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工作要点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4-1585859 | 信息分类: | 计划总结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4-11-2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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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荔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工作要点 |
2024年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各项决策部署,坚持“阳光人社、惠民先锋”品牌建设;高质量推进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人事、劳动关系、行风建设等中心工作,扎实推进人社事业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提供优质的人才支撑和高效的民生服务保障,为荔波打造世界级旅游景区作出人社贡献。
一、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不断提高党建质量
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党史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至少组织1次以党史为主要内容的学习或者主题党日,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认真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党组开展政治分析研判不少于2次,意识形态领域风险分析研判不少于2次。
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围绕“黔进先锋 贵在行动”和“双带五领”,持续加强“四强党支部”建设,深入开展模范机关创建和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开好党组民主生活会和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政治生日、政治家访等制度。与联系村、社区做好结对帮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和民主集中制。明确退休党支部联络员,抓好流动党员和离退休党员党建工作。年内,召开支委会不少于12次、党员大会不少于4次、上党课不少于4次、主题党日活动不少于12次;开展政治纪律、政治规矩集中学习教育1次以上;到联系党支部调查研究不少于2次、讲1次党课或作1次专题报告、为联系党支部办1件以上实事、开展“双联双促”不少于2次;到社区开展2次以上志愿服务、办2件以上实事、为包保联系的小区(网格)解决2个以上实际问题。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常态化开展廉政教育、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和全覆盖廉政提醒谈话,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防错容错纠错机制,严格执行“三个区分开来”,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党组开展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不少于2次、研究保密工作不少于1次、研究党内法规执行工作不少于1次,廉政教育不少于1次、警示教育不少于1次,支部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或者参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不少于1次,全局开展全覆盖廉政提醒谈话不少于1次。
二、围绕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确保全县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着力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健全就业促进机制,推动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实施“六六就业稳岗计划”,全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860人以上,3.13万省外务工劳动力稳定就业,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400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3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深入实施新一轮创业推进行动,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就业创业杨帆计划。协助实施“银龄人才”计划,确保“银龄计划”落地见效。
深化东西部劳务协作机制。不断提升有组织劳务输出水平。加强与对口帮扶城市、劳务输出集中地区政府、行业、企业对接,加密交流互访、沟通协作频次,新增签订一批稳岗就业协议、谋划一批劳务协作项目,建设一批粤荔协作稳岗就业基地。深化培育荔波“锄头导游”劳务品牌。持续加强“带头能人”培育和星级认定,组建形成劳务带头人“雁阵”,积极推行“劳务协作站+人力资源公司+带头能人”模式,提高对外输出组织化程度。全面发挥荔波县驻广东白云、浙江宁波、江苏江阴劳务协作站作用,夯实驻外稳岗拓岗队伍,加强用工精准对接,切实将外出务工农村劳动力稳在当地、稳在企业。确保以县为单位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组织化程度保持在70%左右。
