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结果公开

贵州省荔波县2024年第4期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新办业务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29 20:39:35 文章字号:[] 视力保护色: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4-1466514 信息分类: 结果公开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4-10-29
文  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贵州省荔波县2024年第4期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新办业务公告

贵州省荔波县2024年第4期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新办业务公告

依据《贵州荔波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综合荔波县零售点设置现状、卷烟零售业务收益、烟草制品供给、卷烟市场需求、区域经济发展等情况,根据地方政府及烟草部门相关数据,我局测定2024年度零售点规划总量 ,并以2个月为办证批次周期,统一时间集中开放申办。现将2024年第4期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新办业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办时间

本期申办时间:20241031090000秒至202513090000秒前。

本期申办开始后至结束时间前提交的新办申请,按照先申请先受理、先受理先办理的原则,在本期可增设零售点数量范围内审批办理。

二、申请方式及渠道

(一)线上申请。通过多彩宝 APP、贵州政务服务网(黔南州)(网址:http://zwfw.guizhou.gov.cn/)等政府向社会公布的便民服务网络平台在线提出申请。

(二)线下申请。在荔波县烟草专卖局(地址:荔波县玉屏街道办事处樟江中路33号)、荔波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荔波县玉屏街道办事处恩铭路15)以书面方式提出申请。

通过线上申请的,申请时间已到达业务办理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通过线下申请的,申请时间以录入业务办理系统后显示的时间为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补正退回的,以材料补正后的申请时间为准。

三、其他事项

(一)符合《贵州省荔波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情形的,不受办证批次周期有关规则限制。

(二)在批次周期公告已发布、但尚未生效期间收到的新办申请,根据收到申请时生效的批次周期可增设零售点数量,作出准予许可决定。因作出准予许可决定,导致已公布的下一批次周期可增设零售点数量实际减少的,另行发布补充公告进行解释说明,并对应减少下一批次周期的可增设零售点数量。

(三)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不收取任何费用 ,亦未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办许可业务,请广大群众切勿轻信中介机构或个人的不实承诺,以防上当受骗。

(四)荔波县烟草专卖局咨询电话:0854-3614975,监督电话:12313。欢迎广大群众通过公布的渠道进行监督,同时也可致电咨询查核许可证办理有关情况。

以上未尽事宜,由荔波县烟草专卖局负责解释。

附件:附件:贵州省荔波县2024年第4期烟草制品零售点可设置数量分配表.doc


贵州省荔波县烟草专卖局

20241028




上一篇: 没有了
下一篇: 没有了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