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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波县林业局2015年度信息公开报告

发布时间:2016-01-08 03:23:53 文章字号:[] 视力保护色:

2015荔波县林业局以深入实施国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为主线,严格按照县政府的要求,以打造“阳光行政窗口,高效办公平台,便民利民载体”为目标,以优化发展环境、保障民主权利、推动经济科学发展为重点,按照“规范、高效、优质、便民”的要求,构建政务公开服务平台,扩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机制,推进了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方向延伸,促进了全局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突出重点,关注民生

 1.围绕解决群众办事难问题进行公开。今年我局公开重点是继续围绕群众办事难问题进行简政放权,优化办事流程,在去年工作基础上,我们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相关要求,由 行政审批股和林政股牵头、参与,对涉及全局的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梳理,并在信息平台公示,最大程度方便百姓。

 2.围绕热点、难点进行公开。我局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围绕车辆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和上级拨付的大额资金分配使用情况逐款、逐项向职工群众公开。

 3.注重载体,延伸公开。重点围绕职工最低生活保障、社会养老保险等信息公开,重点对申报的低保户办事流程向社会公开。

 (二)活化公开载体建设,延伸公开触角

 一是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公开栏、会议、新闻媒体、报纸等载体的作用,力求延伸公开触角,更大范围的让职工、群众、社会各界知晓。二是拓展行政服务大厅服务功能。指派两名人员进驻大厅办公,使群众办事在依据、标准、程序、收费等达到统一。

 (三)完善机制,保证落实

 1.加强领导,齐抓共管。按照上级要求,成立了荔波县林业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各站所指派专人负责本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2.完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机制。一是完善依申请公开协调机制,对申请信息涉及多行政主体的,按照首问负责的原则,由受理部门协调相关部门形成答复意见,并告知申请人。 二是依托政府信息网上公开管理系统,建立网上依申请公开机制,网站支持各种表单下载,做好受理、办理、反馈等工作,依法保障申请人知情权。三是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围绕全局中心工作,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公开重要会议、重要活动、决策部署。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8条,其中,公文32条,其它文件45,工作政务信息131。主要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栏等形式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5年度,县林业局未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本年度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

 、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林业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很多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个别站所对推行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认为信息公开可有可无,觉得信息公开更新很麻烦;二是工作开展落实不够。工作进展迟缓,更新不及时,成效不明显;三是监督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健全、监督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被动接受上级检查的多,自觉进行自查和抽查的少,对查出的问题整改不够及时。

 (二)改进措施

针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林业局将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工作责任,确保信息公开常态长效运行。一是强化学习,提高认识。进一步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信息公开条例》,切实提高认识,更新观念,严格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做到把应公开的信息全部及时地公开,二是认真组织人员参加培训,提高水平。认真参加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意识和水平,增强处理信息的能力,充分挖掘可供公开的信息资源,丰富信息公开的类别,增加信息公开的数量。三是加强宣传,形成氛围。进一步加强宣传《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目的、意义,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和干部职工的认知度和参与度,让广大群众和干部职工自觉参与到信息公开工作中来,形成共同参与、相互配合。

 

 

荔波县林业局        

2016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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