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波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3-01-17 09:57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及省、州、县工作要求,现公布荔波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项内容。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荔波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ibo.gov.cn)政府信息年报下载。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荔波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科(行政审批科)联系(地址:荔波县樟江大楼第二办公区1-2层,电话:0854-3612260,电子信箱:lbxjsj111@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荔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州、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由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按照条例、要点和实施意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紧紧围绕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重点环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创新公开形式、细化公开内容、增强公开实效,采取有力措施,强化督促检查,落实工作责任,全面推进本单位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2年我局法定主动公开信息共109条,其中,在线服务栏目公开信息42条,包括房地产政策解读、保障性住房申领、拆迁补偿情况、房源信息、房屋验收等内容;政务公开栏目公开信息7条,包括财政经费、安全生产等内容;政府部门(荔波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栏目公开信息60条,包括工作动态、机关简介、权责清单城乡建设等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项内部工作制度,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为申请人依法申请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2022年度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行政复议。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建立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审核管理制度和信息发布台账,严格信息发布流程,确保信息发布准确无误、及时有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强化“荔波县人民政府网”为第一信息平台,主动公开重要政府信息。二是加强“荔波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专栏建设,发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信息。三是对部分重要的公开信息,主要借助微信订阅号等政务新媒体平台予以发布。

(五)监督保障情况。成立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定期召开信息公开专题会议,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学习、宣传、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70.0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丰富,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各科室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展,方便群众查询。

2023年,我们将继续按照省州县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做好重点工作。一是加大公开力度。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州、县年度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认真做好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问题。二是加强学习教育。继续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学习与培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紧密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把握信息公开的重点和群众期盼,增强信息公开实效,保障信息公开工作便民高效。三是严格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和审核工作,确保能够按规定及时公开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荔波县住房和城乡建设  

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