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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波县公安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2-06-01 15:53:09 文章字号:[] 视力保护色: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2-1975444 信息分类: 其他公告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2-06-01
文  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荔波县公安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2020年,荔波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聚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个执法行为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改革创新,坚持依法治理、系统治理,坚持有错必改、违法必究,发现问题剖析原因,整改隐患刚性问责,破解难题服务决策,从源头上防范冤假错案,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现将我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工作开展情况: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抓手,提高案件办理质量

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一是召开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专项治理动员部署会,对全县公安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二是定《荔波县公安局开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专项治理方案》,成立了以局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局党委成员为副组长,各所、队、室负责人为成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并明确了行动目标任务。三是通过开展边治理边整改,整治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执法权力运行机制和执法办案工作机制,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整体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规范办案和执法管理精细化、集约化、智能化水平,努力提升执法办案公信力。

2、狠抓公安执法质量,营造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环境坚持不懈开展执法普法考试,不断健全完善“每月最差案件考评”机制及执法巡回培训,加强公安执法“两系统一平台”应用,加大公安信访案件的办理,不定期组织民警参加法庭案件评审,整体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全局在办理的案件中无罪判决、行政复议撤销变更、存疑不诉继续保持“零发生”,全局执法质量考评一直位居全州第一名,玉屏派出所及县公安局先后被评为全省优秀执法示范所队、全省执法质量考评优秀单位,树立了公安机关维护公平正义的良好执法形象。

(二)全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把握执法质量生命线

1、严把案件质量关,紧握公安工作生命线。2020年法制大队共审核各类行政处罚案件 177件,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177 份。审核各类刑事立案 743起,审核呈请拘留报告书151份,办理刑事拘留手续 237人,审核并办提请逮捕手续75人,填写逮捕证 75份,填写逮捕通知书63 份,起诉审核并办理相关手续274人,制作起诉意见书274份,审核办理取保候审 255人,审核办理监视居住2人,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 45份,审核办理撤销案件14起,审核办理不予立案手续51件。办理行政复议案件 0起。全年共开展9次案件全覆盖考评通过案件审核,提出整改意见854条,整改内容涉及法律条文适用、案情表述、证据规格、执法程序等多方面。本年度经法制部门审核过的案件没有发生执法过错案件,无行政复议被撤销、法院判决无罪、国家赔偿等不良执法状况产生,执法质量考评在全州一直排在前列。  

2、更新维护公安局权力清单与责任清单。将我局本年度更新维护的权力清单与责任清单经县审改办审核后于荔波县政务公开网予以发布,要求各部门遵照权力清单与责任清单依法开展公安工作,从制度上、思想上武装“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执法办案意识。将权力紧捆在制度的框架内。    

3、积推进智能化执法办案中心改造。我局执法办案中心已于2020年7月完成智能化改造,解决了老执法办案中心的硬件设施老化状态,功能区设置的不合理,人身安全检查应该和标采不在一起,造成对民警生命安全的威胁等问题。现有办案中心已能满足我局规范执法、深度监督的工作要求。能合理使用执法办案场所资源,规范执法行为,有效预防执法安全事故发生,坚守“四个一律”的标准,安全有效的发挥执法办案中心的功能。

(三)做好信访工作,密切警民关系、维护信访秩序。

1、今年以来,我局法制大队认真履行信访职能,以诉访分离信访工作制度为核心,按照《黔南州落实信访事项首接首办责任实施办法》要求在首接信访时,热情有理、态度诚恳、耐心倾听,语言文明,符合“诉”类案件引导信访人走法律途径表达诉求,符合“访”类案件的积极开展调查走访核实工作,组织开展调解工作、努力化解矛盾纠纷,将信访问题吸附在基层,化解在基层。每周三主动协调局领导进行侯访接待。同时,法制大队通过按时带案下访、回访等方式,及时、依法、就地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和公安信访问题。今年,信访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5人,接受信访事项10件,其中公安部转送掌握1起、省厅交办2起、州局交办2起、县信访局转1起,办本级接受来信、来访4起,其中重点信访案件1件,办结10件。无因工作不当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上访、越级非访等不良执法状况产生。

2、采取强有力措施促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 根据诉访分离工作规定,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导入法律程序。一是依托局信访接待,凡到局信访部门反映的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实行就地分离,对信访群众进行疏导、解释,对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问题,信访窗口就地转接,并进行分类,根据具体信访诉求,直接转有关业务部门依法办理。二是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直接向信访人明确告知反映信访诉求的部门、时限、方式等,切实解决信访人“告状” 无门的问题。三是及时向信访人告知信访人在信访活动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提醒信访人依法、有序表达诉求。紧密结合执法质量考评,开展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评查活动,通过案件评查不断加强民警的执法宗旨教育和法律业务知识培训。通过案件评查,落实边查边改,将案件评查过程转化为促进执法质量提高的过程。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采取 “学、查、评、增、剖、联”六字工作法,推动执法质量提升。近年来,荔波县公安局坚持问题导向,未雨绸缪,始终把执法质量置于重要工作任务,在加大人、财、物投入的同时,注重执法源头问题的整改和完善,强化跟踪问效,“软硬件”共同发挥,在实践经验中总结出的学、查、评、增、剖、联“六字工作法,有力推动了全局执法质量的提升,增强了公安执法公信力。