抓实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实施企业入校选人、高校毕业生入企选岗,企业推送岗位、学校推送人才“双选双推”专项行动。做好2024年度“三支一扶”人员招录计划和聘用期满人员后续就业安置服务工作。提高“四化”企业金牌就业见习比例,全年组织青年就业见习180人以上。举办高校职业指导教师培训班、就业创业嘉年华、就业创业训练营等就业服务活动,依托“黔云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热线等加密加频“1311”就业服务,确保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去向落实率达到80%以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服务率100%,就业率90%以上。加大就业失业动态监测,做好就业数据分析研判,特别是脱贫劳动力、边缘易致贫劳动力、搬迁劳动力、高校毕业生的就业跟踪服务,推进“红、橙、黄、绿”分类精准服务,加强用工信息的搜集,完善就业信息发布和传播平台,多方位提供信息服务,不断提高就业服务质量,更好地满足企业招聘和求职人员的就业需求,帮助劳动者尽快实现就业。
加强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健全县、乡、村一体化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完善县级“零工市场”,规范设置镇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和村级劳务集散中心。2024年完成10个充分就业示范村(社区)创建。选优配强县、乡、村三级公共就业服务队伍,充实基层就业工作力量。充分发挥村支两委、驻村工作队员、社区(村)网格员、社区楼栋长、劳务经纪人等稳就业工作队伍力量,建立一支“敲门送岗”“政策进家”服务队伍,开展“一对一”“面对面”公共就业服务。实施人社局长引办就业帮扶车间行动,催生孵化一批就业帮扶车间,2024年新增认定就业帮扶车间5个以上。大力开展现场招聘、“直播带岗”等形式多样的就业服务活动,深入开展人岗匹配促进就业。发挥村级劳务组织示范作用,持续推进公益性劳务组织建设,引导带动更多市场化劳务组织参与就业。
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力围绕脱贫劳动力、易地搬迁劳动力、城乡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发力,2024年继续落实就业各项帮扶政策,保持就业培训和外出就业帮扶力度不减,保持“三类”群体就业规模不低于上一年度,脱贫劳动力就业不低于3.3036万人,搬迁脱贫劳动力就业6850人。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6776人,与上年基本保持一致。脱贫劳动力、搬迁劳动力、边缘易致贫劳动力等三类重点群体家庭实现至少一户一人就业,“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深入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结合技能人才培育行动实施和技能培训品牌培育,围绕“四化”建设,大力开展符合我县产业发展、省内外优质企业的用工需求的“订单式、定向式”技能培训,落实训后就业推荐、就业跟踪等服务,有效提升我县职业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务工就业收入。结合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对荔波打造世界级旅游景区的要求,加大对现有人才的培训力度,积极培养旅游新业态急需的旅游线路规划师、讲解员、救生员、民宿管家、旅游主播、非遗传承、锄头导游、特色美食、娱乐表演等专业人才,培育一批传统村落技能人才及旅游从业人员服务队伍。依托对口帮扶城市优势资源,加强开展“南粤家政”“粤菜师傅”“广东技工”等协作培训,鼓励引导参训劳动力有组织输出就业,做细做实训后就业服务,促进农村劳动力稳定就业增收。稳步打造形成独具荔波特色、拥有一定影响力的技工培训品牌和劳务品牌。2024年计划开展培训2800人次。做好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平台建设,围绕“贵州旅游”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基地项目建设谋划。全面推进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充分发挥高技能领军人才作用,积极推进搭建人才培育平台、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在全县建设一批技能大师工作室,切实在带徒传技、技能攻关、技艺传承、技能推广等方面做足文章,建立高技能人才技术技能代际传承机制,并将技术技能革新成果加以推广,打造一支立得住、叫得响的技能品牌。
三、深入推进制度改革,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精准实施参保扩面。按照州级下达的2024年各险种参保任务,聚焦小微企业、尘肺病重点行业企业、建安项目、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和农民工等群体,全年紧盯参保扩面不放松。一是以政策落实促扩面,按照州级开展超龄女职工参加工伤保险试点工作要求,扩大工伤保险保障覆盖面,保障超龄女职工工伤权益,促进超龄女职工就业,助力构建适老型和谐社会。二是以宣传动员促扩面,利用春节和清明节前后农民工返乡时机,向群众宣讲政策,算清实惠账,鼓励早参保长缴费,树立“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参保意识;入企入村(社区)开展“千户万人”宣传活动。三是以稽核核查促扩面,强化内部科室之间的工作联动,进一步完善“经办告知、稽核催缴、劳动执法”工作流程,促进企业依法参保,提高企业参保率。四是以拓宽缴费筹资渠道促扩面,加强与合作银行的沟通协作,共同探索建立参保或续保缴费筹资保障机制,解决群众参保(续保)缴费可能出现筹资困难的“后顾之忧”,提高群众参保的积极性。五是以“数据找企找人”促扩面,加强跨部门信息比对精准找企找人,主动服务、简化流程,多措并举推动企业参保,确保全县参保扩面任务提前超额完成。
