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波县教育系统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5-400771 | 信息分类: | 计划总结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5-03-2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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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荔波县教育系统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
2024年,荔波县教育系统按照《荔波县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工作要求,以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建立部门权力清单,提高普法质量,加强教育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责任追究为重点,全面推进部门法治建设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法治建设基础
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省实施办法,对照《贵州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校园安全和法规服务中心,明确专门人员为联络员,处理法治建设工作日常事务。同时,还做好了下列工作:一是建立健全法治建设制度。印发了《荔波县教育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荔波县教育系统2024年度干部职工学法计划》《荔波县教育系统领导干部职工会前学法制度》《荔波县教育局2024年度普法工作方案》,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带领机关干部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与条例,把普法学习与考核纳入干部考察、任免等范畴,将荔波县教育系统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评之列,确保教育系统全员参与法治建设工作。二是建立权力清单,清理规范性文件。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贵州省教育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的要求,我们对全县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含民办)章程核准,民办学校有无证照、年检、师生名册、招生简章、收费公示、培训等办学行为进行监督。按照县委依法治县办的要求,对之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评估和清理。三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会议制度。对重大行政事项,进行合法性论证,召开会议讨论集体决定。四是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县司法局统一为县直机关部门提供法律顾问服务,法律顾问认真履职,开展合同审查、法律咨询、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重大项目决策等法律事务。
(二)扎实推动法治进机关,强化法治宣传学习活动
一是领导带头学法。按照《荔波县教育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荔波县教育系统2024年度干部职工学法计划》《荔波县教育系统领导干部职工会前学法制度》等规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季度集中开展一次学法活动,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荔波县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等法治建设方面的文件。按照要求,局班子成员每人领学一部法律法规,集中学与自主学相结合,增加学法的效果,提高学法的质量。二是多途径促进人人学法。教育系统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内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每人按时参加网络学法学习和年度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主动学习有关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与规章制度。组织教育系统在重大活动或时间节点通过打印宣传标语、宣传海报、发信息、做试卷、参与微信在线法律法规竞答等方式进行大力宣传学习,营造浓烈的法治宣传氛围,确保教育系统干部职工受到宣传教育与感染。三是积极主动向社会普法。针对群众普遍关心的招生、培训、就业等热点难点问题,在防震减灾宣传日、宪法宣传周等参加县组织举办大型户外法治宣传活动,向群众进行法治宣传教育,群众法治意识得到提高。
(三)认真落实法治进学校,不断提高广大师生法律素养
一是坚持开展教师法治教育活动。在职教师继续教育安排一定学时的法治教育内容;新聘教师岗前培训,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方面的培训。全县教育系统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内有关法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法律法规。二是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各学校认真落实法治建设的计划、师资、经费,制定法治学习计划,把法治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列入教育教学中,与学校整体教育教学安排相协调,开展主题班会法治课。同时,今年全县各级各类学校配齐配强法治副校长,配备率达100%。通过法治副校长法治宣传教育讲座,加强对师生的法治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师生法治意识和水平。三是积极开展形式多样体验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春秋季开学的第一周利用“开学第一课”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各学校组织广大师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月、安全生产月、6.26禁毒宣传日、宪法宣传周、消防宣传月等关键时间节点,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教育宣传活动,引导青少年学生在法治教育活动中增强法治意识和观念;充分利用每周主题班会课,开展模拟法庭、法治讲座、宪法演讲比赛、宪法知识竞赛、征文等活动,对青少年学生进行生动、直观的法治教育,增强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的互动性、趣味性和感染力,使青少年学生接触和参与社会法治实践,了解社会法治的进程。四是“小手拉大手”广泛宣传。积极营造青少年学生及家长法治教育的社会环境,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发挥优势,运用学校电子显示屏、家校群、学生上下学期间、宣传日等向广大师生、家长、群众进行法治宣传,大力宣扬和普及法律知识,推动我县青少年学生、家长及群众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
(四)优化审批服务流程,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审批效能
规范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按照县政府的要求,精简高效、充分授权的原则,结合教育工作实际,严格按照行政审批及服务性事项办理流程进行办理审批,完成审批服务工作。
(五)规范执法行为,依法加强监管,净化教育市场
一年来,我们进一步加大对教育市场的监管力度,全面履行教育市场行政执法职能,大力整顿和规范教育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经营活动。开学初,荔波县教育局联合县市监局、县住建局、县消防队、县卫健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等部门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对全县培训机构进行集中检查,对无证培训机构开展专项治理。
