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波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做好法治建设责任落实工作规定及相关文件要求,我局结合城乡建设工作实际,大力宣传法律知识、积极弘扬法治精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为各项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
一是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住建行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重点工作,定期听取法治建设进展情况汇报,对重点工作进行督导。严格执行班子集体依法决策程序,及时强化项目活动的可行性、合理性和可控性,对可能引发重大问题的事项进行评估,使重大事项决策更具科学性。按照“党组书记负总责、班子成员联动配合”原则,成立了以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法治工作,配齐配强工作力量,构建起责任明晰、协同配合的法治工作闭环体系。二是积极参与谋划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始终坚持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任务亲自督导,定期牵头研究推进法治工作,牵头谋划制定年度法治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并将其纳入全局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切实做到与住建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适时掌握新情况、把握新动向、调整新策略,有效推动了法治工作任务的落实落细。
(二)加强学法用法思想理念建设
一是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组会及干部例会学习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党内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充分了解到党中央、国务院推进依法治国的信心和决心,是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关键举措。2024年组织学习法律法规及依法行政20余次。二是严格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明确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必须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五大法定程序制度。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将公众参与贯穿重大行政决策的全过程,通过广泛听取意见、凝聚各方共识。三是加强行业普法宣教。我局按照“谁监管、谁负责、谁宣传、谁释法”的原则,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充分利用“6.26”国际禁毒日、“八五”普法日、国家安全日等重要节日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法律咨询、以案释法等活动及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大力宣传和普及城市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营造学法用法、安全生产等氛围,提升广大住建从业人员法律意识和安全生产意识。2024年共开展安全生产月、质量月宣传活动等共30余次,共发放安全生产、房产交易、燃气使用、物业等宣传资料600多份,张贴宣传标语100余条,上门进行普法宣传20余次,接受咨询1000余次。
(三)不断完善制度规范程序
我局通过建章立制,规范程序,加强监督,把依法行政过程纳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提高了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一是深化机关效能建设。我局在开展自由裁量权、梳理行政职权的基础上,认真对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新“三定”方案,逐项核对本机关的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依据、行政执法职权内容,对发生调整、新增或减少变化的,按要求进行进一步梳理。二是着力完善各项法治制度。我局认真落实相关责任,将依法行政和城乡建设任务同部署同落实。逐步建立健全了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政务公开制度及法律顾问制度等并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重大项目建设、重要管理事项中的合法性审查把关作用。规范行政执法监督。三是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检查制度。严格监督本部门行政执法情况,确保行政执法中不出现不合法、不公正、事实不清、超越职权,违反法定程序等问题,进而减少行政复议产生。设立投诉、举报电话、信箱,敢于曝光亮丑,跟踪督查,限期整改。自觉接受县人大、政协、司法、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
(四)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认真落实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严格执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提高行政审批便民化、高效化、透明化水平,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一窗受理”,精简审批事项,压缩审批时限。二是加强违法案件查处工作。联合县综合执法局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燃气安全检查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项目移交综合执法局进行行政处罚。三是积极做好“两降一升”工作。我局组织召开“两降一升”重点指标工作会,进一步提升行政依循法律的能力和水平,切实降低行政复议机关被纠错率,确保行政机关出庭应诉率达到100%。四是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健全完善住建局政务公开制度,扎实做好政务公开栏建设,及时更新政务公开栏目信息,着力抓好部门办事流程公开,严格落实每周更新政府网站信息及法定公开内容,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新媒体平台的作用,宣传政务工作动态以及各种惠企惠民政策。五是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和合同审查制度。合理运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为我局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执法进行法制审核。六是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和清理。我局认真落实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依法按程序报送审查,同时定期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和审查,确保了规范性文件的时效性、稳定性、严肃性。七是扎实做好贵州省“双随机”抽查管理系统录入工作。在全县监督企业中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建立健全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促进了我县行政执法行为逐渐规范,合理确定年度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确保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充分运用现代技术手段,不断提高内部监管实效。对建筑企业、房开企业、物业企业及燃气企业每月进行1次抽查。八是依法处置好各类信访及矛盾纠纷案件。按照《信访工作条例》规定依法办理信访案件,着力稳控,及时消除了个别重大信访隐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九是切实抓好执法队伍建设。坚持“依法建制,以制治局,严格管理”的原则,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以制度管人管事,经常组织行政干部队伍围绕执法、执纪、勤纪、廉政等方面出现的问题自查自纠,针对队伍中存在的问题,开展专题教育整顿,不断提高监督执法水平,建设了一支风气良好的行政队伍。
二、存在问题与原因分析
今年以来,我局在推进依法行政、法治建设工作方面我局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法治宣传及法律知识学习存在薄弱环节。理论的系统性学习不够,以事务工作代替政治理论学习,缺乏对政治理论的系统研究、深刻理解和经常性学习。普法宣传深度不够。由于条件和人员所限,在宣传方式、宣传途径上虽有部分创新,但主要还是以传统学习和宣传方式为主,存在普法的宣传面不广泛、不平衡问题。
(二)法治建设措施成效不明显。全局学法意识还不够浓厚,时而存在以文件传达文件、以会议传达会议的情况,致使法治工作成效不明显。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有待加强。部分干部职工对法治工作的认识还不够深入,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依法协调和处理各种问题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现有执法人员法治思维、执法能力均有待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工作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以解决住建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加快法治建设步伐,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二)工作目标
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实现法治建设工作的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适应广大人民群众对城市建设管理方面法律知识的实际需求,通过深入扎实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使广大居民群众自觉学习、遵守城市建设管理方面法律法规的意识进一步提高,促进住建系统广大工作人员良好的法治理念、法律素养进一步形成,依法行政、服务百姓的能力普遍增强,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工作措施
一是加强法治学习提升能力。加大对全局干部法律知识的培训,增强法治思维,注重修炼内功,加强对本行业领域法律法规的学习,全面熟悉本行业领域执法职权事项,强化法律法规在日常检查中的实践应用。二是优化法律顾问审核决策辅助。严格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做好对政府合同、决策以及规范性文件等的事前法律审核,风险把控,优化法律问题咨询的效率和质量,有效降低行政风险。三是坚持普法和业务工作相结合。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和重要专项治理活动,多形式多渠道开展行业法规宣传培训,加快普法阵地建设。在执法、接待信访的过程中实现面对面普法,增强当事人的学法意识,守法意识,用法意识,提升行业法治环境。四是加大执法力度。树立执法意识,树立“防范在前、执法为重”的执法工作理念,科学制定年度执法计划,结合行业特点,在重要时段,持续不间断、有针对性开展执法检查,尤其加大民生关切领域、安全生产领域的检查力度,始终保持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加大典型案件打击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