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波县甲良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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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荔波县甲良镇人民政府

主要负责人:李建

联系电话:0854-3512248

地址:荔波县甲良镇六井路

工作时间:8:30--12:00,14:30--18:00

邮编:558400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人:吴文静  电话:0854-3512248)

负责党委、人大、政府的日常事务工作, 督促检查党委、政府各项决定、决议的执行落实,做好重要事项的综合协调和组织工作;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保密、信息、会务、档案、绩效考评、政务公开等工作,组织起草镇党委、人大、政府名义发布的公文,做好机关各类文字材料的收发、印制、传递、整理、归档、保管等工作;负责大数据、信息网络管理;负责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组织实施;负责依法行政工作,监督、指导其他党政机构和事业机构依法行政工作的贯彻落实;负责机关内务管理和后勤服务;负责纪检监察、政协联络相关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人:付习燕 电话:0854-3512248)

负责基层党建、宣传、意识形态、民族宗教、统一战线(侨务)、精神文明建设和远程教育等工作; 负责组织、机构编制、人事、老干、关工委和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协调共青团、妇联、工会、计生协会、残联、红十字会等群众团体开展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人:覃艳旭 电话:0854-3512248)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乡村振兴战略、农业农村、乡镇企业、经济建设、招商引资、规划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统计等方针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辖区旅游事业发展计划和规划;负责优化区域发展环境,统筹协调辖区经济发展,研究分析经济形势,搞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数据的收集、整理、统计和上报工作;负责指导管理招商引资、工业和信息化、电力、商务、统计等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指导农业产业发展、乡村振兴、自然资源、规划建设、生态环保、征地拆迁、集镇改造、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农村宅基地管理、城镇管理、村镇人居生态环境改造、燃气管理等工作;依据上级产业投资政策,搜集、研究和编制相应规划、计划、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工作;负责辖区范围内中小企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协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负责辖区节能减排、食品生产安全等工作;负责辖区道路交通建设管理工作;协助工业园区做好相关协调推动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和协调辖区内的统计业务工作,履行政府综合统计职能,指导村级统计工作,按照规定收集、整理、分析、提供和管理镇基本统计资料;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人:董洁 电话:0854-3512219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民政、卫生健康、残疾人事务、老龄等方针政策;负责救济、救助、殡葬管理、婚姻登记、地名管理等民政工作,做好扶残助残、卫生健康、养老服务等工作,落实老年人、孤弃儿童、留守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护政策,做好慈善款物的捐赠管理;贯彻落实国家计划生育、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负责辖区公共卫生信息收集与报告等任务,协调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导村(居) 民委员会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各级政府指令,切实加强基层政权建设,依法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和村(居)民自治、村(居)务公开等工作,做好村(社区)管理服务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彭如靖 电话:0854-3512248)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防汛抗旱、减灾、抗震救灾、森林防火等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方针政策;负责拟订辖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救灾等规划,建立工作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完善各类资料的建档和管理;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开展预案演练,统筹辖区各类应急力量,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动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落实辖区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负责监督检查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情况,监督检查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条件、管理状况,督促其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制定和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负责报告、统计辖区内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的情况,配合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负责辖区道路交通安全运输监督,负责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并对客运船舶进行登记监管;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辖区危险化学品登记,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应急救援、组织开展综合防灾减灾救灾等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调度、分配中央下拨和镇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负责辖区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综治和平安建设办公室(综治中心)。(负责人:刘倩 电话:0854-3512958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反暴恐等政策、法律、法规;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方案;负责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基层平安创建,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建立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 调查了解辖区社会稳定形势和工作动态并及时上报;组织协调和督促各村(社区)和有关部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 组织辖区相关部门、村(居)民委员会开展治安隐患排查整治、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加强重点人员、重点人群、特殊人员服务管理工作,做好各类风险隐患排查化解工作,及时消除各类不稳定因素;协助做好各种突发事件、公共安全事件、公共应急事件的调查处理和村(社区)民事纠纷的调解工作;负责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做好群众诉求、投诉分流、办理;配合司法部门做好法治宣传和普法教育工作;负责政法委员会日常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