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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荔波县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三年会战实施方案(2015-2017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13 12:35:49 文章字号:[] 视力保护色:

关于印发荔波县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三年会战实施方案(2015-2017年)的通知

各民族乡、镇人民政府,玉屏街道办事处,县府各有关部门:

《荔波县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三年会战实施方案(2015-2017年)》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荔波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13日

 

 

荔波县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三年会战实施方案(2015-2017年)

为进一步加快我县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通信网络质量,扩大网络覆盖、优化网络结构、改善网络性能,改善投资环境,为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根据《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三年会战方案的通知》(黔南府办发〔2015〕7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贵州省大力发展大数据产业为契机,深入贯彻《贵州省信息基础设施条例》,抢抓贵州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三年会战有利时机,按照省“一年补短板、两年不落后、三年要领先”的总体要求,围绕州“一圈两翼”区域经济发展战略,坚持“以基础设施建设为前提,以产业发展为驱动,以信息应用为主导”的发展思路,适度超前、重点突破,推动信息基础设施加快建设,以基础兴产业,以基础促消费,推动以大数据为引领的信息产业发展水平和信息消费能力迈上新台阶,为我县经济社会加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二、工作目标

2015-2017年,全县信息基础设施投资 2亿元以上,分年度投资不少于0.66、0.67、0.67亿元,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基本达到全州平均发展水平。

——宽带接入方便快捷。加快光纤城域网升级改造,推进FTTH建设力度,逐步提高乡镇家庭光纤入户覆盖率。到2017年,新建成光缆线路31公里,光缆线路总长度超过60 公里;新增光纤到户覆盖家庭达到 0.93 万户,光纤到户覆盖率达到10%以上;新增3G/LTH基站120个,3G/LTH基站总数达到198 个以上,新建4G基站36个,实现高速公路宽带信号无缝连续覆盖。农村宽带接入能力超过5Mbps,行政村通宽带比例达到100%。

——用户规模不断扩大。2015年,实现主要城镇移动互联网全覆盖。到2017年,固定互联网用户数达到0.75万户,3G/LTH移动互联网用户数达到2万户,城市有线电视网络双向化改造覆盖用户规模超过1.5万户,农村家庭数字电视用户规模超过0.14万户。

——消费能力大幅提升。大力发展信息服务业,以信息带动新兴消费,培育信息消费需求,促进电子商务平台发展;全县信息消费量年均增长30%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骨干网络优化工程。支持通信运营商申请引入大容量波分系统,逐步向环状拓扑演进,持续优化网络架构。加快新一代互联网建设,在新建信息基础设施中推广应用IPV6,推进已建信息基础IPV6基础升级改造。

(责任单位:工信局<商务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广电网络公司)

(二)实施城镇网络覆盖工程。坚持信息基础设施“先行一步”发展思路,全面提升宽带接入能力,改善网络服务质量。加快光纤城域网扩容升级改造,实施光纤接入网建设,新建城区同步实现光纤到户,推进老城区光纤到楼入户改造,到2017年光纤到户覆盖家庭达到2万户。加快3G/LTH网络建设,到2017年实现高速公路3G/LTH宽带信号无缝连续覆盖。全面完成广电网络双向改造目标。

(责任单位:工信局<商务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文体广电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广电网络公司)

(三)实施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工程。严格执行《贵州省信息基础设施条例》,新建城镇新区、各类园区、旅游景区、商务楼宇、住宅小区等地下管道、配线管网、机房和设备间等公共信息基础设施应当由建设单位按照相关标准随项目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在新建、改(扩)建地下管道、铁塔、杆路、光缆、基站等信息基础设施时,具备条件的应当共建,已建的应当共享,防止重复建设。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学校、交通枢纽、展馆、旅游景区等公共机构及公共服务场所,要率先开放所属建筑物以及附属设施用于支持基站、管道、线路、室内分布系统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责任单位: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广电网络公司)

(四)实施企业网络应用工程。积极推进中小企业提高宽带接入和应用水平,大力推动电子商务、物流信息平台在企业应用进程。深入开展“数字企业”专项活动,加快推动全县企业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全面提升企业信息化水平,促进企业转型升级。

(责任单位:工信局<商务局>、科技和知识产权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广电网络公司)

