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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波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荔波县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04 11:09:34 文章字号:[] 视力保护色: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1-1470427 信息分类: 决策公开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1-06-04
文  号: 荔府办通〔2021〕57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荔波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荔波县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荔波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荔波县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

  

  

各乡镇人民政府、玉屏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荔波县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荔波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64

(此件公开发布)


  

  

荔波县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围绕中央、省州和县委2021年重点工作,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建设服务政府、法治政府、效能政府、廉洁政府等方面的促进作用

一、紧扣十四五规划细化政务公开工作

(一)做好主动公开各类规划信息公开。在县政府网门户网开设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公开专栏,归集整理、主动公开全县“十四五”规划和专项规划、空间规划、区域规划等,方便企业群众查询应用,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规划计划实施工作。

(二)做好财政信息公开,提高资金使用透明度。做好财政信息公开。稳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推动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定期在统一平台公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偿还计划等相关信息。加大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力度,县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及财政部门要推动补贴信息公开向村和社区延伸,并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

(三)拓宽地方政府债务的公开范围。持续深化地方政府债

务信息公开,通过集中统一平台定期公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发行、品种、期限、利率、偿还计划、偿债资金来源等信息。

(四)加大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力度。推动补贴信息公开向农村和社区延伸并与村、社区政务公开有效衔接。

(五)做好政务服务监管信息公开。做好市场规则标准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全面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主动公开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并根据调整情况做好更新发布,切实做到平等准入、开放有序。及时公开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的落实举措,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市场加大市场规则标准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力度,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一视同仁公正监管,营造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有效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六)聚焦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务公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和本级政府行政机关机构职能目录并按要求公开,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做好精准落实宏观政策、完善监管机制、创新服务方式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做好市场规则标准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的落实举措,加强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的发布工作。加大“互联网+执法”、公共法律服务等信息公开力度。

(七)全面推进监管信息公开平台数据互联共享。完成省推进信用中国(贵州)、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贵州)、贵州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部门协同监管平台等各类监管信息公开平台数据互联共享。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唯一标识,将双随机检查结果和其他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结果统一向社会公开,实现已归集的涉企监管执法信息公示率 100%、一致性 100%。

(八)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避免产生因信息发布造成的

社会问题。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重点围绕散发疫情、隔离管控、流调溯源、精准防控、冷链物流、假期人员流动等发布权威信息,扎实做好疫苗接种信息公开和舆论引导工作,既要有效提示风险,也要做到科学精准,避免不当影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或者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发布规范化水平,发布社会关注的重大政策、内容敏感的重要信息,加强统筹协调,在实事求是的前提下,强化政府系统内部信息整合,统一步调对外发声。做好爱国卫生运动、健康中国行动等相关工作的信息公开,大力开展健康科普宣传,使健康生活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健康生活习惯更好养成。

(九)提高疫情防控发布规范化水平。切实增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发布的及时性针对性,准确把握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阶段性特征和要求,提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发布规范化水平,发布社会关注的重大政策、内容敏感的重要信息,加强统筹协调,在实事求是的前提下,强化政府系统内部信息整合,统一步调对外发声。做好爱国卫生运动、健康中国行动等相关工作的信息公开,大力开展健康科普宣传,使健康生活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健康生活习惯更好养成。

二、紧扣重大政策落地见效深化政务公开

(一)持续加强重大政策发布解读。加强政府常务会议信息公开。继续办好政府常务会议信息公开专栏,第一时间公开解读会议精神,准确公开会议决策事项,正确释放政策信号,有效引导社会预期,并加强对政府常务会议信息公开的集成管理,确保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连续性,让群众明白政府在做什么、做了什么。

(二)不断改进政策解读方式。认真落实《省政府及省政府

部门重大政策文件解读办法》及州级的政策解读制度,进一步明确解读责任,创新政策解读形式,让公众看得懂、易接受、好执行,增强政策解读效果。更加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积极采用一问一答、图片图表、音频视频等多种形式开展政策解读,全面提升解读工作质量。

(三)升级完善“惠企利民政策明白卡”全面梳理公布惠企利民政策要点,配套利用多种方式开展“场景式”解读,帮助企业和群众准确适用政策。依托全省统一的“政民互动常见问题知识库”等互动渠道和本单位网站政务公开专栏,主动推送热点政策问答,及时回复公众提出的政策咨询。

