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刘子刚
职务:贵州省荔波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执法大队大队长
领导分工
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主持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全面工作。分管执法案件、涉诉、法治政府建设、住建领域(含消防)、人防、城乡规划、能源经济和信息化(含工业)、“双随机、一公开”、广告、涉案物品管理等方面工作,协助抓好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对分管工作的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信访维稳、保密、安全生产、干部监督管理负责。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城区第四网格、法规科、上亿片区城管执法科、执法保障科、住建执法科、案件办理科、能源执法科、玉屏执法科、涉案物品保管室、询问室、瑶山分局。
对接联系县委编办(涉及基层执法改革方面)、县司法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发展改革和商务局(涉及执法方面)、玉屏街道、瑶山瑶族乡等相关部门和乡镇。
刘子刚,男,水族,1979年6月出生,就读于贵州省荔波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贵州省委党校法律本科学校。
曾任贵州省荔波县应急服务保障中心副主任;贵州省荔波县城乡建设管理执法大队负责人;贵州省荔波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一大队大队长 ; 现任贵州省荔波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