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波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12 08:58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及省、州、县工作要求,现公布荔波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项内容。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311日至202312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荔波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ibo.gov.cn)政府信息年报下载。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荔波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科(行政审批科)联系(地址:荔波县樟江大楼第二办公区1-2层,电话:08543612260,电子信箱:lbxjsj111@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荔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省、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认真履行职责,强化思想责任意识,不断创新政务公开形式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结合住建领域工作,加强房地产、自建房等具体政务信息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推进本单位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3年荔波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定主动公开信息共105条,其中,在线服务栏目公开信息41条,包括房地产政策解读、保障性住房申领、拆迁补偿情况、房源信息、房屋验收合同范本内容;政务公开栏目公开信息6条,包括财政经费、应急管理、城镇供气等内容;政府部门(荔波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栏目公开信息58包括工作动态、机关简介、权责清单城乡建设等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项内部工作制度,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为申请人依法申请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2023年度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行政复议。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建立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审核管理制度和信息发布台账,严格信息发布流程,确保信息发布准确无误、及时有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强化信息收集渠道,确保信息准确无误,提升信息报送质量。二是加强荔波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专栏建设,发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信息。配合县政府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发布和信息审核。

(五)监督保障情况。成立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定期召开信息公开专题会议,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学习、宣传、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81.2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有待提高,工作人员对操作平台流程不够熟悉,对政务信息发布类别、发布内容不够了解,导致工作效率降低,工作质量下降。为此荔波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组织人员公开培训,加强督导力度,积极按照《条例》、工作职责进行专业业务培训,提高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

二、信息报送不够及时,出现漏报少报、未按照要求及时报送等情况出现。荔波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建立自查督查管理体系,加大自查力度,切实提高工作人员对人民政府服务网站工作的责任意识。

三、公开内容过于笼统、不具体、不全面、内容质量不高、过于杂糅的情况出现。荔波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根据政务信息专栏需求,积极与相关科室对接,要求优化信息报送质量,理清工作思路,突出工作重点,加强工作总结,不断提高公开信息质量的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荔波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