(四)鼓励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惠企政策服务专窗服务。深入公开“一件事一次办”服务举措。认真落实“一次告知”制度,及时公布“一件事一次办”目录清单、办事指南、工作规程、操作流程等办事服务信息;以企业群众“一件事一次办”为标准,集成、优化、简化办事服务信息,汇总编制“办事一本通”并向社会公布,最大限度利企便民;完善信息主动推送方式,让办事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及时获知。

(五)切实增强回应关切效果。密切关注涉及疫情防控、政府债务、欠薪欠资、经济金融、征地拆迁、土地利用、环境污染、食药安全、教育医疗养老、安全生产、劳动就业、困难群众生活保障等方面的政务舆情,紧紧围绕政务舆情背后的实际问题,以解决问题的具体举措实质性回应公众关切。

(六)提高政务舆情回应针对性权威性。结合实际,针对可能出现的各类政务舆情制定相应的处置和回应工作预案,明确有关工作协调机制,制定与舆情等级相适应的回应流程及有关研判会商等。实事求是,力求表达准确,及时传递主流声音和权威信息。建立与县委宣传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有关媒体和网站的沟通。建立政务舆情回应台账管理增强回应信息传播实效,维护政府公信力。

    三、围绕荔波县“四化”及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强化政务公开

加强对乡村振兴、现代化工、新型建材、健康医药产业、生态特色食品,完善城镇功能配套,大力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统筹推进道路、停车场、污水管网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县城和新型镇建设,提升县城综合服务能力和人口聚集能力,引导产业和人口向城镇集中,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推动农业产业提质增效,完善农村水、电、路、气、讯等基础设施乡村振兴相关工作,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水平旅游等重点工作开展时,持续 开展“双服务”,完善“一企一策”帮扶机制,做好推动各类政策、资源、要素的信息公开工作。

四、紧扣强基础抓基层深化政务公开

(一)持续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严格落实《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定》,切实转变观念,强化服务理念,把依申请公开作为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支持市场主体创业创新的重要方式,更好满足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用好全省统一的依申请公开平台,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相关数据录入,丰富完善依申请公开典型案例库,增强答复及时性规范性。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程序、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

(二)规范办理程序。严格按照国务院行政复议机构制定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规范,县级政府行政复议机构要严格执行统一的案件审理标准,切实解决同案不同判问题。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优势,加大监督力度,强化责任追究,不断增强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公开意识、服务意识,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的检查。组织开展好县级、乡(镇、街道),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项检查,推动各级行政机关严格落实年报格式和内容要求,向社会公开更多有价值的基础数据,更好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功能作用。

(四)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全面梳理细化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20216月底前,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要完成在县政府网站上相关标准规范清单应用情况,把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集中公开本级政府及部门、乡镇信息;在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立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

(五)加快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向基层延伸。2021年6月底前,各相关单位要结合职责权限和本地实际,公布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清单,明确参与的范围和方式,并向社会公开。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与村、社区政务公开协同发展机制,指导村、社区做好信息公示栏,重点公开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保障性住房、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等涉及基层群众利益方面的内容。

(六)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各相关单位建设统一规范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以县政府网站作为主要政务信息公开平台。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专门专栏”的要求,打造统一规范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增强公开的权威性、影响力;依托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分类集中公布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主动公开内容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专题页面

(七)加强政务新媒体账号管理。行政机关在每个新媒体平台只保留1个主账号。在多个平台开设有政务新媒体账号又确实无力维护的,要及时关停注销。政务新媒体开办、变更、关停、注销情况要及时报县政府办录入“贵州省政务新媒体备案检查系统”。进一步完善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政民互动和办事服务功能,确保更新及时、服务可用、互动有效。

(八)做好政务信息管理工作。全面推进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集中统一公开,2021年6月底前,做好全省行政机关将现行有效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全部录入“贵州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库”,同步录入文件备案、清理等信息。新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及时入库公开,已修订或失效的文件要逐步入库管理并标注有效性。

(九)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扩大政府文件公开的范围和类型,切实解决公开文件缺号过多、范围过窄等问题。

五、紧扣抓落实强化指导监督

(一)加强队伍建设。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1名工作人员具体办、1分管领导具体管、单位主要负责人统筹安排调度的工作队伍,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完善工作制度。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审查、协调和管理动态调整等制度。坚持“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原则,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三审制”,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核和保密审查,未经审查和批准的政府信息,不得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平台和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发布,确保公开信息及时、准确、安全。

(三)强化跟踪问效。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全县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工作落实力度,认真对照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抓好落实,按照要求及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中进行发布,县政府办公室将适时对相关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通报。

  

附件:荔波县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责任分解清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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