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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波县2024-2025年冬春救助资金救助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5-03-27 08:59:33 文章字号:[] 视力保护色: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5-431272 信息分类: 结果公开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5-03-27
文  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荔波县2024-2025年冬春救助资金救助实施方案

为规范做好 2024-2025 年度冬春救助工作,保障受灾困难群众温暖过冬,结合中央和省级下拨到荔波县冬春救助资金情况,特制定荔波县 2024-2025 年度冬春救助资金救助工作方案。

一、2024 年自然灾害受灾情况2024 年以来,全县共遭受自然灾害 8 起,其中:风雹灾害 2起,低温冷冻灾害 1 起,洪涝灾害 5 起。共造成约 15988 户 61329人次受灾,紧急转移安置群众 4403 人次、紧急避险转移群众10512 人次。8 起灾害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6643.41 万元。

二、2024-2025 年度受灾困难群众需救助情况

根据《荔波县 2024-2025 年度冬春救助工作实施方案》,依托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的职能职责,采取入户调查方式对受灾群众的家庭基本情况、灾害损失情况和生产生活方面等情况进行摸底调查,通过“户报、村评、乡审”流程、报县定等程序确定的冬春需救助对象 12832 户,36770 人。

三、冬春救助资金到位情况

《省财政厅 省应急厅关于下达 2024 年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的通知》(黔财资环〔2024〕121 号)下拨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 478 万元,下拨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 137 万元,两项资金共计:615 万元。

四、冬春救助资金分配情况

冬春救助工作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精准救助”的原则,将中央和省级救助资金进行整合发放,根据农户属性一般农户救助 155 元/人,脱贫户救助 170 元/人,监测户救助 267.446 元/人(监测户根据死亡人员和不符合救助更新情况,资金做进一步调整)。

五、冬春救助资金发放工作要求

各乡(镇、街道)为确保冬春救助资金在春节前发放到户,按照救助流程,请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做好分配到户救助资金村级公示工作,从公示开始到发放救助资金时间段内,救助台账有新增死亡人员和不符合救助对象,及时反馈信息到县应急管理局;二是冬春救助资金通过惠农惠民“一卡(折)通”平台发放到户,请各乡(镇、街道)、村级灾害信息员做好救助标准宣传;三是充分借鉴前期救灾资金发放工作经验,对错误的农户信息,要立即对接农户,核实正确信息,及时反馈正确信息,以便受灾群众及时得到救助资金;四是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要求,对冬春救助程序资料暨村民申请或小组提名、村级评议、乡镇审核、公示、发放记录等材料报县应急管理局存档。

附件1和附件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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