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荔波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2021年以来,荔波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及衔接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各级决策部署,聚焦“三落实一巩固”,严守“四个不摘”,实施“五大行动”,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其间,全县涌现出一批勇于担当、甘于奉献的先进典型。为表彰先进、树立标杆,激励全县干部职工奋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经研究,决定表彰一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详见附件)。
按照评选表彰有关工作要求,经自下而上、上下结合、比较遴选、深入考察、严格审查并报县委研究,确定了拟表彰对象。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有关拟表彰对象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7月31日至8月4日。在此期间,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可向中共荔波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农业农村局)反映。同时,请告知或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以利于调查核实和反馈情况。
公示电话:0854-3610606
来信地址:荔波县樟江大楼604室
邮政编码:558400
附件:荔波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docx
中共荔波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7月30日

贵公网安备 522722020001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