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波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荔波县创建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19-565686 | 信息分类: | 决策公开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17-12-22 | |
文 号: | 荔府办〔2017〕189号 | 是否有效: | |
名 称: | 荔波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荔波县创建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各民族乡、镇人民政府,玉屏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
《荔波县创建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荔波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22日
荔波县创建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国发(〔2015〕24号)、《关于开展2016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的通知》财办建(〔2016〕82号)和省、州关于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有关部署,结合关于印发《贵州省2016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商发〔2017〕184号)、《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电子商务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黔南府办发(〔2016〕24号)等有关精神,为加快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步伐,结合我县电子商务发展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创建“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全面推进荔波县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为目标,坚持“政府推动、企业主体、市场运作、合作共赢”为原则,重点提升与整体推进相结合的原则,以企业、专业合作社、营销大户、创业青年等群体为重点,以拓宽农产品网络销售渠道为目标。建设具有荔波特色的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紧紧围绕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优化发展环境,创新发展思路,强化政策扶持,以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创建为抓手,突破农村网络基础设施、电子商务操作宣传和物流配送等瓶颈制约,加快电商进农村配套服务体系建设,强化电商宣传教育和培训,促进电子商务知识、技能普及,不断提升农村电子商务应用水平,努力开创全县电子商务工作新局面。
二、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推进发展。坚持规划先行原则,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充分调动政府、行业、企业等各方积极性,将电子商务进农村作为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的重要引擎和城镇化建设的重要产业支撑,与我县产业发展、城市布局及国家现代农业改革与全域旅游发展战略有机结合,统筹规划,创新推进农村电子商务模式和发展机制。
(2)整合资源,协同推进。按照“整合资源、信息共享”的工作思路,坚持政府推动、数据主导、市场运作、产业融合、示范带动的原则。充分依托荔波在生态环境和生态产品方面的坚实基础,结合各地自身的经济结构和生态产业特点,使资源发挥更大效益。与供销、邮政、农工等部门深度融合,避免重复建设,建立和完善农村商务信息应用与共享机制,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
(3)突出特色,示范带动。坚持立足我县实际,探索具有农村特色、辐射带动作用强的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路径和模式。坚持结合我县地理位置、产业特征和资源优势,因地制宜,因乡而异,在全县范围内优先选择培育一批有特色、有基础、有前景的产业开展示范,以点带面,不断深化应用,示范带动发展。
三、总体目标
到2018年,建立1个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行政村农村电商服务站和建档立卡贫困村实现50%覆盖,完善电子商务硬件基础建设;引进国内知名电商企业和专业人才,整合本地网商,加强传统产业升级,完善荔波电商服务;出台全县电子商务指导政策及补贴办法,指引和带动网商创业者;制定电子商务长效培训机制,全县电商培训3000人次以上,为电商提供专业人才;乡镇、街道物流配套实现80%覆盖,设立行政村电商服务站均与物流整合,形成县、乡、村三级物流服务;培育有影响力的网货品牌,使县内农副产品、民俗产品、乡村旅游等网络销售额形成一定规模,实现网络零售交易额增速30%以上;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30%以上。带动县域电子商务生态发展,实现快递到乡(镇、街道),配送到村,电商氛围浓厚,配套体系健全,与“三农”发展融合。
