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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波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15年市场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5-03-30 08:52:01 文章字号:[] 视力保护色: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0-726914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15-03-30
文  号: 荔市监发〔2015〕4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荔波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15年市场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荔波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15年市场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印发黔南州工商局2015年市场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南工商市〔2015〕3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市场监管工作,严打欺行霸市、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行为,维护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该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局各项工作部署,正确认识和把握工商行政管理改革的目标和方向,以规范市场秩序为目标,以深化改革统领工作,以加强法治建设贯穿市场监管工作始终,进一步转变监管理念、监管机制和监管方式,加快完善适应工商改革发展新要求的市场监管制度,不断提高市场监管能力,努力维护健康有序的市场秩序。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工商机关市场监管职能,坚持放管并重,实行宽进严管,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市场主体自主经营、公平竞争,消费者自由选择、自主消费,推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

二、成立荔波县市场监管局市场监管工作督查领导小组

组长:覃长会

副组长:莫学荣、吴   琼、罗光辉、刘晓飚、覃和艳、

莫华道

下设办公室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规范管理股,股室负责人负责具体日常事务。

三、切实抓好市场监管工作

(一)切实加强农资市场监管,深入开展2015年红盾护农行动。(完成时限2015年1-3季度)

按照总局关于开展2015年红盾护农行动的安排部署,切实加强农资市场监管,维护农资市场秩序,促进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明确监管职责,突出工作重点,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日常经营行为,落实“两账两票、一书一卡”等农资市场监管制度和自律制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加大农资市场商品质量抽检工作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布监测结果,迅速及时把不合格农资商品清除市场。各分局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积极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等违法行为,有效震慑不法分子,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积极推进农资市场监管信息化建设,着力抓好农资数据质量建设,提高农资市场监管信息化系统应用水平,提升农资市场监管效能。同时,大力开展合同帮农,促进农民增产增收。积极参与规范农业订单合同,严厉打击设置合同陷阱、骗取合同保证金等涉农合同欺诈违法行为,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二)积极开展创建诚信市场活动,推动我省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完成时限2015年1-4季度)

认真贯彻落实总局《关于加强商品交易市场规范管理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加强商品交易市场规范管理,坚持信用建设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继续推进诚信市场创建活动。按照总局的工作安排,组织开展“2014—2015年度诚信示范市场”公示工作,加大信用激励和信用约束力度,进一步增强市场参与创建、加强自律、诚信经营的意识,切实规范商品交易市场交易行为。要结合当地实际,积极加强行政指导和服务支持力度,按照诚信市场有关标准积极进行培育,对硬件施设及功能完善、管理制度符合条件的市场,积极创造条件,申报省级或国家级诚信示范市场。

(三)扎实开展成品油市场监管。(完成时限2015年2-4季度)

针对成品油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成品油市场日常监管,完善相关监管制度,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严厉查处扰乱成品油市场秩序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开展流通领域成品油市场质量抽检,加大成品油市场商品质量抽检的力度,扩大抽检的覆盖范围,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检结果,加大对销售质量不合格油品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促进油品质量提升。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对辖区内成品油经营企业特别是民营加油站的监管,及时建立成品油经营监管档案,明确监管目标、内容和责任,实施有效监控。对出现质量问题较为集中的民营加油站,加大行政指导和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其规范经营行为,守法经营。督促和指导成品油经营企业建立和完善购销台账、查验进货票证及油品质量等内部管理制度,实现成品油可追溯管理。

(四)加强旅游市场监管,促进旅游市场健康发展。(完成时限2015年1-4季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贵州省旅游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旅游市场监管职责,进一步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开放加快旅游业转型发展的若干意见》,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把加强旅游市场监管特别是假日旅游市场监管作为服务贵州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工作来抓。积极会同旅游主管部门,围绕重点旅游时段、重点旅游商品、重点旅游景区,强化旅游市场整治,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旅游商品等损害游客消费权益的行为,切实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促进贵广高铁“快进漫游”旅游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旅游合同监管,规范旅行社、旅游景区(点)经营行为,督促其守法经营,加大对旅游业经营者合同格式条款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力度,认真做好旅游合同争议行政调解工作;加强旅游商品特别是旅游工艺品、纪念品、农副土特产品等的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市场消费安全。