落实利企惠民政策。一是持续深入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过渡期结束前后养老政策衔接,确保新老制度平稳过渡;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做好县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考核工作。二是持续提升社会保险保障水平。贯彻实施《社会保险经办条例》,优化社保经办流程,定期做好社会保险报表上报工作,及时足额发放各项社会保险待遇;认真开展社会保险待遇提标工作,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实时同步全省职工基本养老金调整,提高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争取上级资金,按时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提标工作,确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高质量发展。三是及时兑现助企稳岗政策。通过“免申即享”确保稳岗返还、一次性扩岗补助、失业保险阶段性降低费率等政策得以全面落实,对企业稳岗返还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四是落实社保代缴助力乡村振兴。充分发挥数据会商机制效能,加强与乡村振兴、民政、残联、财政等部门的数据共享,认真比对数据,审核信息,着力开展特殊困难群体参保工作,确保特殊困难群体参保应保尽保、待遇应享尽享、缴费应代尽代。
巩固基金安全防控。加强内部日常稽核工作,重点针对基金财务管理、具体业务经办、待遇审核发放进行内控监督检查,对基金运行及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加大力度开展违规领取社会保险待遇核查工作,加强数据稽核和业务稽核,杜绝新的违规领取社保待遇情况发生,加强部门联动、多措并举对已发生的违规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进行追退,确保社保流失基金尽快全额回笼入库,实现遏增量、去存量的工作目标。推广待遇资格线上认证和“无扰式”认证,提高群众知晓度和自助应用率,把牢基金安全关。
推进服务优化提质。持续开展机构自身建设,坚持“细节决定成败”的管理和服务理念,进一步规范经办行为,创新服务形式,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一是制定干部年度学习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县乡两级业务经办人员从政策、经办、服务、风险防控等方面进行培训,提升业务人员经办能力和服务质量。二是开展社保“保姆式”服务,针对高龄独居或行动不便等人群开展上门服务,对特殊群众提供大厅陪同服务,强化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服务质量有章可循。三是优化政务服务和窗口建设工作,持续深化“放管服”和政务服务“2+2”改革,全面开展部门事项集成共建“一件事一次办”新要求,实施“跨省通办”“全省通办”“全程网办”,着力畅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落实“好差评”工作评价机制,打造优质窗口和服务标兵,树立先进典型,强化服务意识,展现社保经办服务良好形象。
拓展社银合作宽度。纵深推进“社银一体化”服务工作,将服务点向村(社区)延伸,实现社保主要高频业务足不出村、就近办理,打通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最后一公里”。继续加强宣传,做好人员培训和管理工作,确保“社银一体化”服务高效平稳运行,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加大第三代社保卡的换发和推广应用,稳步推进社保待遇、惠农、惠民资金进卡,拓展社保卡应用场景。
加强社保政策宣传。根据民族特色丰富宣传形式,通过通俗易懂的方言、少数民族语言等,开展“拉家常式”宣传,增强宣传趣味性和吸引力;扩展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宣传阵地,以2024年州级购买第三方服务开展工伤预防宣传为契机,大力开展工伤预防宣传,力争实现重点企业、重点行业、高危行业工伤预防宣传全覆盖。持续开展“四进”活动,按照社保政策“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要求,持续开展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的宣传社保政策,帮助群众算好社会保险的明白账,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群众参保。
四、健全人才人事发展机制,深入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县战略
持续开展人才引进培训计划。通过人才博览会、赴高校引才、自主培养等方式,做到精准引才。2024年计划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22人(高层人才8人,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14人)。根据县国有企业需求,继续协助指导做好旅游相关人才招聘工作。
实施银龄人才计划和蓄水池计划。重点围绕医疗、教育、科技、旅游等行业产业,从产业发达地区引进银龄人才。探索利用人才“蓄水池”政策,引进急需高端人才,县级空编优先用于保障“四化”、教育、卫生等事业单位引进重点人才。
着力提升人才服务水平。围绕《荔波县人才回流办法》《荔波县关于简政放权进一步提升营商环境的通知》《荔波县服务专业技术人才十五条措施》《荔波县领导干部直接联系服务专家人才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抓好人才服务工作。深入基层开展政策宣传和调查研究,提高职称申报效率,调动专业技术人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结合县委人才重点工作,落实人才专员和领导联系专业服务,积极对接专家服务基层项目。推荐培育技能大师工作室等。积极开展人事档案管理及查借阅等相关工作。探索国企高级经营管理人才招聘新方式,为企业做好招才引才服务工作,引导企业到高校和贵州省人才博览会开展招才引才工作,为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提供人才支撑保障。
