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荔波县纪委 荔波县监察委员会关于印发《荔波县纪委县监委领导班子成员2019年重点课题调研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纪(工)委,县委巡察办(组),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委机关内设部门、直属单位:
《荔波县纪委县监委领导班子成员2019年重点课题调研工作方案》已经主要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荔波县纪委
荔波县监察委员会
2019年5月20日
荔波县纪委县监委领导班子成员2019年重点课题调研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省、州纪委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年工作要求,结合荔波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县纪委县监委重点工作任务,以解决新形势和监察体制改革后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新问题、新情况为着力点,鼓励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不断推动工作改革创新,现将县纪委县监委领导班子成员2019年重点课题调研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中央纪委、十二届省纪委、十一届州纪委历次全会精神,重点围绕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纪检监察工作中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新时代全面履行纪委监委主责主业的新思路、新举措,形成一批具有指导实践创新和解决实际问题的研究成果,为新时期全县纪检监察工作提供理论支撑。
二、时间安排
(一)启动阶段。5月-6月,领导班子成员选定调研方向,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调研方式、时间、路线安排、责任人等,草拟调研提纲,做好调研前的有关准备工作。
(二)实施阶段。6月-9月,整合资源、人员等,深入到实地创新开展调研,对收集的问题、意见、建议进行归类梳理,分析研究,组织参与调研人员撰写调研报告。
(三)结题阶段。各调研组于10月15日前将调研情况和调研报告提交县纪委县监委调研法规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由调研法规室汇总报主要领导审定后呈报州纪委州监委。
三、课题分工
(一)关于县级层面反腐败斗争情况的调查研究。调研了解县级层面的反腐败斗争由压倒性态势转变为压倒性胜利的具体体现,在形势下反腐败斗争工作中存在的严峻性和复杂性问题,为下一步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找准重点和着力点。
牵头领导:瞿远伏
责任单位:办公室
(二)关于存在重复访越级访问题的调查研究。采取发放调查问卷、走访反映人、审查信访卷宗等方式,了解重复访越级访问题的特点,存在的原因,探索解决重复访、越级访突出问题的有效对策。
牵头领导:莫孟莲
责任单位:信访室
(三)新时期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监督管理方面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调研了解当前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在监督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分析监督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创造性地提出对策建议。
牵头领导:雷仁帮
责任单位:干部监督室
(四)荔波县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安全问题研究。重点查找办案安全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牵头领导:何超江
责任单位:案件监督管理室
(五)落实两个责任与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调查研究。调研了解当前全县在落实两个责任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落实两个责任与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之间的联系,创造性地提出对策建议。
牵头领导:莫生波
责任单位:党风政风监督室
(六)浅谈执纪问责的溯及力的问题。探索分析当前执纪问责追诉问题,突出了解监督执纪问责的时效性和影响力,认真分析监督执纪问责终身制的必要性,提出执纪问责的溯及力的对策和建议。
牵头领导:覃永平
责任单位:第二纪检监察室
(七)探索如何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在监督、执纪、问责中的作用。监察体制改革后,通过对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模式的调研,了解其如何对监管部门开展监督工作,如何有效将监管触角延伸到一线,从而破解派驻工作在监督、执纪、问责中的地位及作用。
牵头领导:唐敏
责任单位: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注重发挥领导带头示范作用。各课题组牵头领导要亲自带着问题到一线开展调研,全面了解情况、深入研究问题,指导责任单位找到破解难题的办法和路径,并对撰写的调研课题报告提出具体要求。各责任单位要在牵头领导的指导下,负责调研的组织、推进等工作,确保调研工作高质量、高标准完成。
(二)注重成果转化及运用。各课题组要坚持问题导向,根据调研工作方案,结合工和实际,聚焦突出问题,明确调研重点,深入思考研究,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要注重调研成果转化,既要制定长效机制解决问题,又要总结经验,推广好的做法,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三)加强督促指导。办公室要及时跟踪了解各课题组推进工作进度,督促责任科室按时保质完成课题调研任务。原则上,6月10日前,各课题组要启动相关工作,深入开展集中调研,10月15日前,各课题组要形成调研报告,分别向县纪委常委会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