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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荔波县创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 普惠县”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03-22 11:48:57 文章字号:[] 视力保护色: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1-1029637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1-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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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关于《荔波县创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 普惠县”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不断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切实推进全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和持续健康发展,保障学龄前儿童平等接受教育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20〕1号)我县创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需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此方案。

二、总体目标:使我县创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规范有序,按期完成各项工作,2021年5月底前通过州级初核6月底前通过省级评估12月底前通过认定

三、主要内容:方案由七大版块组成,第一版块指导思想主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健康发展,更好实现幼有所育第二版块创建原则。一是紧扣标准,明确任务原则,二是细化措施,扎实推进原则,三是以评促建,以评促改原则。第三版块发展目标。即2021年5月底前通过州级初核6月底前通过省级评估12月底前通过认定第四版块工作措施。主要从科学统筹创建提升普及普惠水平加强政府保障力度提升保教质量和育人水平等四个方面开展工作第五版块组织领导。主要是组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第六版块工作步骤工作分为启动阶段(2021年1-2月)推进实施阶段(2021年3-4月)接受评估阶段(2021年5-12月)三个阶段进行。第七版块工作要求主要体现对创建工作提出要求。

四、出台意义让创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规范有序,按期完成各项任务。推进全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和持续健康发展,保障学龄前儿童平等接受教育实现幼有所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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