加强事业单位管理服务。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2024年全县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6人,特岗教师招聘59人,“三支一扶”人员招募10人,退役大学生选岗安置11人,特岗教师接转聘用25人,医学定向生聘用4人,西部计划志愿者接转聘用1人。多渠道组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学习《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贵州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继续实施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工作,加强表彰奖励获得者管理服务和待遇落实。
切实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对各事业单位绩效总量进行核定,积极主动对接县卫健部门,督促县两家公立医院规范制订绩效考核及分配方案,探索试行医共体薪酬制度改革、薪酬总量管理。及时完成各单位特别是义务教育学校的基本工资、基本绩效工资、附加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常规绩效工资审核工作。修订规范编外聘用人员管理相关规定。
五、着力提高治理效能,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营造劳动维权良好氛围。深入开展点对面宣传,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浓厚氛围,积极深入各乡(镇、街道)、企业园区开展相关法律宣传,引导群众、企业学法用法,计划开展现场宣传及“送法入企”活动8场次以上,帮助企业、劳资人员和劳动者及时了解相关政策、规定,引导劳动者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理性维护自身权益,督促用人单位进一步加强劳动用工管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健全根治欠薪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农民工工作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以及定期例会、欠薪排查、工作调度、线索派单、案件核处、分析通报等工作机制,积极发挥好人社部门“牵头抓总”,调度配合、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的作用,形成齐抓共管治欠保支的工作格局,有力有效推进治欠工作落地落实。
做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贵州省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实施意见》为抓手,深入开展政府性欠薪排查清理工作,对发现的问题项目进行个案分析,精准进行防控,以化债为契机,推动欠薪存量大幅下降。进一步畅通劳动者举报投诉渠道,组织开展欠薪隐患排查,通过综合施策化解风险隐患。同时,加强指导和督促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六项制度”,加大制度落实的监督检查和考评力度,强化欠薪源头治理和预防,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日常执法,全面落实“一案一策”工作机制,认真分析研判项目的矛盾症结,集中力量寻求破解难题的办法措施,通过开展联合执法、挂牌督战等方式强力推进欠薪问题实质性化解。同时强化行刑衔接,严格依法查处欠薪案件。
加强劳动力市场监管。根据我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表开展专项检查工作4次,全面落实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提高合同签订率和履行质量。加强企业薪酬调查和劳动力市场监管,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做好在建工程项目六项制度监管落实。加大线上监管和实地指导力度,及时处理制度落实预警信息(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处置劳动合同签订、工资保证金存储制度预警信息,县级住建、交通、水利、能源等工程建设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处置本行业实名制考勤、人工费用分账拨付、施工总包单位代发工资、农民工离场结算制度预警信息。政府性工程项目的项目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督促施工总包单位落实实名制考勤、施工总包单位代发工资、农民工离场结算制度,建设单位严格落实人工费用分账拨付制度)。纳入平台监管的工程造价 400 万元以上在建项目一季度、二季度、三季度、四季度制度落实率分别达到75%、80%、85%、90%以上。持续强化平台监管、指导和深入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不断巩固拓展根治欠薪成果,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加强对举报投诉案件的处理。加强对劳动关系不明、劳动用工欠薪等违法行为举报投诉案件的处理力度,(对劳动关系不明确的引导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先行确认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再做处理)做到案件办理程序规范,案件处理资料完善,引用法律条款准确,时效内结案率达100%,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达95%以上。
抓好欠薪舆情监控和处置。按照“双转办、双交办”原则,抓好政务12345及部级、省级、州级、县级转办舆情案件的监测和集中收集转办与处置,第一时间明确责任单位及舆情包保领导,严格按照《荔波县处置欠薪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启动线上线下处置,确保不发生极端事件、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负面网络舆情。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项目的日常巡查,强化欠薪预警防范机制,常态化开展事前排查、事中规范、事后监管,确保欠薪隐患第一时间排除、欠薪纠纷就地调处化解。
