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波县民政局关于荔波县第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47号代表建议的答复(A)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5-973505 | 信息分类: | 建议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5-07-17 | |
文 号: | 是否有效: | ||
名 称: | 荔波县民政局关于荔波县第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47号代表建议的答复(A) |
白玉河、莫珍言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农村老年活动中心,丰富农村老年人文化娱乐活动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县高度重视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在财政投入方面,2021年以来我县累计投入7,037.91万元,重点支持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其中: 3,700.61万元用于甲良、佳荣、黎明关等6个敬老院建设、提质改造等,177.8万元用于兴旺社区、古城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 735.54万元用于流浪乞讨救助中心养老康复楼建设;32.8万元用于农村养老互助幸福院建设;2,219.69万元用于荔波县社会中心福利院提质改造项目; 29.47万元用于适老化改造项目;143万元用于农村文化活动场所建设。截止2024年底,我县统计建有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农村幸福院、养老服务站、老年人活动中心等)数量28个,目前正在建设的有4个(荔波县黎明关乡西竹村养老站、荔波县玉屏街道板旺村农村幸福院、荔波县玉屏街道水尧村、荔波县茂兰镇洞湖村),预计2025年底,全县农村养老服务设施达32个。
二、下步工作计划
(一)全面核查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情况
加强与各部门沟通协作,组织相关人员实地调研,全面排查摸清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存量、使用率等情况,同时结合老年人口分布情况,制定合理改造规划方案,提高我县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数量和规模,丰富农村老年人文化娱乐活动。
(二)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养老服务认识
贯彻落实国家养老服务优惠政策,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宣传力度,提高农村居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认识,发动广大群众主动配合、积极参与农村养服务设施建设工作,发挥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社会效益。
(三)多方筹措保障项目建设资金
一是将上级部门每年分配的福彩公益金按实际需求和比例用于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二是积极谋划优质项目,积极向上争资争项,争取更多项目建设资金,保障农村养老服务设施项目建设。三是对接相关部门,出台政策简化审批流程、调整税收优惠等,吸引鼓励社会资本、多方力量参与建设和运营,推动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通过配备医疗、康复、娱乐等设施,引入专业养老服务团队提供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等优质服务,确保农村养老服务设施长效运营,进一步完善和提升农村老年人文化娱乐活动。
荔波县民政局
2025年7月7日
(可公开发布)
(联系人:姚燕超;联系电话:13767977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