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波高级中学关于学生学费收费调整的公告公示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4-860834 | 信息分类: | 其他公告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4-06-25 | |
文 号: | 是否有效: | ||
名 称: | 荔波高级中学关于学生学费收费调整的公告公示 |
根据贵州省教育厅2023年12月20日公布的《省教育厅关于公布贵阳市清华中学等7所学校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结果的通知》文件精神,荔波高级中学同步评估认定为省级二类示范性普通高中。依据《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教育厅关于我省普通高中学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价费(2013)203号)的规定:荔波高级中学从2024年春季学期起执行新的收费标准:即二类示范性普通高中学生每生每学期900元。学费收取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即2024年9月前入学的高一、高二学生每生每学期收费800元,2024年9月后入学的新生每学期收费900元)。
公告公示时间:2024年6月25日至7月1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54--3612094
附件:
附件1:《省教育厅关于公布贵阳市清华中学等7所学校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结果的通知.docx
附件2:《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教育厅关于我省普通高中学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价费(2013)203号).docx
荔波高级中学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