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波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4-351576 | 信息分类: | 其他公告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4-03-04 | |
文 号: | 是否有效: | ||
名 称: | 荔波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
2023年以来,在州委、州政府和县委、县人大的坚强领导下,荔波县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州关于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狠抓法治政府建设,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进一步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为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治保障。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以法治思维推动发展,保障政府职能全面正确履行。
一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一网一窗通办”改革,围绕全项无差别受理目标,推动人社、医保、公积金业务从“小一窗”向“大一窗”融合,围绕“打造一个平台”“制定一套机制”“组建一个团队”“三个一”目标,创建集“企业商务服务”“企业诉求接处”“惠企政策兑现”“招商引资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企业之家”。实行书记、县长营商环境双组长制,持续完善涉企服务体系,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2023年度“企业之家”对外公布惠企政策服务事项577项,协调处理企业诉求47件,开展涉企活动18次,共协调到位资金60余万元。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依法开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利用贵州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检查企业226户,检查完成率100%,公示率100%;推进“一件事一次办”。在贯彻落实国家、省级“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的基础上,结合荔波实际,探索推行民宿经营、水电气报装、人才落地、失业、职工退休养老等5项“一件事一次办”服务,2023年度共为企业群众办理“一件事一次办”业务800余件,政务服务窗口好评率99.993%。
二是深入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大力推进“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构建明晰的执法职责体系,全面梳理执法事项清单,厘清监管和执法边界,整合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力量,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全面界定乡镇与行业主管部门的源头监管、后续监管、行政执法的职责边界,明确业务指导部门、加强业务培训后,不断提升基层执法人员执法能力,有效解决执法虚化弱化缺位问题;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抽查评查,及时将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在荔波政府信息网、贵州政务服务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信用系统、信用中国等平台进行公示,加强重点领域“案子”监督,做实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执法证换发工作,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共有执法辅助设备631台(执法记录仪473台,相机47台、录音笔29支,其他82台),申请办理执法证66人,审核重大行政执法决定136件,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3次。严格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整改工作,成立荔波县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综合协调、案卷评查、明察暗访、建章立制、问题整改五个专班,严格开门整治,收到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0条,收到州领导小组转办线索6条,完成核查6条,公安系统自查问题6个,整改完成6个,交通系统自查问题6个,整改完成6个,开展执法案卷评查4次,开展明察暗访工作4次,检察机关下发检察建议23份,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三是全力推动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继续完善行政决策监督机制,严格贯彻落实《荔波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坚决执行好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制定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及时进行对外公布,实施目录动态管理,不断提升承办单位依法行政水平;持续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做到应审必审,及时报备,2023年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31件,2023年新增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率100%,备案率100%;坚持从源头把好法律关,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参谋、把关、建议作用,强化律师行业监管,监督指导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出庭应诉、代理行政案件,政府法律顾问共出具法律意见369余份,参与政府各种会议96次。
四是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扎实做好各行政职能部门职权事项清理、审查确认和流程优化,严格规范各类行政行为的主体、权限、方式、步骤和时限,深化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确保政法机关独立、公正、廉洁执法司法;支持人大、政协、监委、法院、检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扎实推进阳光、廉政政府建设。
(二)以法治政府建设强化基层社会治理,有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矛盾纠纷化解多元精准。健全完善“县、乡、村”三级调解组织网络,建立人民调解“专家库”,引导社会组织、社会力量等参与人民调解,吸纳法律服务工作者、律师等担任调解员,推广“乡贤会”等经验做法,构建多元高效的矛盾纠纷化解体系,确保各类矛盾纠纷依法化解在小、在早、在基层一线,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县共有调解专家20名,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13个,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8个,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100个,2023年,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231件,调处成功1205件,调解成功率97.87%。
二是扎实推进“两降一升”工作。强化源头管控,落实法治机构合法性审查机制,指派专职政府法律顾问做好案件的代理,指导涉案部门开展协调工作,把好行政行为“出口关”,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败诉率、行政机关纠错率“一清两包三督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两提两核一直达”要求,健全复议机关与行政机关协调配合机制,规范执法部门的执法行为,将行政诉讼被法院判决败诉、行政决定被复议机构纠错、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不到位等情况纳入全县行政机关考评体系,定期进行通报批评,有力有效推进“两降一升”工作。2023年,全县行政复议案件累计受理15件,办结12件,3件正在办理,纠错率0,发生一审行政诉讼案件25件,结案23件,败诉2件,败诉率8.7%,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三是持续提升政务服务热线工作。按期听取“12345”政务热线工作汇报,深入践行“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边学习边检视,边整改边实干,聚焦群众“急难愁盼”,不断提高群众诉求的办结率,架起了群众满意的桥梁。2023年荔波县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接收多渠道反映各类问题共34450件,同比增加5662件,上升19.67%。本年度应办结民生类诉求7766件,已办结7766件,签收率100%,按期办结率99.54%,办结率100%,满意率100%,合格率100%。
四是执法司法公信力持续提高。坚持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司法效率和公正性有了进一步增强。持续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实行案件繁简分流,协助指派法律援助律师,普通程序案件出庭辩护,简易程序案件提供诉前指导相关工作。规范检察机关司法能力建设,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统筹推进“四大检察”协调发展,建立行政执法案件联合评查机制,以检察监督落实好“我管”促“都管”,共同推动荔波县法治政府建设。深入推进智慧公安,建立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资源整合、联动共享、大数据应用相融合,强化落实“两统一”制度,基本实现了刑事案件案卷及相关材料的移送和接收、信息数据共享、统一对口衔接工作。