四、主要任务
构建完善的电子商务服务体系。抓好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和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建设改造,引进专业电子商务运营商入驻,对企业、合作社、农民进行专业电商指导,培育一批本地电子商务企业,制定扶持政策,指导和服务优秀网商创业者。通过建立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打通本地农副产品、特色产品从原产地直达消费者的上行通道,助推电子商务在农村地区更好发展。
建立紧密的电子商务供应体系。集聚荔波县良好生态、特色产业、地方特色产品的优势资源,形成规模生产、规模加工、规模营销格局。推动农村生产、加工流通企业加快应用电子商务,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构建紧密的供应链条。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农产品提供品控、溯源、品牌培育等服务,提高农村产品的商品转化率和电子商务交易比例,带动农民增收。引导企业入驻知名电商平台,多渠道销售,带动就业。
健全互通的电商物流体系。整合农村物流服务网络和设施,鼓励行政村电商服务站与物流结合,一站多用、资源共享、市场化合作,发展电子交易、网上购物协同发展的农村物流配送服务。建立适应“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需要的农村物流信息服务平台和配送体系。鼓励与条件的物流主体整合物流资源。
制定长效的电子商务培训体系。在荔波县公共服务中心设立电子商务培训中心,提供线上和线下电子商务培训,与县党校现有资源结合,以建档贫困户、村支两委、大学生、电商创业者等进行电子商务培训,对培训进行跟踪,提供后期指导和服务。多形式、多渠道、多方面培训专业人才,打造一支懂电商业务、会经营网店、能带头致富的农村电商人才队伍,提升营销能力和服务水平。
五、工作内容
(一)荔波县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
建设1个县级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由政府主导,社会企业参与管理和经营,引进1家运营公司负责在全县农村植入、普及、推广电子商务,打造新农村电子商务服务平台,让电子商务走进千家万户。将中心打造成集运营服务、数据统计、电商咨询、电商培训、电商支撑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服务管理中心,线上统筹电子商务平台的整体运营实施和全网络实施、线下组织县域产品资源形成产品库、建设线下展销中心、技术服务咨询提供技术支持、培训中心实施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培训、摄影中心提供专业拍摄服务、运营中心提供电商整体配套服务。
(二)农村电子商务配套服务站点建设
到2018年建设并运营50家以上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实现全县94个行政村50%以上覆盖,并实现良好运营。
1、建立一批布局合理的村级电商服务站。依据区域布局,在条件成熟的建制村建立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引导农村群众线下体验,线上下单,对站点负责人进行专业电商培训,不断优化站点服务,不定期进行培训升级,为当地村民做好电商服务。
2、建设一批转型升级的电商服务站。推动村级电商服务站与万村千乡农家店、邮政网点、供销网点、农业生产资料销售网点的融合,优化资源重组,植入各种电商平台,充分发挥电商服务站代买、代卖、代缴、代收和代发等综合服务功能,通过开展触网活动,宣传电商带来的优惠和便利。
3、实现行政村宽带网络广覆盖。联合移动、联通、电信等网络运营商开展农村地区宽带网络覆盖情况摸底调查,有针对性的强化农村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到2018年使全县各行政村网络覆盖率突破80%。
(三)农村电子商务物流服务体系
构建县、乡(镇)、村三级一体化物流体系。形成支撑农村电商的物流配送体系,建立“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的双向通道,打通农村物流“最后一公里”。支持本地企业依托原有优势,建立完善农村商品配送网络。
2、整合第三方物流配送服务。推动第三方配送、共同配送在农村发展,加强物流市场整顿,净化物流环境,扶持和引进一批大型现代物流企业,改变物流企业“小、散、乱”的局面。完善面向农村的综合物流信息服务平台,为农村消费者提供送货上门、货到付款、上门取件等配送服务。
3、支持快递行业发展物流配送体系。支持中通、申通、圆通、顺丰、韵达快递等快递物流企业发展适合农产品特点的农村现代物流配送体系、供应链配送体系和适合生鲜特点的冷链物流体系。支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实施企业利用已建配送中心、乡镇商贸中心、农家店基础设施和物流网络,提升农村流通信息化和时效性。
