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0014349/2024-1432457 | 成文日期 | |
| 文号 | 发布时间 | 2020-11-13 | |
| 发布机构 | 是否有效 | ||
| 名称 | 荔波县林业行业疫情期间复工复产工作实施方案 | ||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精神和县委、县政府关于疫情期间做好复工复产相关要求,在有效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切实维护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前提下,保障林业行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结合我县疫情防控和林业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经过全面摸底排查,全县林业行业复工复产涉及五个方面:一是木材加工企业5家(其中3家正常生产,2家长期停工停产);二是林产品生产加工企业9家,其中4家企业业主为外地人员,5家企业业主为县内人员;三是营造林项目施工,目前主要涉及造林绿化、青梅、石斛、油茶、“荔波金果”和国家林草局帮扶安排的林业科技项目等,用工主要为当地民工;四是林业基建项目1个,即县森林防火中心项目,计划2月底前完成各项手续办理,3月初正式启动施工。五是全县共有陆生野生动物驯养场45家,全部为家庭养殖场,常年正常养殖,不涉及外来人员务工。
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批示指示为指导,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州县工作安排部署,把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放在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全面调查核实统计好林业复工复产基本情况、落实好疫情防控工作前提下,坚持分批分类原则,切实指导和帮助林业企业、林业项目实施单位有序复工复产,确保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两不误。
三、工作措施
(一)成立县林业局复工复产工作领导小组。强化责任落实,明确分工负责,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局复工复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工厂企业协调服务组、林业项目施工指导服务组、野生动物巡查及驯养服务组、森林防火和安全生产巡查组、复工复产督导调度组,分别领导和分工负责林业行业疫情期间复工复产全面和各项工作。
(二)分类指导工厂企业和项目工地有序复工复产。一是针对涉及外来企业、外来员工的工厂企业和项目工地,严格按照县疫情防控办的相关规定制定防疫实施方案,落实好必要的检测和防范措施,确认无疑似病例后报县林业局同意,即可进入生产车间和项目工地施工。二是针对本地企业、本地员工的工厂企业和项目工地,县林业局将动员于2月底前确保陆续有序复工复产。例如造林绿化、义务植树、青梅、石斛、油茶、“荔波金果”和国家林草局帮扶安排的林业科技项目等重点造林工程需要抢抓季节,县林业局将督促施工单位自行安排专人落实必要防疫检测和防范措施,现场指导施工单位采取分散地块分组造林,避免人员密集劳动。三是为提高营造林工程质量,县林业局将及时协调战略合作的林业科研院所专家和安排本局技术骨干,深入项目工地开展技术指导服务。同时协调省州专家组赴荔波指导推进自然保护地优化调规图斑实地区划工作,确保该项工作按时完成。四是针对全县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点分散、规模较小、均为家庭养殖的情况,引导规范生产,重点抓好驯养场的卫生消杀监督指导工作,严禁非法屠宰和上市销售。同时将重点把初具规模的竹鼠养殖作为我县新兴的林下特色养殖产业扶持壮大发展和监管服务。五是加大林业有害生物入侵防范工作,依法监管涉及有害生物病源携带材料入境的通讯、电缆、建材、苗木、种质等工程项目,依法打击违法施工行为,重点做好朝阳林业有害生物处置销毁扫尾工作,督促各乡镇(街道)进一步排查林业有害生物,及时销毁因有害生物导致枯死树木。
(三)抓好防疫物资和生产物资的采购协调服务工作。一是及时统计工厂企业和项目工地所需防疫物资,积极向上级争取防疫经费(目前已协调州林业局解决到位5000元,并已采购发放),及时协调卫健防疫部门落实采购。二是帮助造林施工单位做好苗木采购工作,并协调交通部门落实跨境运输相关手续,确保造林项目顺利实施。三是简化木材采伐审核审批手续,保障木材生产原料供应,确保企业尽快正常复工复产。
四、工作要求
(一)层层压实责任,保障复工复产。各工作组按方案明确分工要求抓好所负责领域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指导工作。各乡镇要根据工作需要,落实好相关措施,全力配合、支持林业主管部门开展好防疫和复工复产各项工作。
(二)加强森林防火,确保安全生产。当前正值冬春防火关键时期和春耕生产季节,森林防火尤其重要,县林业局将加大野外用火巡查打击力度,各工作组深入基层一线开展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的同时,要兼顾抓好安全生产、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各乡镇应落实好森林防火“政府负责制”和“村为主”工作制度,确保全县专职护林员和生态护林员到岗到位,履职工作,保障造林施工安全和森林有害生物有效防治,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财产安全。
(三)加强信息调度,及时采取措施。县林业局将按照本方案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调度局各科室和各乡镇及林业站相关工作信息,确保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信息及时、准确、真实反馈和上报,以便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全县林业行业防疫工作和复工复产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