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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波县“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2017-04-05 17:29:27 文章字号:[] 视力保护色: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0-727691 信息分类: 发展规划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17-04-05
文  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荔波县“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荔波县“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将荔波县“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规划概况

1、规划名称:荔波县“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

2、规划范围:荔波县全县区域范围

3、规划时段:2016年—2020年

4、规划目标:到2020年,通过加快建设、强化管理、深化改革,从根本上扭转水利建设明显滞后的局面,基本建成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体系、防洪抗旱减灾体系、水资源保护和河湖健康保障体系、有利于水利科学发展的制度体系,基本解决工程性缺水问题,推进水治理体系和水治理能力现代化。

5、规划工程内容:

(1)防洪抗旱减灾工程:

规划治理中小河流8条,保护人口4.5万人,耕地1.25万亩;治理16个涝区,总治涝面积140.32km2;治理1条山洪沟;对6座小型水库进行除险加固;同时规划8处引提调水工程,旱期输送抗旱水量26.03万m3,可解决旱期5.8万人基本生活用水,整体提高区域的防洪抗旱减灾能力。

(2)水资源配置和城乡供水保障工程:修建拉寨、三荔两座中型水库,总库容12182万m3,确保新增总供水量1.8亿m3,的马水库为储备水源,新建7座小型水库,总库容为2206万m³,年供水量为3686万m³,新增灌面50820亩,可满足本区社会经济发展用水需求。实施8个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受益人口2.96万人,全面改善农村居民饮水条件;建设污水处理厂13个,污水处理规模9100m³/d,污水管网长114.3km;雨污分流项目4个,新建DN400-DN1000雨水管道176.84km;对荔波县城镇供排水管网改造,改造供排水管网93.0km,改善城乡供排水条件,区域城乡供水水平显著提高,城乡居民饮水安全得到全面保障。

(3)农村水利工程:对区域内中型灌区樟江灌区、甲良灌区、佳荣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发展灌面2.35万亩,其中新增灌面0.35万亩,改善灌面2.0万亩;并争取新建3个灌区,新增灌面3.6万亩;结合新建渠道、山塘、水池、引水坝,山塘维修加固,渠道防渗,发展灌面2.5万亩,其中,新增灌面0.38万亩,改善和恢复灌面2.13万亩;推行管灌、滴灌、喷灌高效节水灌溉0.8万亩,有效提高耕地灌溉率和灌溉水利用系数,确保农村生产用水需求。同时规划治理山塘26座。

(4)水土保持和生态修复工程:规划区域综合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11.27km2;对樟江三荔水库、拉寨水库、大土水库、尧柳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达标治理项目保护和达标建设,确保主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明显改善,城镇供水水源地水质全面达标。河湖生态环境水量基本保障,水生态系统功能逐步恢复,重点区域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

(5)规划建设5座水电站,新增总装机容量70690kW,打造国家级水利风景区1个,省级水利风景区2个。

二、规划环境影响概述

1、水环境影响

主要是水库蓄水,将淹没库区正常蓄水位以下的植被和耕地,有机物腐烂分解,土壤浸渍、岩石溶蚀作用等使水库有机物浓度增加,对水质造成一定不利影响,因此应该加强水库蓄水前的库底清理。

水库运行后,河流的水文情势会发生变化,主要变化特征是:河流水域面积增大,库区流速减小。水文情势变化引起水库的沉淀作用加强,有利于消减溶解矿物质,降低浑浊度,同时水体的稀释自净能力降低,在水库库湾或库汊容易造成富营养化;随着水资源保护、水生生态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规划的实施,流域内森林植被覆盖率增加、水土流失减少,水源涵养和防护能力提高,对水库水质保护具有积极作用。

2、生态环境影响

规划实施后对重点保护的野生陆生动植物基本没有不利影响,不会导致种群的灭绝和减少,对流域内的陆生生物多样性没有影响。

规划实施后,对陆生生态的影响因素主要工程施工、水库淹没和移民安置。水库淹没将压缩野生陆生动物生境,但淹没面积占整个流域面积很小,影响不大,不会造成流域内野生动植物物种的灭绝。

综合规划包含水土保持规划,规划实施后,将有效控制水土流失,恢复林草植被,恢复因工程施工和移民安置破坏的陆生生态环境。规划实施后,将有利于保护流域内基本农田和农村生态环境。

综上所述,规划实施后,对流域内的陆生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完整性没有影响,并将改善陆生生态环境质量,维持在良至优的水平。

规划实施后对重点保护的野生水生生物基本没有不利影响,不会导致种群的灭绝和减少,对流域内的水生生物多样性没有影响。

3、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预防性措施

(1)水环境影响预防措施

划定水源保护区;污染物总量控制与达标排放;水库富营养化预防措施;优化和调整移民安置方案;防治水土流失、增加植被水源涵养。

(2)生态环境影响预防措施

优化和调整规划布局;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开展生态环境背景调查;优化生态恢复物种选择、严控外来物种入侵;加强陆生野生动物保护,营造栖息地;加强渔业执法、设立禁渔区和禁渔期;预防水土流失、预防土壤潜育化。

2、最小化、减量化措施

(1)水环境影响最小化、减量化措施

加强污染源治理和废污水处理;水库库底清理;低温水控制措施;农业面源污染控制措施;下放生态流量;退水处理;定期清理水库漂浮物。

(2)生态环境影响最小化、减量化措施

陆生生态保护措施;水生生态保护措施;水土保持措施;景观生态体系恢复措施。

3、修复补救措施

(1)水环境影响修复补救措施

生态流量下放措施;退水处理措施;水库富营养化治理措施;水资源的合理配置。

(2)生态环境影响修复补救措施

加强生态建设与管理;外购鱼苗放流;合理开展渔业养殖。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要点

总体来说,规划的实施将带来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但同时也受到一定的环境因素制约,评价对规划方案从环境保护角度提出必要调整措施,执行本报告提出的调整建议和减缓措施后,规划方案受到的环境制约因素可以得到有效缓解,从环境保护角度看,经优化调整后的规划实施是可行的,可作为评价推荐的规划方案。

四、公众查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信息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建设单位荔波县水务局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在公示时间内公众如需索取补充信息或反映对工程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可通过信函或者电子邮件等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公众范围:受拟建工程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或关心本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公众。

主要事项:是否存在制约本规划实施的敏感环境问题;认为规划实施可能存在的主要不利影响;认为规划实施的主要有利影响;规划实施的环境保护措施;对规划实施的态度。

六、规划编制机关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荔波县水务局

地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荔波县水务局

联系人:莫家成

联系电话: 15885471450

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林城西路99号

联系人:侯晓冬      

联系电话:18198169052

E-Mail:78115433@qq.com

 

                                                          评价单位:中国科学院地球化学研究所

                                                                  2017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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