--18:00
邮编:558400
荔波县医疗保障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负责人:覃桂江 电话:08543612986)组织拟订全县医疗保障工作规划。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综治(含法制信访维稳)、应急、值班、考核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重大事项的督查督办和调查研究、机关综合性文稿起草等有关工作。承担军民融合、扶贫开发、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相关工作。负责局机关党的建设、群团、统战、纪检、工会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局机关财务、社会保障等工作,承担组织指导本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牵头负责重大活动保障协调及后勤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专项资金管理、资产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及纳入机关统一财务管理单位的预决算、财务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办公地址:荔波县政务服务中心6楼)
(二)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基金监督科)(负责人:吴学鹏,0854-3618985)。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关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承办涉及本行业的行政应诉案件和信访事项回复。补充和完善县级医疗保障工作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全县医疗保障资金筹资和待遇政策的落实,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制度,健全大病保险、高额医疗保险制度,完善医疗救助制度,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承担县级拟新增两定机构的评估及参保人员申请门诊特殊病资格的专家评审工作。负责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及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严格执行国家、省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外的黔南州地方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严格执行州级统筹的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办公地址:荔波县政务服务中心6楼。)
上班时间:早上8:30—12:00,下午2:30—6:00(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
荔波县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区(一楼)0854-3615053(办理转诊备案 报销咨询);
(窗口业务:医保征缴,医保转移,医保退保退费,职工医保(生育)零星报销,职工门诊特殊病报销,医保(生育)待遇政策咨询,城乡医保报销、城乡医保门诊特殊病报销、城乡医保大病报销、转诊转院、异地备案)
上班时间:早上9:00—12:00,下午13: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