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支持政策

  农户、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投保政策性农业保险有保费补贴

(1)中央政策性补贴险种。保费按照中央、省级、市级、县级85%,农户自缴15%的补贴政策。

(2)地方特色农业补贴保险险种。各地根据自身实际依法依规确定保险金额及费率,保费按照省级40%、市级20%、县级10%、农户自缴30%的补贴政策。

 政策依据:《省财政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2024-2026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财金〔2024〕16号)

  联系方式:荔波县财政局农业与经济建设科 潘兴巧 0854-36118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