(二)加大源头执法整治活动,推行执法公开。一方面,针对接处警、受立案、调查取证、询问讯问等环节问题集中、容易引发信访案件的实际,要求接处警部门对出警处理情况全程录音录像,旨在对110出警慢、现场处置不规范、调查取证粗糙、滥用强制措施和执法主体素质低等问题进行了着重监督治理,从源头上防止不作为、乱作为的发生。另一方面借助受立案监督管理平台加大对案件受立案的审查力度,对该立案而未立、不该立案而错立案案的情况予以及时纠正,防止瑕疵案件、错案发生而引发行政诉讼、国家赔偿等不良情况产生。

(三)依托公、检、法工作联席会,解决执法疑难问题,为我局执法办案部门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服务。今年以来,我局法制大队对于办案部门反馈、咨询的执法疑难问题,在自身不能解决的情况下,及时主动与我县检察院、法院沟通联系,召开办案联席会进行商讨解决,为我局案件办理、规范执法提供保障和支持,确保存疑不诉和无罪判决案件“零”发生。

(四)多种渠道、多种方式有针对性的将宣传受众予以划分,高效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1.借助我局大型主题宣传活动开展法制宣传。我局各部门借助每年的“110”宣传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开展关于刑事犯罪、追逃、交通安全、经济诈骗、反邪教反暴恐等、户籍制度改革等多种内容的宣传活动,我局民警在活动现场通过摆设宣传图板、发放宣传单、悬挂布标等方式以及根据警种分工分类别设置了法律咨询点,为满足群众对于公安各个警种的工作业务咨询需要的同时帮助群众认清当前社会的复杂性,了解目前社会犯罪新情况、新动向,使群众受到启发和教育,揭露犯罪分子的犯罪方式、诈骗伎俩,蛊惑引诱的手段等增强人民群众遭受不法侵害的防范意识

2.根据青少年年龄结构特点分类,进校园开展法制宣传。为维护社会稳定,针对承载着社会每个家庭未来希望的孩子,面对目前社会犯罪低龄化的趋势,为有效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我局在开展“法律七进”普法宣传活动中尤其着重开展法律宣传进校园的宣传活动。利用不同的节点针对少年儿童的年龄层次开展相对应的法制宣传活动:1、针对幼儿、儿童我局选择在“六一”儿童节到全县小学、幼儿园开展“防拐骗妇女儿童”宣传活动针对反拐工作和防拐常识进行宣传,增强广大家长和妇女儿童的防拐意识和反拐知识号召群众检举、揭发拐卖、收买妇女、儿童的犯罪行为。2、针对青少年我局选择在五四青年节、荔波中小学艺术节、“6.26”国际禁毒日,寒暑假放假前夕等特殊节点,深入荔波全县各地中学送去“交通安全宣传”“禁毒知识宣传”“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等法律知识,提醒广大青少年朋友远离犯罪,为平安校园的建设保驾护航。3、针对徘徊在违法犯罪边缘的青少年,我局会将在工作中发现实施过犯罪行为的问题青少年及其家长召集起来,定期对问题少年的思想动态进行掌握和了解,在做相关法律宣传,从源头上杜绝问题青少年再次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回归到正常的学习生活中去。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警力严重不足,法制力量薄弱,根本上制约了刑事案件统一审核,统一出口工作机制的全面落实。县局法制大队现有民警4人,承担着案件审核,刑事复议、行政诉讼、公安信访、公安普法等多项执法工作任务。2019年案件数值为参考,要承担着每年 500多起刑事案件(2019年数据)和1000多起行政案件的审核,还得背负公安信访、县局普法办理等相关任务。同时,对于新法新规学习和疑难法律问题的解决,必须得花大量时间和大量精力。如此繁重工作任务相对现有警力本来就矛盾凸显,再推行刑事案件由法制部门统一审核,统一出口工作新机制更是“雪上加霜”,力不从心。

(二)新进办案民警成长较慢,业务水平不高,所办理案件问题较为突出。

(三)办案民警不主动对自办的案件进行查缺补漏,依赖法制部门下达整改意见在增加了法制工作量,同时遏制了全局整体执法质量的提高。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法制民警自身带头学习的模范作用。法制部门每周召开队务会传达好县局例会精神的同时,组织开展业务学习,围绕案件审核出现的常见问题和新出现的执法问题进行重点学习讨论,提升指导水平和能力,学习与审案相互促进,坚持以审促训,切实增强培训效果。

(二)根据业务能力情况分类培训。我局法制大队将针对办案人员业务能力层次采取集中教育培训、送法到一线、岗位自学自练、到法制部门跟班学习、旁听庭审、以审促训等多种措施和办法,不断提升我局民警驾驭复杂的治安局势依法履职的能力。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多措并举,抓好执法教育培训,不断提升全局民警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从根本上确保全局执法质量提质保位。

(三)初任民警法制跟班培训。县局基层派出所等执法办案能力较为薄弱的部门,在本部门新进民警加入开展工作前,先派驻法制大队跟班学习三个月,系统学习各类案件从受立案开始至侦查结束所经每一个流程,以及办理案件应熟知的重点、难点所在,记录掌握案件集中出现的问题、储备案件办理的专业法律知识,让新任民警从入警之初就养成良好规范的执法意识和执法习惯。再转入案件量大的专业办案部门进行实操锻炼。

(四)完善执法办案积分制,从机制上推进全局执法规范化。用办案积分成绩高低牵制部门年终绩效,在引起部门领导对执法质量的重视的同时构建“又好又多”执法办案工作体系,科学测算办案部门及其民警执法办案的质量和数量,为党委全面评判部门及民警的工作业绩提供决策依据,使会办案、办好案、多办案的民警,能够得到提拔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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