4、建立农产品冷链物流配送体系。大力发展冷链物流,为“农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提供流通保障。支持企业自建冷库,自购冷库车。支持本地冷链企业升级改造或者与金融、通讯、流通企业结盟,提高增值服务能力和市场竞争力。通过冷链设备集中使用等方式为农民提供农产品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服务,实现农产品冷链物流社会化、专业化。
(四)农村电子商务供应链体系
加强网货产品电子商务供应链体系建设。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公司”、“专业合作社+企业+网络平台”、“协会+网络平台”等多种运营模式。通过挖掘、整合全县特色、优质工业农产品资源和供应体系,打造一条集种植、加工、包装、销售于一体的网货产品电商供应链。
1、推动工业产品转型升级。支持工业产品生产企业通过电商转型升级。支持企业创新商业模式,利用电子商务拓展产品的销售渠道,提高市场占有率,更加注重电商载体建设,放大平台作用,实现信息共享、商品整合、网络交易,积极培育工业电商发展的新模式、新业态,促进电子商务与实体经济的有效融合。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打造“互联网+工业”平台,助推新型工业转型升级。
2、建立一套农产品溯源体系。建立用数据说话、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决策的管理机制。选择蜜柚、枇杷、猪肉等几类农产品统一开展追溯试点,逐步扩大追溯范围。同时,以扫码入市或索取追溯凭证为市场准入条件,构建从产地到市场、到餐桌的全程可追溯体系,让游客到荔波吃得放心、游得舒心。
3、整合县域乡村旅游资源线上服务。推动饭店、景区、旅行社、乡村酒店、农家乐等开展线上销售与宣传。利用本地旅游资源的优势,以小七孔风景名胜区、大七孔、茂兰喀斯特等景区景点为核心,加快荔波县旅游资源推广,打造生态旅游、民族文化旅游等专题路线,主动对接去哪儿、携程、途牛、驴妈妈、京东旅行等各大在线旅游平台,进一步拓宽受众面。
4、培育优质农特优产品。积极培育农产品公共品牌,鼓励农产品加工、生产企业创建QS、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识、中华老字号等认证,建立农产品二维码信息库,实现农产品扫码溯源。
5、建立荔波县域公共品牌。统一质量、统一采购、统一注册商标、统一包装设计、统一对外宣传、统一销售,培育有代表性的电商公共品牌。在景区核心位置新建荔波O2O展示交易中心,以“展示精品、打造品牌、促进发展”为宗旨,形成“旅游+网货”的O2O综合平台,促进旅游和特色农特优产品销售。
(五)电商人才培训机制
全县广范围、零死角、全覆盖普及电子商务基础知识,培训电子商务专业人员,为每个村、每个企业培训出电商实用人才,打造一支懂电商业务、会经营网店、能带头致富的农村电商人才队伍,提升营销能力和服务水平,利用电子商务产业脱贫。
1、建立电子商务培训中心。整合现有培训资源,在荔波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设立培训中心,聘请专业团队入驻,为政府机关、企业、合作社、农村青年、退伍军人、返乡大学生、返乡农民工、农村妇女、残疾人等进行电子商务政策、理论、运营、实际操作等专业电商培训,提供电子商务培训、实训、孵化、科研等服务。
2、建立健全电商培训制度。实行长、中、短期培训相结合,根据培训人群需求的计划生成机制,丰富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式,改进班次设置,形成分类别、分专题培训。适应干部、企业、创业者等不同人群,适时调整知识结构,完善培训内容。根据需求状况,开展了传统升级型、基础普及型和专业深化型“三大类型”专业培训,并定期跟踪培训效果。同时,积极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加强网络电商培训。
3、鼓励其他资源参与电商培训。鼓励相关部门、行业协会及电商企业为参与和开展电商人才培训,鼓励社会教育机构参与电子商务人才培养,在相关培训标准范围内给予补贴,达到了互利互惠、多方共赢的效果。
(六)电商+精准扶贫工程
按照“新布局、新篇章、新机制”为导向,政府主抓、干部联动、企业推动把电商扶贫放在日常工作的首位,政府部署好电商扶贫新布局,干部探索精准扶贫干部帮扶渠道,企业市场运作,利用电子商务新的销售渠道,带动扶贫村脱贫致富。
1、探索精准扶贫工作新模式。利用精准扶贫干部帮扶渠道,推进扶贫开发与电商发展融合,帮助贫困人群通过电商就业创业,从免费培训、扶贫补贴、小额信贷、信息服务等方面,鼓励有条件的贫困群体、残疾人在网上开店创业,探索电商创业模式,试点培育,局部推广。
2、优先建设村级电商服务站。在条件成熟的贫困村优先建立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引导贫困群体、残疾人在网上选购物美价廉的家电、服装、生活日用品,降低日常生活支出成本,最终从购买产品到销售农产品的转变。
3、鼓励电商扶贫项目落户贫困村。鼓励有实力的电商企业在贫困村投资建立农产品网货供应基地,挖掘贫困村土特产农副产品资源,引导贫困村成立农业专业合作社,推动农副产品种植规模化、产业化,带动贫困群体就业。
4、重点培育贫困村网货产品。以贴息和以奖代补等方式支持贫困村土特农副产品网货化,借助电子商务拓宽销售渠道,增加贫困群体收入。利用电商创业就业实现精准脱贫。
