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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有关问题线索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29 09:58:05 文章字号:[] 视力保护色:


为切实加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我局决定针对当前网络餐饮环节的突出风险隐患,开展专项集中整治。为拓宽社会监督渠道,现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与举报重点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重点聚焦以下二类违法违规行为,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提供线索:

1.健康证明出具问题。承担预防性健康检查的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是否存在未按规范开展检查、伪造体检结果、篡改检查数据、出具虚假健康证明或买卖健康证明等违法行为。

2.餐饮具卫生安全问题。为餐饮服务单位提供集中消毒服务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是否存在生产经营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如感官指标不合格、大肠菌群等微生物指标超标、检出致病菌、洗涤剂或消毒剂残留超标等)的餐饮具的行为;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是否使用上述不合格集中消毒餐饮具。

二、投诉举报渠道

为便于核查处理,提倡实名举报。我们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举报电话:0854—3618849   0854—3611033(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网络平台:可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举报。

来信来函:请寄送至荔波县玉屏街道渡船口社区复兴巷15号(荔波县卫生健康局疾病预防控制科),邮编:558400。

三、举报反映须知

举报人应尽可能提供被举报对象的准确名称(姓名)、地址(地点)、涉嫌违法违规的具体事实和相关证据(如照片、视频、单据等)。举报内容应力求客观真实、线索清晰。

对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或借举报之名进行不正当竞争的,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对提供重大违法线索并经查实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我局将对所有举报线索及时受理、认真核查、依法处理。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支持与参与!

特此公告。

                              荔波县卫生健康局

                               2026年4月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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