(五)积极推进汽车市场监管。(完成时限2015年1-4季度)

深入贯彻总局《关于加强汽车市场监管的指导意见》,进一步研究汽车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着力解决影响汽车市场健康发展的关键问题。制定、推广汽车销售合同示范文本、二手车销售合同示范文本等,规范汽车销售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积极探索二手车市场监管有效的方式方法,积极维护二手车市场秩序。

(六)查处取缔黑网吧。(完成时限2015年1、3季度)

严格依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规定,凡申请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必须符合注册登记条件,方可核发营业执照。一方面要全面清理检查校园周边有证网吧,针对辖区有证网吧再次进行逐一检查,全面掌握校园周边网吧开办和经营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另一方面要全面取缔校园周边黑网吧。特别是要对农村及城乡结合部的学校周边开展全面清查,加大巡查力度,发现一起,及时查处取缔一起。对已经取缔的黑网吧,要进行回头看,严防死灰复燃。

(七)加大文化经营单位的检查力度。(完成时限2015年1-4季度)

配合相关部门对无照经营的电子游戏厅、录像厅、棋牌室及食品店、餐饮店、医疗点等进行查处取缔,并加强市场巡查,防止反复。特别是对校园周边经营学生用品的各类经营户进行拉网式清查,重点查处假冒伪劣学生文化用品以及考试作弊器材、非法出版物等,保证学生的学习用品内容健康、质量安全。积极配合公安、教育、文化、出版等部门加大对文化市场的监管力度,清理取缔非法、违章的娱乐服务场所。

(八)开展“守合同重信用”确认公示活动,提升市场经营主体信用水平。(完成时限2015年1-2季度)

大力开展2014年度“守合同重信用”确认公示活动,严格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若干意见》的要求,积极探索信用体系建设规范,逐步完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信用标准体系,在全社会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氛围,为构建信用体系打下良好的舆论基础。同时,推行规范的合同示范文本,规范市场经营主体交易行为。

(九)加大对“霸王条款”整治力度,加强合同违法行为查处,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完成时限2015年1-4季度)

1.加强合同格式条款备案工作。按照《贵州省合同监督条例》的规定,加强商品房买卖合同、供水、供电、供气等涉及民生的重点行业和公用事业的合同格式条款备案工作,从源头清理不公平格式条款。

2.加强不公平格式条款查处工作。按照《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的规定,结合各地实际,关注民生,以商品房买卖合同、供水、供电、供气等合同格式条款为重点,严厉查处经营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3.加强对合同欺诈行为的查处。按照《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贵州省合同监督条例》的规定,大力查处利用合同进行欺诈的行为,重点查处一批合同案件,维护市场秩序。

(十)统筹兼顾做好其他市场监管工作。(完成时限2015年1-4季度)

依据职责,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三电”专项整治、拍卖、野生动物保护、禽流感防控、粮食、棉花等其他市场监管相关工作,切实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

四、工作要求

(一)督查安排及材料上报。各分局要认真开展工作,加强干部队伍教育,要有服务大局的意识和高度的工作责任感,确保干部队伍不出问题、流通领域市场监管不出问题。县局督查组将对各分局季度工作开展情况每半年开展1次督查,各分局工作落实情况请分别于3月31日、6月30日、9月30日、12月9日前反馈到县局市场规范管理股。

(二)督查内容。督查组采取听汇报、看资料、实地走访抽查的形式,对各分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各分局每季度要有工作小结,半年、全年有工作总结(要有工作数据),每季度有3期市场监管工作信息简报。全年要有1个市场监管工作亮点,1个典型案例,以及工作图片等资料。

荔波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5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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