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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波县2024年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0 17:19:37 文章字号:[] 视力保护色: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5-85757 信息分类: 其他公告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5-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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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荔波县2024年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

荔波县2024年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

2024年,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荔波县秉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思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理念,全力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持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和综合能力,锻造本领过硬的行政执法队伍,行政执法工作成效显著。

一、2024年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一)案件办理情况:2024年我县共办理行政执法案件78986件,其中,行政处罚47600件,占比59.12 %,较去年下降4.45%;行政许可案件27810件,占比35.20%,较去年增长6.70%;行政强制5296件,占比6.70%,较去年增长1.45%;除处罚、许可、强制、征收征用案件之外的其他类型案件总数量4702件,依法免予处罚、不予处罚执法案件总数量2325件,占比8.89%,较去年增长1.04%;投诉举报执法案件79件,占比0.1%;依法移送涉嫌犯罪的执法案件总数量42件,占比0.053%

(二)执法决定引发行政复议情况:2024年我县作出执法决定的案件引发行政复议47 件,其中行政处罚引发37件,行政强制引发0件,被纠错0件;

(三)执法决定引发行政诉讼情况:2024年我县作出执法决定的案件引发行政诉讼35件,其中行政处罚引发11件,行政强制引起0件。执法决定引发行政败诉4件,其中行政处罚1件,行政强制0件,行政败诉涉及的分别是森林、林木所有权登记、行政处罚、工伤保险资格或者待遇认定领域和事项。

二、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加强执法制度建设情况:2024年,荔波县制定了《荔波县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荔波县关于深化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的工作机制(试行)》《荔波县法治督察、纪检监察监督与行政执法监督协同配合工作办法(试行)》《中共荔波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集中整治行政执法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中共荔波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成立行政执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专班的通知》《荔波县关于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监督行动的工作方案》等工作方案,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筑牢制度根基,全方位规范行政执法流程,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跨域衔接。

(二)行政执法赋权赋能情况:为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走深走实,根据《中共荔波县委关于印发法治荔波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荔党发〔202211号)精神,结合实际,荔波县积极推行一支队伍管执法工作一是梳理明确执法事项清单指导乡(镇、街道)定期开展行政执法事项评估,全面清理长期未行权且无实施必要、交叉重复的执法事项,对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已明确下放到乡(镇、街道)的,按法定程序全部下放。二是依法委托执法。按照依法下放、宜放则放的原则,由各乡(镇、街道)和县直部门结合自身管理需要,认真梳理法律法规未授权而基层又迫切需要委托执法的事项清单,由县政府办、县司法局会同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后,由县直部门依法委托给基层,与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签订委托协议,明确具体范围、权限、期限和双方责任等,并向社会公布,科学编制委托执法清单和操作指南。三是整合加强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力量。整合乡(镇、街道)农业、村建、自然资源、林业、综合执法等站(所)执法力量,各乡(镇、街道)组建1020人的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并明确2-3名人员具体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工作,执法领域从一域向多域转变,执法工作实现有人干、有人管。

(三)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荔波县严格按照《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发〔2019〕7 号)要求和各年度工作要求,及时下发工作提示和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根据部门工作实际及时制定了本部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不断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保密的事项外,各行政执法机关及时将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在荔波政府信息网、贵州政务服务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信用系统、信用中国等平台进行公示。在“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公布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调整后的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执法人员名录库和检查对象名录库。行政许可及行政处罚等信息通过双公示系统进行网上公示。二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我县执法部门执法记录仪、相机、对讲机等执法辅助设备总数量631台(执法记录仪473台,相机47台、录音笔29支,其他82台),在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过程中,在立案,调查,取证,送达等环节均有文字记录,在调查取证过程中,对关键环节进行照片、音像记录。对查封扣押财产、强制拆除等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办案场所,实行全程音像记录。严格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对行政执法部门在履职中所产生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结果等及时向社会进行公示,办结案件均按要求在荔波政府信息网、贵州政务服务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信用系统、信用中国等平台进行公示,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保密的事项外,各行政执法部门执法信息都已依法予以公开。三是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各行政执法部门明确法制审核机构、法审人员,建立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和流程图,在重大执法决定作出前,均进行法制审核,对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以及执法案卷材料是否齐备、制作是否规范等进行全面审核。目前县市监局、县卫健局、县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荔波分局、县应急局、县综合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等已制定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未定制的部门使用《黔南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县政府聘请上海市协力(贵阳)律师事务所为各行政执法部门提供法律服务,规范法制审核行为。