五是基层法治示范创建有序推进。坚持法治创建与党建融会贯通,与推进乡村振兴、基层治理、产业发展、环境保护、全域旅游等相结合,大力开展法治示范创建工作,做到以点带面,层层铺开,截至目前成功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3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0个、州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30个,2023年共申报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6个、法律明白人工作室100个、法律明白人法治实践基地1个,学习培训基地9个、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188户。坚持以为群众提供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公共法律服务为目标,健全完善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配齐配强村(居)法律顾问队伍,全面推进城乡、景区等黔南智慧司法服务终端平台安装,实行“智慧司法”服务平台律所坐班制度,不断提高黔南“智慧司法”服务平台及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覆盖率、使用率,构建“横到边,纵到底”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延伸法律服务半径,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公共法律服务站8个,全县8个乡镇、100个村(居)“智慧司法”服务终端安装率100%、村(居)法律顾问配备率达100%。
(三)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升。
一是法律服务多方优质。推行企事业法律顾问制度,以“送法进企业”“法治体检”、执法检查等为抓手,不断提高企业经营人员法治素养,提升企业依法防范风险的能力;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培训力度,努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和专业水平;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法律职业群体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等内容,持续推动各人民团体、社会组织、行业协会等结合自身特点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是抓好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制定出台《荔波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荔波县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荔波县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共性内容清单》等文件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宪法、民法典等内容纳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干部教育培训需求计划,组织全县干部开展“法宣在线”学法工作,开展“八五”普法骨干暨普法工作人员线上培训,成功举办荔波县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暨法治政府建设专题研讨班,2023年县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18余次,全县领导干部“法宣在线”学法考勤参考率、合格率均为100%,把学法用法不断引向深入,持续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二、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虽逐步重视依法行政工作,但具体抓什么、怎么抓的工作思路还不够清晰,部分单位对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还不清楚、不掌握,少数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匮乏,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改革、化解矛盾、 防范风险能力还不强。二是行政执法规范性、严格性不足,部分执法单位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程序瑕疵、文书不规范等问题。三是“两降一升” 工作存在不稳定性,行政执法不规范问题依然突出,因执法不规范、行政不作为导致行政诉讼败诉案件还存在。四是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机制还不够健全,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调解工作有待规范,人民调解员、经费保障、队伍建设亟待加强。
三、2023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谋篇部署、高位推动,法治建设有力有序推进。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作为增强依法行政能力的务实举措,全年县委常委会、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6次;制定《2023年度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严格落实县政府常务会学法制度,司法部门成为常务会常设单位,学法成为常务会固定议题,全年常务会专题学法18余次,开展法治讲座2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容,全县各级各部门共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80余场次。
(二)压紧压实责任,推动法治建设任务落实。制定《荔波县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等文件制度,把法治建设作为重要工作来推动,并列入年度重要目标来考核,做到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谋划、同步部署、同步落实。同时,坚持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全面规划和部署,明确重点任务,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督导、年末有评价。共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2次,专题研究安排法治政府建设工作8次。
(三)自觉接受监督,严格推进落实年度报告制度。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和向社会公开制度,每年按时向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和黔南州人民政府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工作情况,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接受各方监督,2023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33件、政协委员提案94件,答复满意率100%。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持续强化依法行政工作保障。严格贯彻落实《荔波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切实提升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切实把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落实到位,推动党领导法治建设制度机制更加完善,切实履行好依法行政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
(二)持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继续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结合政府机构改革、职能调整、事权下放等工作,及时督促各单位做好执法依据、执法职权、执法责任的重新梳理、明确、公布以及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工作,使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到实处;加强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审核确认和日常监督,认真做好行政执法证件的监督管理;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以及越权行政等问题,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说理、行政指导等工作,督促相关部门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三)进一步落实普法工作责任制。大力推进“八五”普法的组织实施,进一步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议学法等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在推动普法责任落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上实现新突破。
(四)推动基层法治保障提升。加强法治阵地建设,打造具有法治性标识性的法治阵地,加大对法律顾问经费、人民调解经费、法律援助经费、购买法律服务经费及普法经费“五费”的预算和支出,为基层法治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五)持续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学习贯彻。加强宣传教育,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意识及程序认知,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并如期完成,进一步提升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荔波县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