二、第一责任人法治政府建设履职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和局机关会前学法制度。制定印发了《荔波县教育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荔波县教育系统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制度》《荔波县教育系统2024年度干部职工学法计划》,列出了年度学法清单,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重大决策及领导干部会前学法等制度,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意识。二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围绕教育中心工作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学习,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机关、各学校普法职责和内容,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多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学习活动,师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增强,教育领域依法行政、依法治理、依法治校、依法执教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一年来通过以会代培的方式组织局机关中层干部及校园长参加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共10余次,局党组会上领导干部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20余次,局机关干部职工大会上领导干部组织学法4次,各类学校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培训170余次。三是积极组织全县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广大师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机关”“进学校”活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中心组和干部职工全年学习计划,全县各中小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教育教学计划中,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局长带头领学、校园长带头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初高中班主任组织开展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主题班会,邀请法治副校长进校园开展法治宣讲活动,通过培训、讲座使全县干部职工、师生进一步提高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认识,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截至目前,局机关组织学习专题会2次、参加干部人数150余人,对外宣传2次,发放资料300余份,教育系统干部、教职工参加“法宣在线”专题学习人数2400余人。四是组织教职工积极参加在线学法用法及考试,确保年度参学率达100%、考试合格率达100%,同时组织开展第九届中小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活动,我县推选3名代表参加州级比赛,荣获演讲比赛组第一名、代表州级参加省级比赛荣获三等奖的好成绩。以及组织学生参加全州青少年禁毒知识竞赛荣获优秀奖,不断增强广大教师和青少年学生的法治意识。
(二)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和有关党内法规情况。一是提高政治站位。采取举办专题讲座、定期听取汇报、加强督促调研等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掌握党中央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增强抓好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感、使命感。二是强化制度执行。加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学习宣传和执行力度,把法治政府建设与本单位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推动、同检查、同考核,作为重点工作任务统筹谋划推进。
(三)对法治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情况。一是定期主持召开局党组会议,带头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研究法治建设重大问题,部署法治建设重要工作,督促法治建设落地见效。2024年我局无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二是推动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力度。组织培训机构开办者、负责人到教育局集中学习或现场指导等方式传达《中办 国办“双减”意见》,通过传达学习让大家知晓校外培训时间的严制性、资金监管的严控性、师资力量的严管性等,规范其经营管理行为。同时督促他们在整治过程中严守规矩、严守纪律、不越边界,做好风险防范管控。目前,县教育局审批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共有20所,证照齐全、安防达标,并通过多部门联合监管,全县校外培训业态进一步规范。三是在落实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中,加强合法性审核、备案审查和文件清理。全面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制度,提高审核工作质量,严把审查工作关口,做到应备尽备、有错必纠,切实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科学性、合法性、合理性,坚决杜绝规范性文件违法设定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问题。按照“谁制定谁清理”原则,实行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
(四)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规定》情况。全面贯彻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贵州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落实公众参与、法律顾问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和有关要求,重大行政决策按法定程序执行,主动向公众征集意见,按规定邀请政府法律顾问专家进行论证等,有效提高了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决定制度,所有重大行政决策均经过集体讨论决定,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合理性。无因决策内容违法或明显不当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况发生。
(五)执行领导干部不得干预司法、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相关制度情况。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配合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同时在具体案件处理过程中,领导干部带头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做到不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确保案件处理过程的公正性和合法性,2024年全县教育系统无司法案件。
(六)本部门法治建设中的经验做法。一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制定和完善依法行政、依法治校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确保教育行政部门的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二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教育工作者和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三是推行阳光政务,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促进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行政、透明行政。四是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建立健全信访制度,规范信访工作程序,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五是开展专项治理行动,针对教育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依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教育秩序。六是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共同维护教育秩序和校园安全稳定。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年来,教育系统推进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一是理论应用不够。目前各学校都积极组织开展法治宣传学习活动,但主要体现在法律条文上的学习宣传,干部职工运用法律法规与自身工作业务结合不够紧密,学生及家长对法律法规基础知识了解不深。二是工学矛盾突出。由于干部职工及教师特别是高中教师工作任务繁重,导致法治学习时间不能得到充分保证。三是工作机制有待完善,研究开展有特色、见效快的新普法活动有待加强,创新工作思路、方法不够。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深化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建设工作。严格执行教育系统学法学习制度,不断加深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观念,提高依法决策、依法办事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二)加强教育领域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拓展普法途径、平台和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
(三)强化法治建设督导考核。把法治建设、依法行政、法治宣传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有效推进教育系统法治建设落细落实,让全县师生入心入脑。
荔波县教育局
2025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