(五)实施农村宽带延伸工程。按照“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小康讯行动计划要求,围绕建设宽带融合、普遍服务的“小康讯”总体目标,进一步理清思路,强化协调,加快建设,狠抓“小康讯”项目落地,切实提高通信网络农村覆盖和服务质量,2015年要确保“小康讯”行动全面完成。继续推进有线数字电视村寨延伸工程,采用有线(无线)覆盖方式和直播卫星“村村通”或“户户通”方式实施新农村示范点广播电视覆盖工程建设,将广播影视覆盖工程建设与新农村建设同步进行,到2017年,农村家庭数字电视延伸覆盖数新增 800户。

(责任单位:工信局<商务局>、文体广电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广电网络公司)

(六)实施智慧荔波旅游工程。依托“云上贵州”基础平台,利用政府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开放,构建智慧荔波旅游服务平台,创造政府与社会共同参与的智慧城市建设模式。充分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成果有效推动服务型政府建设,通过提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最终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启动旅游信息化平台建设,重点打造荔波樟江智慧旅游景区示范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工信局<商务局>、住建局、旅游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

(七)实施信息消费培育工程。依托“7+N”云工程,重点围绕社保、医疗、教育、养老、就业、公共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社区服务、家庭服务等领域开展消费服务。支持电子商务、物流平台建设,推进电子商务应用,构建农特产品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加强政府与淘宝等电商企业的合作,培育电子商务龙头企业。

(责任单位:县直相关部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县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全县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三年会战,研究解决会战过程中的重大事项。负责统筹协调会战日常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对会战实施调度和督查。

(责任单位:工信局<商务局>)

(二)深化改革创新。加快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共建共享,避免重复建设,提高使用效率。推进开放宽带接入网业务试点,鼓励民间资本参与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业务运营。推动通信运营商制定宽带资费优惠政策,降低大数据企企业租赁互联网宽带资费水平。

(责任单位:工信局<商务局>、财政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广电网络公司)

(三)强化财政支持。2015-2017年,参照州级模式建立地方财政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争取省、州各类资金用于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贷款贴息支持。

(责任单位:发改局、科技知识产权局、财政局、工信局<商务局>)

(四)拓宽融资渠道。推进专业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加大对宽带应用服务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宽带应用服务企业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积极争取省、州基础电信运营公司及广电网络公司加大对我县的投资力度。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吸引社会资本投资。

(责任单位:科技知识产权局、工信局<商务局>、财政局、金融办、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广电网络公司)

(五)妥善处理问题。协调解决通信传输管道线路建设涉及的房屋拆迁、绿化占用、道路挖掘等影响施工的各类问题。各相关部门不得擅自改动或迁移信息基础设施线路及其他电信基础设施,特殊情况必须改动或迁移的,应与基础设施产权人积极协调,妥善制定改动或迁移方案。

(责任单位:县直相关部门)

(六)依法保护建设。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贵州省信息基础设施条例》。县国土资源局、住建局等管理部门要将信息基础设施纳入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县交通运输局要将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同步纳入高速公路设施规划建设;县公安局要联合相关职能部门监督指导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工作,加大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力度,依法严厉打击侵占、哄抢、盗窃、损毁信息基础设施的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发改局、工信局<商务局>、公安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文体广电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广电网络公司)

(七)强化基础管理。各相关部门在调整城乡规划及受保护信息基础设施时,应当征求信息基础设施经营者的意见。需要占用或利用基础设施时,应当充分利用产权单位已有预埋管道,其建设程序、赔(补)偿和收费标准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进一步增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协调工作的整体合力,加强与通信公司的沟通与协调,强化资源整合优化,保护土地资源,提高现有资源使用效率,具备条件的应当共建,已建的应当共享,避免重复建设。

(责任单位:县直相关部门、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广电网络公司)

(八)保障网络安全。强化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管理,推动建立高效的安全事件应对协调机制。采用多种方式提升重要物理路由、网络节点、应用基础设施的可靠性,保障网络畅通和应急需求。完善现有互联网网络安全保护系统,加强对关键设备、应用的检测评估能力建设,提升应对网络病毒、网络攻击、非法入侵等网络安全事件的防护能力,保障信息基础设施运营业务连续性。

(责任单位:工信局<商务局>、文体广电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广电网络公司)

(九)强化宣传引导。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新闻单位要配合做好舆论引导,普及相关科学知识,形成全社会理解和支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浓厚氛围。通信和广电运营企业要依法做好建设工程的公告公示,明确改造时间、内容等具体事项,保障用户的合法权益。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工信局<商务局>、文体广电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广电网络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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