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波县卫生健康局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04 17:3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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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世龙(男,汉族,身份证号码:5227221976052xxxxx):
因你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擅自为他人开具药物口服及外用治疗肺癌及白癜风疾病,本机关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荔卫医罚﹝2025﹞7号),内容如下:
你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于2025年7月22日起为他人开具药物口服及外用治疗肺癌及白癜风疾病,并收取诊疗费3960元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三条第四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本机关拟对你作出没收违法所得3960元,并处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荔波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12月4日
联系电话:0854-3619823
联系地址:贵州省荔波县玉屏街道教育路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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