5、重点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展电商培训。通过电子商务培训,引导建档立卡贫困户及时调整农业产业结构,走出一条通过电商扶贫助推贫困户增收的新路子,带动贫困户直接或者间接开展网络销售,借助“互联网+”创新电商扶贫模式,帮助贫困户拓宽特色农产品销售渠道,推进电子商务精准脱贫工程。
六、工作进度安排
(一)工作筹备阶段(2016年7月—2017年3月)
制定《关于加快发展荔波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完成电子商务进农村组织机构建设,召开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动员会,建立完善的资金管理和项目管理制度,按照相关程序确定电子商务进农村县级服务中心、物流配送中心选址和承办企业,开展基础性电商培训工作,着手制定本地电子商务相关扶持政策。
(二)重点实施阶段(2017年4月—2017年12月)
完成电子商务进农村公共服务中心、网络平台和配套系统建设,并保持正常运营;完成县、乡级物流配送中心建设,完成50个以上村级服务网点建设,并保持正常运营;完成农村宽带及移动宽带覆盖情况,完成农村宽带及移动宽带普及工作,全县行政村宽带覆盖率达到80%;开展农村电商基础数据调查统计工作,为建立全县电子商务统计标准和体系做好准备。
(三)全面铺开阶段(2018年1月—2018年7月)
升级改造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网点实现上下行,并月进销额2000月以上,实现全面解决农村配送“最后一公里”问题;按照计划,持续开展电子商务相关培训工作,培训人次达到3000以上;开展产品研发工作,并做好详细的销售记录;建立全县电子商务统计标准和体系,开展电子商务数据统计工作;全面完成电子商务进农村各级要求完成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8年7月—2018年12月)
对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运营状况、指标完成情况等进行全面的梳理和总结,查找不足,总结经验,形成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完整、完善的经验模式。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的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和调度;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工信局(商务局),具体负责电子商务进农村日常工作,并对各乡(镇、街道)工作实施情况进行不定期专项督查,掌握工作成效。同时,领导小组定期主持召开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创建工作会议,不定期主持召开电子商务企业、行业协会和运营商座谈会,研究电子商务发展模式,解决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加大政策配套。研究促进电子商务与各行业互相支持、协同发展的措施,建立健全适应农村流通信息化、电子商务发展多元化、多渠道的投融资机制。重点支持县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改造乡村服务站、电商企业集聚发展、农村人才培训和培育、构建农村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体系、打造本地特色产品品牌、创业孵化和公共网络平台建设等。建立健全适应农村流通信息化、电子商务发展多元化、多渠道的投融资机制。出台荔波县电子商务奖励扶持办法,落实政策扶持资金,采取以奖代补、专项补助等多种形式,加大对示范企业及项目的扶持。
(三)拓宽融资渠道。加大金融机构对电商企业的支持力度,从“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中安排适当资金,简便办理手续,延长贷款年限,用于缓解符合条件的电商企业资金筹措难问题。加大对农村青年,特别是农村电子商务创业、电子支付应用带头人的授信及贷款支持。支持金融机构对农民网络购物给予消费信用贷款,并实行利率优惠。
(四)加强农村电子商务行业监管。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建设我县电子商务标准和统计体系,加强对农产品生产、加工系统环节的质量管控,完善农产品检验检测和安全监控等设施建设,加强对网上涉及行政许可的商品和服务监管,引导电子商务规范有序发展,逐步建立农产品电子商务溯源体系,从源头防止假冒伪劣产(商)品进入交易环节,推进农村电子商务诚信建设。确保示范县创建工作取得实效,保障我县农村电子商务的健康有序发展。
(五)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加大对电子商务的宣传,普及电子商务知识,提高城乡企业和群众电商意识,在全县营造电子商务发展的浓厚氛围。利用搜索引擎、大型门户网站、微博等网络媒体和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大力宣传创建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的各项举措,增强企业投资和应用电子商务的信心。营造政府、企业以及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推动电子商务发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