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县城供水价格调整听证会的公告 (第1号)
关于召开县城供水价格调整听证会的公告
(第1号)
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 广泛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拟召开荔波县城供水价格调整听证会, 广泛征求消费者、经营者等有关方面的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制定荔波县城供水价格。
二、听证会时间
计划2021年11月。
三、听证会参加人员构成及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会共设听证参加人17名,其中:
1.消费者7名,采取自愿报名和消费者组织或者其他群众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我局在核实报名者身份信息后,根据报名顺序,统筹报名者从事职业和所属行业情况确定消费者参加人名单。有意参加的消费者,需填写报名表在截止时间内发送至指定邮箱。若报名人员不足,将及时通过委托消费者组织或社区推荐的方式补充产生;
2.县政协委员1名,县人大代表1名,专家2名,政府部门4名;由县发展改革和工信商务局聘请;
3.经营者2名,由贵州水务集团荔波有限公司推荐。
四、旁听人员和新闻媒体名额及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人员3名,有意参加旁听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填写报名表在截止时间内发送至指定邮箱。旁听人员由县发展改革和工信商务局根据报名情况,核实报名者身份信息后,根据报名顺序确定旁听人员名单。
本次听证会设记者席1个,由县发展改革和工信商务局聘请。
五、消费者参加人和旁听人条件要求
(一)消费者参加人
1.具有荔波县户籍,年满18周岁以上、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2.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公平、公正的工作态度,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意见;
3.对听证事项有一定的了解,具备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议事和语言表达能力;
4.了解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宏观经济政策,能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5.热心公益事业,并能全程参加会议;
6.同意公开姓名等必要的个人信息(需在第2次公告中发布)。
(二)旁听人员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遵守听证会纪律,在听证会上不进行发言、提问。
六、报名时间
报名者请于2021年9月6日至10月6日期间,登录荔波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网址 http://www.libo.gov.cn/)“新闻资讯-通知公告”栏下载报名表,准确、详实填写报名表后发送至报名邮箱。
特此公告
附件:
报名申请表(消费者).doc1.制定荔波县城区供水价格调整听证会消费者报名申请表
报名申请表(旁听人).doc2.制定荔波县城区供水价格调整听证会旁听人报名申请表
联系人:彭怡,联系电话:0854—3618811
报名邮箱:749069530@qq.com
公告时间:2021年9月6日-2021年10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