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波县医疗保障局2026年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第二期)
发布时间:2026-07-28 16:05:32
文章字号:[大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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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 名称 |
违法单位名称 | 违法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
| 荔医保罚字〔2026〕第003号 | 荔波县人民医院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违法行为案 | 荔波县人民医院 | 125227224302603 47D |
李X | 荔波县人民医院在2023年2月至2025年12月期间,开展诊疗过程中将非疾病治疗的“健康查体”费用进行医保报销,属于将非医药费用纳入医保基金结算行为,共计21人次,涉及违法使用医保基金638.82元,其中:城乡居民医保基金557.52元,城镇职工医保基金81.30元。 | 种类:罚款 依据: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第(四)项;《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第(二)项;《贵州省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办法》第九条第(五)项及附件:《贵州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八十八条、《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行政处罚 (二)实施细则 2.减轻处罚……。 |
主动履行 2026年7月29日 |
荔波县医疗保障局 2026年7月15日 | |
| 荔医保罚字〔2026〕第004号 | 荔波县中医医院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违法行为案 | 荔波县中医医院 | 12522722430260267R | 郑XX | 荔波县中医医院在2024年6月至2026年3月期间,开展诊疗过程中将非疾病治疗的“健康查体”费用进行医保报销,属于将非医药费用纳入医保基金结算行为,共计19人次,涉及违法使用医保金818.15元,其中:城乡居民医保基金446.68元,城镇职工医保基金371.47元。 | 种类:罚款 依据: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第(四)项;《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第(二)项;《贵州省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办法》第九条第(五)项及附件:《贵州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八十八条、《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行政处罚 (二)实施细则 2.减轻处罚……。 |
主动履行 2026年7月29日 |
荔波县医疗保障局 2026年7月15日 | |
| 荔医保罚字〔2026〕第005号 | 荔波县小七孔镇中心卫生院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违法行为案 | 荔波县小七孔镇中心卫生院 | 1252272243026070X4 | 杨XX | 荔波县小七孔镇中心卫生院在2024年10月至2026年2月期间,开展诊疗过程中将非疾病治疗的“健康查体”费用进行医保报销,属于将非医药费用纳入医保基金结算行为,共计21人次,涉及违法使用医保金581.09元。 | 种类:罚款 依据: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第(四)项;《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第(二)项;《贵州省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办法》第九条第(五)项及附件:《贵州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八十八条、《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行政处罚 (二)实施细则 2.减轻处罚……。 |
主动履行 2026年7月29日 |
荔波县医疗保障局 2026年7月15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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