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波县国土资源局2015年度信息公开年报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我局认真开展各项工作,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15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局主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为:国有土地301宗,总面积383444.48平方米,其中办理初始登记为154宗,面积为279017平方米,变更土地使用权登记为147宗,面积为104427.48平方米;农村宅基地使用权110宗,其中初始登记为108宗,面积为14404.03平方米,变更登记为2宗,面积为430.62平方米、
机构上主要公开内容为:主要领导信息、机构设置情况和机构职能;行政执法主要公开本单位的行政职责,明确执法机构、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承诺事项主要公开本单位的服务内容、服务时限、服务监督等;其他信息主要公开我局主要领导活动情况、重要工作动态信息等。 重大事项都会通过门户网站、荔波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报纸、电视等媒体向公众及时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本年度未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述的情况 本年度未受理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述。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好的做法 1、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监督考评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2、对要求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我局按照要求全部在门户网站上及时予以公开。对部分重要的公开信息,主要借助报纸、期刊、杂志、电视等公共媒体予以发布。 3、为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在局网站设置专门栏目,提供查阅和下载有关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在局网站主页公布接受咨询电话号码,接受群众对有关土地政策、信访、土地有关办理事项等方面的咨询和查询。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5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较上一年有了一定的提高,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为:一是各科室工作人员对政务信息公开的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主动公开信息内容广度和深度还不够,公开的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提升。为此,我局下一步工作重点是,加强对信息联络人员的培训,提高机关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与学习。加强信息联络人与各业务科室的衔接和沟通,并努力使信息收集与公开同步,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到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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