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波县“四个维度”建强服务型市场监管执法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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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荔波县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理念,聚焦“群众满意、队伍建设、服务管理、机制保障”四个维度,积极构建服务型市场监管执法模式,不断助推全县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一、聚焦群众满意,厚植执法为民

(一)问卷调查集民意。创新开展行政执法民意调查活动,向社会公众进行无记名问卷调查,全方位收集社情民意,切实发现和解决一批市场监管执法突出问题、难点问题,以此作为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效能的依据,2023年以来,共发放问卷调查230余份,暂未收到相关问题反映。

(二)助企纾困暖民心。以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整治”为抓手,聚焦水电气暖、地方金融、行业协会商会及中介机构等领域,严查各类不落实减费降负政策、不按要求降低收费标准和违规转嫁成本等行为,切实推动惠企政策落实到位。2023年以来,共办理涉企收费案件2件,退还商户共计38.68万余元。

(三)共建共治聚民力。以民生领域“铁拳”行动为切入点,组建“外卖配送员+媒体记者+消费者”义务监督队伍,鼓励引导义务监督员在外卖配送、消费过程中采取拍照取证、提出整改建议等方式及时向监管部门进行举报和反馈,切实发挥好“哨兵”作用,充实社会监督力量。目前已选聘首批义务监督员5名并统一颁发证书。

二、聚焦队伍建设,夯实执法根基。

(一)强化素质提升,解决业务能力不高的问题。创新开展“执法培训月”“岗位练兵”等活动,利用“以老带新”“集中办案”等方式注重搭建实战练兵场,一对一现场指导执法,着力提高执法人员的办案水平,培养出一批年轻执法业务骨干。2023年以来,开展各类线下业务培训30余期,组织参加各类线上线下培训80余期,现场执法教学30余次,培训执法人员4300余人次。

(二)强化督查考评,解决执法成效不足的问题。坚持常态督查和定期督查相结合方式,对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表现突出的予以通报表扬,切实提升执法人员的监管水平和服务群众的能力。对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滥用职权、行为粗暴等执法行为的个人,依法追究责任。2023年以来,共评选表彰“市场监管卫士”“服务发展先锋”等先进16人次。

(三)强化人员配置,解决执法力量不足的问题。及时配齐配强执法副队长及执法中队长等重要执法岗位人员,积极探索实行“一名分管领导+一名队长+一个片区”执法工作模式,形成分管领导督导、中队长挂帮、片区队员包保的三级包保管理模式,最大程度发挥监管力量,共同维护辖区市场稳定。2023年以来,开展三级包保执法检查 120余次,各片区开展跨区域执法检查70 余次。

三、聚焦服务管理,彰显执法温度。

(一)聚焦便利化服务。综合运用上门送达执法文书、开通网上缴纳罚款二维码等方式最大力度减少商家往返跑问题。同时,在日常执法检查中,通过普法宣传、说服教育、规范引导多管齐下,不断提高经营者法律意识。2023年以来,共约谈商户380余家,上门送达文书20余次,共开展法律法规宣传90余次,发放提醒告诫书1200余份、宣传资料5200余册。

(二)聚焦精细化管理。采取“互联网+电子眼”的方式,通过在厨房安装监控设备,对全县餐饮单位后厨进行可视化监管,将风险隐患向排查关口前移,变末端执法为源头治理,有效减少了各市场主体违法行为的发生。截至目前,全县共有72家大型餐饮店接入智慧监管平台,覆盖率70%,快速处置问题隐患325条。

(三)聚焦规范化执法。制定出台了《行政执法案源线索核查处置暂行办法》,对受理流程、处置办法、纪律责任等作了明确规定。同时开展执法案件抽查、自查、互评等工作,就案件事实、裁量幅度等进行审查及讨论,确保规范、合理实施行政处罚。2023年以来,办理警告类案件78件,同比增长39%,办理不予处罚类案件17件,同比增长52%,办理减轻、从轻处罚类案件209件,占总案件71%,收缴罚没款共计37.71万元,同比减少42%。

四、聚焦制度保障,规范执法行为。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时制定《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积极向社会公开行政柔性执法的依据、内容、方式、程序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截至目前,市场监管行政处罚案件均已全覆盖公示,公示率100%,2023年以来,组织召开案件评审会17次,评审案件90余件。

(二)建立健全包容审慎工作机制。及时出台《推行包容审慎监管优化营商环境实施办法》,探索制定了十二条包容审慎监管措施,分类量身定制监管规则和标准,给市场主体留足发展空间,将柔性执法贯穿监管全过程。

(三)有效落实信用修复工作机制。积极宣传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政策,在行政处罚当事人满足修复条件时,积极引导经营主体及时修复失信行为,最大力度帮助市场主体减少因行政处罚带来的“失信”成本,2023年以来,共移除经营异常名录68条,恢复正常登记状态123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