(四)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提升情况:一是紧抓习近平法治思想重大政治任务。荔波县始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党内法规制度和最新法律知识纳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恩铭讲堂、干部教育培训和各部门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的重要内容,不断提升法治理论水平和运用法治思维方式化解矛盾、推动工作的实践能力,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对法治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注重提升执法主体综合素养。严格落实《贵州省行政执法人员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实施方案》要求,采取“学习培训+闭卷测试”“线上学习+线下学习”模式,重点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执法中存在的常见问题等内容进行深入剖析,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律知识进行闭卷测试,组织引导行政执法人员通过法宣在线、中国普法等网上学习渠道,进行综合法律知识、专业法律知识、公共法律知识学习和线上考试,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和专业水平。2024年共开展各类学习培训5次,法律知识测试2次,培训人数2000余人次,有效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三是强化行业理论学习。各行政执法单位根据自身实际举办行政执法能力培训班,采取专题授课、案例分析、现场教学、集中研讨等方式全面提高执法人员职业道德素养、基础法律知识、执法为民理念、依法行政意识、执法业务能力和实际业务操作水平,进一步提升执法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推动行政执法队伍向专业化的转变。

(五)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能情况:一是开展行政执法常态化监督。综合运用行政执法工作报告、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统计分析、行政执法考核评议等方式,对县各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工作总体情况、执法主体建设、行政执法制度建设、行政裁量权基准执行、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依法推进等情况进行经常性监督。二是持续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各行政部门将根据《贵州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贵州省 2024 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要求,结合本部门行政执法实际,建立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通过选聘、特邀等方式组建行政执法监督员队伍,组织参与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有效提高监督质量。是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我县通过以多元评查为驱动,提升行政执法办案质量,建立案件评查机制,制定《荔波县案件评查工作实施方案》,对行政执法案卷实行半年一评查,平时评查抽查常态化开展方式相结合。采取“案件自查+集中互评+实地卷宗抽查”方式,对照《黔南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评分标准》要求,重点围绕执法主体、案件执法程序、适用法律法规及案卷归档等方面进行评分。建立行政执法案卷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意见,定期督查整改情况,以“督”提质,全面提高全县行政执法案卷质量和行政执法水平(2024年11月州级要求撤销该项工作所有流程后所有流程暂停)。四是聚焦重点领域专项整治监督。通过加大对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检查和抽查工作形成常态化,有效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2024年4月集中开展整治行政执法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来,我县严格按照要求,聚焦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行不到位;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随意顶格处罚;罚没收入与执法机关利益挂钩;执法监督不严格;执法不公、简单粗暴;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运动式执法、过度执法、机械执法、逐利执法以及其他执法突出问题等8类执法突出问题开展排查整治。通过执法单位自查自纠、省州督察反馈和常态化执法监督等方式,截至目前,共排查出4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27个,移送至县纪委县监委问题线索6个(某镇超期不答复案、某派出所超期不立案案、某局行政许可收受好处案、某局李某蝇香案、某局非法售卖烟花爆竹案、某局白酒案)。

三、行政执法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执法干部主动学习意识不强,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有待提高。通过几次机构改革,有的单位由几个不同部门组建而成,原部门执法程序、执法方式和执法文书不同,行政和事业人员混岗使用,执法人员调整频繁,执法队伍新兵多,有的不熟悉法律法规,不懂执法程序等。

(二)有些部门重视“三项制度”不够。存在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公开不够全面和及时。干部工作责任心不够,在落实“三项制度”落实情况时,工作不认真,数据不精准。

(三)行政执法监督力量和力度不够法制审核人员不足,部分执法部门未按要求配备符合岗位工作要求的法制审核人员。法律专业人才不足,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比例低,法律人才储备不够,专业法律事务处置压力较大。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提高思想认识: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要继续提高思想认识和依法行政能力,认真落实中央、省、州、县关于行政执法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三项制度”工作要求,为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提供有力思想政治保障。二是强化业务培训。以理论学习和实操演练相结合,持续深入开展执法人员业务培训,通过领导讲学,专业老师教学,业务骨干带学,执法人员自学等方式开展学法和执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三是抓好执法人员素质提升。强化执法人员的培训教育,加强执法干部的队伍建设,提高其政治素质和执法水平。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理想信念教育,使其牢记宗旨,在执法工作中做到勤政廉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定期或不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以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政策业务为主要内容的业务培训,使其懂业务、善管理,成为依法行政的行家里手。通过学习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责任心、紧迫感和危机感,切实负起工作职责,有效推动执法信息公开。

(二)强化队伍建设。建设一支高素质执法工作队伍,使执法队伍走向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探索建立鼓励执法人员积极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机制。鼓励执法人员参加全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逐步实现法制审核人员持证上岗。同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实现法律专业人才资源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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