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生态环境局荔波分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4-481675 | 信息分类: | 其他公告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4-03-29 | |
文 号: | 是否有效: | ||
名 称: |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荔波分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认识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意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厚植为民服务情怀,主动担当作为,紧紧围绕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和有关党内法规,坚持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任务亲自督导,有效推动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开展。未发生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情况。一是强化组织建设。完善法治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配合抓,形成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有序开展。二是深入谋划部署。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要点清单,与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执法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三是确保经费落实到位。强化法治普法宣传,将法治普法宣传教育经费列入年初计划予以保障。
(二)学法用法,增强法治观念。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引导干部职工将法治建设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学法用法、依法行政、依规执法观念,提升服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能力水平。始终将学法作为加强法治建设的重要一环,认真学习《宪法》《民法典》《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法履行职责,做好生态保护修复、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2023年,党组会专题学习研究部署4次、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1次、专题学习研讨2次学习文件、会议精神。
(三)落实“三项制度”,严格依法行政。一是严格实施执法公示制度。通过荔波县人民政府网、贵州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按时公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行政执法人员名单、行政处罚等,接受群众监督。2023年我分局共公示行政处罚决定书3份。二是认真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环境行政处罚办法》《黔南州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行)》《行政执法音像记录信息收集、保存、管理、使用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明确了执法人员持证并亮证执法,采取拍照摄像等手段进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对全过程记录材料进行严格装档。目前我局共有13台行政执法记录仪、录音笔2个,3台平板电脑、2台无人机全部配给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加强执法过程记录工作。三是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严格按照《黔南州生态环境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审查制度》《黔南州生态环境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细则》文件要求,成立了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委员会,对处罚数额较大、当事人异议较大或涉及停产、关闭、吊销许可证、行政拘留移送或刑事移送的行政处罚案件,由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针对案件的裁量情节、幅度,实地调查取证情况进行认定,做到公正、合理使用自由裁量权。2023年共召开集体案件审议会议4次,共审议案件3起。
(四)文明执法,监管规范公正。一是突出工作重点,强化环境执法监管。按照“三三制”和“双随机”现场工作法,聚焦“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区域”,对煤矿、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规模化养殖场等8个企业和小七孔河水质重点监管。出动执法人员484人次,检查企业219家次,制作各类生态环境保护现场检查笔录413条。发现环境隐患问题、违法违规问题22个,立案查处3起,处罚金额16.4万元。二是联动交叉执法查检,提升环境监管能力。按照州局党委统一部署和安排,认真开展交叉监管执法及反馈问题整改,不断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两轮检查反馈发现我县生态环境隐患问题230个。建立反馈问题台账,责令企业或责任主体立行立改,或制定整改方案。截止目前,问题移交整改230个,完成问题整改229个,整改完成率99.6%。三是优化执法监管方式,提升服务指导能力。公平、公正执法,积极运用说服教育、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手段。今年以来,共约谈企业12家,帮扶指导企业12家,尽可能减少因现场执法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开展涉及危废企业规范化管理评估;开展核技术利用单位现场执法检查8次,督促企业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并按要求上报上一年度辐射安全年度评估报告。四是强化信访办理质量,提升群众满意度。认真执行《黔南州生态环境局荔波分局环境信访工作制度》,对重大、疑难环境信访案件进行分析研判,着力切实解决群众环境信访问题。2023年受理信访件68件,办结率和满意度100%。
(五)加大宣传教育,提高普法知晓率。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环境热点问题,强化宣传教育,普及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大力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一是强化企业培训,推动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分别于9月7日、12月19日组织辖区内污水处理厂、煤矿、规模化畜禽养殖、非煤矿山等累计70余家重点企业召开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培训会及集中观看贵州省2023年生态环境警示片,督促企业要守法,牢固树立红线意识,时刻绷紧生态环境保护这根弦,始终谨记警钟长鸣,以实际行动将污染防治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二是强化法制宣传。利用“六.五”世界环境日、法制宣传周、安全生产日等活动,大力开展一系列的法制宣传活动,积极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引导群众自觉参与环境保护。让群众明白宪法的重要性,更进一步牢固树立宪法权威,激发群众学法的积极性和守法的自觉性,增强群众的法治意识、守法意识及用法观念,为“平安荔波”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六)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一是强化干部职工普法教育。组织在编全局24名职工注册“贵州省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开展职业法律法规的学习,将全局干部职工纳入学习监督范围,季度考勤和年度考核完成率100%。二是加强执法人员培训。组织执法人员参加黔南州2023年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实战技能比武竞赛、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贵州省2023年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网络培训暨知识竞赛,以及黔南州2023年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监督人员和法制审核人员线上培训二期等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参与率100%,测试合格率100%,干部职工法治思维、依法行政、依规执法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三是配齐执法队伍管理人员。2023年推选提拔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队副大队长1名,提升执法队伍监管执法能力。
二、存在问题
一是学法力度有待加强,对相关的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理论知识掌握不够深入。二是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执法力度有待加强。三是普法宣传方面工作还做得不够。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强化学习宣传,提高法治意识。强化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和有关党内法规,不断提高群干法治意识,营造平安、法治社会氛围。
(二)严格监管执法,加强执法力度。坚持严格执法的主基调,加大执法力度,对涉气、涉水、涉危险废物、自动监测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行为严查重处,提高案件查处及办结率,加强对排污许可的监督执法。突出对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行业及重点企业的监管执法力度,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配合省、州抓好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高质量整改。
(三)狠抓队伍建设,提升监管执法能力。加强学习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精神学习,持续开展技能“大练兵、大比武”活动,不断提升执法队伍综合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