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波县交通运输局2022年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3-215401 | 信息分类: | 其他公告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3-02-08 | |
文 号: | 是否有效: | ||
名 称: | 荔波县交通运输局2022年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 |
根据《贵州省司法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相关工作要求,现将荔波县交通运输局2022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年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一)2022年度荔波县交通运输局办理行政执法案件50件,其中,行政许可14件,占比28%。行政处罚36件,占比72%。全年无涉密案件。
(二)2022年度,荔波县交通运输局作出执法决定的案件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发生。
二、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有关情况
(一)制度建设情况。2022年出台了《荔波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案件移交管理办法》《荔波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案卷评查制度》《荔波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案卷评查评分办法》《荔波县交通运输局三项制度》等制度办法。
(二)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关情况
为持续推进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按照依法规范、执法为民、务实高效、统筹兼顾的原则,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特制定了相关措施。
1.执法公示制度落实。一方面,不断完善《荔波县交通运输局交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对公示内容、公示方式、工作流程等要素作了相关规定。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采取灵活多样、方便群众的方式,在法定期限内,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贵州荔波)、荔波县人民政府网等方式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在执法过程中,要求执法人员统一着装,向执法对象出示执法证件,并做好告知说明。主动在公共场所公开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人员身份、职责、权限、监督方式、救济等内容。根据法律规定,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制定行政执法流程图,明确行政执法事项名称、依据、受理机构、救济等流程,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2.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落实,一是明确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重要事项和关键环节,严格文字、音像记录程序,做到文字记录合法规范、客观全面、及时准确。不断提高执法人员法律文书的制作水平,严格要求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各环节正确选择和使用相应的执法文书,不得缺失和遗漏,确保行政执法行为文字记录的合法性和规范性。二是对执法对象实施现场检查、调查取证、询问时均使用执法记录仪全程录音录像,充分发挥音像记录直观有力的证据作用、规范执法的监督作用和依法履职的保障作用。对文书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执法过程,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音像记录。在执法过程中注重音像记录与文字记录的有效衔接,如在现场当事人拒签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时,除音像记录外,同时辅以文字记录备注当事人陈述申辩情况。执法过程中,使用法言法语及规范的文明用语进行音像记录,客观、真实反映执法活动有关信息。三是建立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结合行政执法实际情况,为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设立询问室等音像记录场所,音像记录制作完成后,及时储存在专用存储器集中,明确专人负责管理。四是严格卷宗归档,发挥卷宗记录作用。对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资料严格依法依规归档保存,确保所有行政执法行为有据可查,记录规范、合法、有效、可回溯管理,卷宗归档做到一人一案一卷。
3.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为进一步规范交通综合行政处罚行为,提高行政案件办理质量,确保行政处罚决定公正、透明、合法、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经研究,成立荔波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重大行政处罚决定讨论小组,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明确专人负责,调整充实到法制审核岗位,使法制审核人员的配置与工作任务相适应。
(三)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情况
2022年,荔波县交通运输局认真按照年初制定的学习计划和学习方案开展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线,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执法队伍;加强法律理论学习和实地执法观摩学习,全年组织集中学习10余次,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交通运输部颁布的各项行业法规。组织“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学法用法考试1次,检验执法人员学法用法成果。进一步提升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思想,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行为,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四)开展案卷评查和执法监督的情况
1.案卷评查情况
2022年度参与由黔南州交通运输局、荔波县司法局等有关部门组织的案卷评查5次。根据评查部门反馈,及时有效针对性地对全局行政执法案件开展全面摸排整改工作,逐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2.执法监督情况
2022年以来,荔波县交通运输局以日常执法检查为依托,以专项整治行动为抓手,切实加大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管力度。
在非法营运行为整治方面:不定期组织人员对班线客车、旅游包车、城市公交、巡游出租车、网络预约出租车、危险品运输、普通货物运输、机动车维修、驾驶员培训等道路运输相关业务进行执法检查,依法查处道路运输违法行为。累计检查企业59家次,联合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八支队十大队、高速交警、县公安交警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78次,立案查处非法营运34起,罚款22.8万元。在路域环境监管方面:在辖区内管辖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开展执法巡查工作,依法对公路、公路用地、公路建筑控制区等进行监督检查。累计开展检查41次,下达责令改正2次,立案处罚1起,作出处罚0.3万元。在超限运输违法行为整治方面:坚持路面执法与源头治理并重,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和技术手段,完善治超长效机制。累计巡查货运源头企业30家次,问题抄告1份,联合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八支队十大队、高速交警、县公安交警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67次,下达卸货通知书9份,卸货510吨,交由交警部门实施罚分罚款;其他个人罚款15起0.33万元。在建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方面:严厉打击无资质、分包转包、无证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不发生安全质量事故,维护行业稳定。累计配合县安办到贵南高铁荔波段检查6次,下达整改6次;联合质安站、养护中心检查花提桥、脚村桥,下达整改意见2份。在水上交通执法方面:执法大队共出动执法车辆34辆次,出动人员107人次(其中执法人员101人次,其他人员6人次),巡航(查)检查151次,巡航检查1531公里。
三、行政执法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是实施“三项制度”上还不够深入、具体、全面。原因分析:个别干部对实施三项制度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导致在工作的主动落实和成效等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法制审核人员业务能力、法律专业知识不强,缺乏专业培训:移动执法装备配备不足等。
二是部分行政执法人员业务水平不高、能力不足。原因分析:长期从事内业工作未参与一线执法:对通用法律知识和行业领域相关的专业理解不深不透。
三是执法处罚标准过高,实际操作性不强。原因分析:地方政府未结合实际制定行政执法裁量基准。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深入开展实施“三项制度”,全面提升执法队伍的责任意识、担当意识。二是加强提升一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把教育培训和实际操作结合起来,将法律知识学习成果转换为执法本领。三是积极配合做好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