抓好劳动监察大队窗口行风建设。一是要对全体大队干部职工进行严格的行风建设教育,形成全员的行风建设意识。二是要加强涉及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文件精神的理论学习。按季度组织大队全体职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贵州省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实施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典型案例进行学习。2024年计划对大队干部开展行风建设及业务知识教育培训4次,确保大队窗口行风建设取得实效。
提升劳动争调解仲裁能力。一是开展预防化解重大集体劳动争议专项行动,落实重大争议应急联合调处机制,依法调处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做好平安中国建设考核评价相关工作。二是进一步深化劳动人事争议多元预防机制建设,发挥联合调解工作实效,加大争议案件调解力度,强化庭前调解意识,按照“矛盾联调、力量联动、信息联通”的要求,整合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多种调解方式。充分运用“庭前调解”这一“简、准、快”的工作方式,在遵循自愿、合法的基础上,组织双方当事人坐下来调解沟通,切实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劳动人事关系和谐稳定。三是健全完善各项内部机制,严格落实岗位职责和工作规范,加强全员日常考核,坚决落实奖惩标准,加大仲裁员考核力度,严格落实“一案一评”制度,严格落实仲裁员工作规范,建立健全信访监察工作制度,落实仲裁与诉讼工作协调配合机制,畅通多元化纠纷解决渠道。四是规范优化办案流程,全面提升办案质效,健全完善立案机制,制作诚信仲裁信用风险提示告知书,从源头上杜绝不诚信仲裁行为;创新“立案+调解”工作机制,适时成立仲裁调解中心,最大化使用调解手段定分止争;健全完善文书核阅制度,妥善化解重大疑难纠纷,维护公平正义,进一步发挥速裁优势,实现案件快审快结;完善案件回访机制,定期对案件当事人或代理人进行回访,了解案件执行情况,提升仲裁案件满意度。
推进“互联网+调解仲裁”服务。创新优化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举措,坚持“调解优先”,突出柔性处理,大力推行“互联网+调解仲裁”模式助力劳动者维护权益。指导各乡(镇、街道)基层调解组织机构全面上线调解平台,利用互联网的优点,全面应用仲裁办案系统和调解平台,将所有案件线上登记、网上管理,让案卷管理电子化、信息化,让群众足不出户即可享受在线咨询、在线申请、远程调解等服务,从而有效降低仲裁成本、高效化解纠纷、维护和谐劳动关系等,及时将矛盾化解在源头,实现“广覆盖、快调解”的工作目标。
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一是打基础,打通多元调解渠道。围绕打造一批“制度机制全、专业程度高、基础保障好、服务能力强”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积极探索“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新路径,以乡(镇、街道)为主阵地,全面推动调解组织发展建设,构建基层调解组织为主,行业、事业调解组织为辅的多元化调解组织体系,充分发挥调解“安全阀”功能和“稳定器”作用。二是抓提升,打造优质高效服务。创新培训模式,定期组织基层调解员全程跟庭现场观摩、比武练兵和典型案例研讨等活动,在争议处理过程中不断提高调解语言艺术和实践水平,提升争议预防和柔性化解能力,全力打造一支“善理麻团”“会解疙瘩”的调解精兵强将。三是树典型,激发队伍内生动力。继续开展“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选树培育工作,通过金牌基层调解组织的选树,加大对基层调解组织的业务指导,通过以点带面,引领带头,有效地推动矛盾纠纷在源头化解;同时,通过推广“金牌调解组织”经典案例、经验做法,激发基层调解组织队伍活力,主动参与劳动争议化解调处工作,推进调解中心的规范化建设,切实发挥好“短、平、快”处理劳动争议的优势,真正做到为群众办实事、化解矛盾、排忧解难。四是谋创新,打开部门联动格局。探索创新“仲裁+就业+劳动监察”工作新模式。仲裁、就业、劳动监察联手在规模企业较多的乡(镇、街道)设立“人力资源服务点”,为涉案当事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合法用工、技能培训、转岗再就业等服务,建立“仲裁维权+就业”服务新模式,助力失业劳动者快速实现就业。
六、加大统筹协调力度,扎实做好综合性工作
落实重大决策部署。持续做好国发〔2022〕2号文件、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考核、《黔南州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贯彻实施。落实“十四五”规划和年度计划等。
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持续纠“四风”、树新风,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为基层减负,着力提高工作效能。践行“四下基层”“千万工程”经验,坚持“四不两直”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将有限资金用在民生保障上。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践行“浦江经验”,落实领导包案化解和接访处访制度,有效化解信访矛盾纠纷。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围绕培训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办公区域等,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应急值守,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做好网络舆情监测和应对处置工作。
统筹做好各项工作。持续推进深化改革。推进法治人社建设,做好法治示范建设。加强统计综合管理和分析工作。做好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统筹做好平安荔波、建议提案、政务公开、政务信息、机要保密、环境保护、档案管理、节约型机关创建、征兵、统战、残联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