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波县统计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2-810312 | 信息分类: | 其他公告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2-03-31 | |
文 号: | 是否有效: | ||
名 称: | 荔波县统计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
2021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州统计局的具体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做好统计普法、法治宣传、统计执法等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统计法治工作
(一)加强领导,精心部署。为确保法治工作的顺利开展,按照“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局干部共同抓”的统计法治工作格局,将法治思想学习纳入《中共荔波县统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度学习计划》《荔波县统计局2021年度学习计划》范围,确保法治工作顺利推进。
(二)领导带头,以上率下。领导干部积极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利用党史学习会、支部党员会、干部例会等会议开展法律法规学习,牢固树立依法统计理念,始终恪守职权法定原则,切实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统计改革、推动统计发展,为全县统计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法治保障。
(三)专题研究,狠抓落实。局党组定期听取依法统计工作专题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全面推进法治思想建设走向深入。
二、多形式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提高统计法治意识
(一)面向领导干部开展统计普法。提请县委常委会和县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统计工作和经济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和统计法律法规的遵守执行,深入学习统计相关法律法规,充分发挥统计法律法规在规范统计秩序、惩治统计造假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进一步确保了国家统计政令的畅通,统计法律法规得到遵守,统计数据更加真实可靠。2021年,共在县委常委会和县政府常委会上进行学习3次。
(二)面向企业开展统计普法。为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升基层统计人员、广大统计调查对象依法统计意识,荔波县统计局多次召开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会,会上为企业统计人员发放并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贵州省统计管理条例》宣传手册,详细讲解各专业数据指标收集、整理、归档等业务知识,同时,指导如何在统计工作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如何做数据指标的预警分析等。今年以来共开展培训5次,培训人数约120余人次。
(三)面向党校干部和教育系统开展统计普法。荔波县统计局先后受邀到中共荔波县委党校和教育系统授课培训,为中共荔波县委党校主体班优秀年轻干部、中层干部、业务骨干和教育局干部100余人作“严守法律底线 提高依法统计意识”为主题的统计法律法规知识专题培训。课堂上,通过PPT展示、短视频播放典型案例相结合的方式,共同学习了《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贵州省统计管理条例》以及《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知识。全面提升了学员干部和教育系统统计人员对统计法律法规的知晓率与重视度,也让全体学员更进一步走近统计、认识统计、了解统计、支持统计,提高统计法治意识。
(四)面向群众开展统计普法。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和“12.8”《统计法》颁布日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组织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活动。宣传活动采取悬挂横幅、摆摊设点、接受群众咨询、以及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发放《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贵州省统计管理条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单1000余份,耐心热情地解答现场群众有关统计法律法规方面的问题30余人次,使广大人民群众对统计工作和统计法律法规知识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和认识,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统计法治观念,为促进统计各项工作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加大统计监督力度,确保统计数据质量
(一)定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和执法检查,提高统计源头数据质量。制定《荔波县统计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每季度按时通过贵州省“双随机—公开”监管平台,通过监管平台从统计检查对象名录库中按一定比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检查人员,深入企业查看原始资料、建立台账、统计档案管理情况等,对不规范、不全面、不完整的耐心讲解并要求企业现场整改,并对抽查检查结果进行公示。同时,提醒企业要重视统计数据的真实性,避免出现统计造假等统计违纪违法行为。2021年,共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4次,抽查企业共16家,开展执法检查1次,检查企业6家。
(二)积极核查企业数据,规范企业基层基础工作。为加强和改进企业统计工作,提高统计源头数据质量,多次深入企业开展统计数据核查,以数据质量检查等为契机,对统计调查对象开展普法培训和普法宣传,进一步提高统计调查对象对统计法的认识,切实增强企业统计人员依法统计的自觉性,为维护好统计源头数据质量提供强有力的支撑。今年,共深入142家企业开展数据质量核查并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
四、严格执行制度,规范统计人员守法意识
(一)严格执行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定期开展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账填报,对领导干部干扰、限制、阻碍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开展工作的,以及指使、授意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伪造、篡改统计数据或统计资料的,实行全面记录、全程留痕,保留完整档案,并按规定将台账移送纪检监察机关等相关部门。2021年共开展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账填报4次,每季度均按时将资料交州统计局、县纪委县监委和县委组织部。
(二)严格制度落实规范干部行为。始终把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作为全局工作的核心,工作上做到早安排、早部署,采取各种措施,注重从数据源头抓起,严把数据质量关。严格贯彻执行上级统计调查制度,并结合专业实际,创新开展业务培训和指导工作,规范报表报送登记、领取流程,要求调查对象及时填报相关报表,对迟报、拒报的调查对象进行批评教育,对上级发文和会议布置的统计调查工作,及时组织学习和贯彻执行,对州统计局查询数据及时、准确回复。同时,为更好的规范工作行为,进一步完善《统计调查工作制度》《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统计数据使用和发布工作制度》《统计资料管理工作制度》《信息化建设工作制度》等制度并严格执行。
五、持续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本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我局严格按照本单位职能职责开展各项工作,在开展统计执法监督检查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实行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的记录制度以及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制度。
(二)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的作用。我单位法律顾问均由政府统一聘请,目前,明确伍海童和谢传芳两位同志为荔波县统计局法律顾问。我局在开展各项重大活动,起草重大合同和协议和文件起草文件都积极向法律顾问咨询,及时解决我局在法律方面遇到问题,进一步提升行政决策水平,增强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
(三)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履行信息主动公开职责,全面公开财政年度预决算、“三公”经费以及统计数据等信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提高服务群众水平。
(四)积极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制度专项自查。根据《贵州省关于认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指导意见》,我局认真对照2017年以来印发的公文认真进行全面自查并建立电子目录,逐件进行排查,确保文件的合规合法,进一步促进依法行政。
(五)立足本职全力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深入家企业走访调研,送统计业务知识到企业,与各企业管理人员、统计人员座谈,就常规报表中存在的问题和主要经济指标填报的注意事项做了仔细进行解答,同时,了解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各种统计困难和问题,全程进行跟踪服务,做好事前预警预测、事中监测研判、事后把脉分析,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深入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力度。继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认真做好“八五”普法工作,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以及统计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和社会公众的普法宣传和培训,不断提高统计法律法规的知晓率。
(二)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培训,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法律知识的学习,切实提高每名执法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依法行政工作能力。
(三)继续推进依法行政理念。培养社会统计法治意识,增强统计人员依法统计的意识和能力,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继续推进统计专业数据质量核查、“双随机、一公开”数据质量抽查、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等工作,联合纪检部门坚决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为进一步深化统计改革,全面依法统计,保障数据质量,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提供统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