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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波县第四次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方案

发布时间:2016-01-06 10:49:00 文章字号:[] 视力保护色: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0-727011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16-01-06
文  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荔波县第四次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方案

    为了掌握我县森林资源消长和森林生态环境变化情况,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第四次森林资源普查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发〔2015〕39号)文件、《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程》(GB/T 262424-2010)相关规定和《贵州省第四次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实施细则》及省林业厅关于第四次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二类调查)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及要求,用两年时间开展全县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以下简称“二类调查”)工作,为确保我县本次二类调查工作保质保量完成,特制定本技术方案。

一、调查任务和目的

(一)调查任务

1.为县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制定国民经济发展规划、林业发展规划。

2.是更新森林资源资源档案、编制森林经营方案、制定林业采伐限额、实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和森林资源资产管理的基础。

3.为林业工程规划设计提供依据。

(二)调查目的

查清森林、林地和林木资源的种类、数量、质量、结构、功能、效益及分布,掌握森林、林地、林木资源动态变化,综合分析、评价森林资源与经营管理现状,提出森林资源培育、保护与利用的意见。

二、调查范围、内容

(一)调查范围

1.本次二类调查的范围,是除去茂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三岔河和洞塘片,以及甲良洞庭片(三岔河和洞塘片面积为216.86平方公里,甲良洞庭片为0.334平方公里)以外的2214.606平方公里(包含小七孔片为10.95平方公里)国土面积上的所有森林、林木和林地,涉及5镇2乡1街道办事处,93个行政村。

2.调查兰鼎山森林公园5466.7公顷面积以及黄江河湿地公园389.9公顷面积的经营管理范围内的森林、林木和所有土地。具体见下表:

1 荔波县调查范围表

县名

镇(乡、街道办)名

村名

备注

荔波县

甲良镇

甲良村、甲高村、甲新村、甲站村、丙外村、梅桃村、益觉村、石板村、新场村尧并村、丙花村、双江村、红泥村、拉街村

14个村

荔波县

玉屏街道办事处

水甫村、水春村、时来村、建设村、板旺村、福利村、拉岜村、水尧村尧棒村、水岩村、水利村、洞托村水瑶新村、水功村、水捞村、拉交水丰村

17个村

荔波县

佳荣镇

高里村、威岩村、坤地村、拉祥村、水维村、甲料村、大土村、拉易村、拉先村、岜鲜村、拉毛村、拉滩村

12个村

荔波县

茂兰镇

水庆村、瑶麓村、比鸠村、尧朝村、罗家村、洞湖村、立化村、尧明村洞流村、瑶埃村

10个村

荔波县

朝阳镇

朝阳村、八烂村、山江村、洪江村、岜马村、板麦村

6个村

荔波县

小七孔镇

六林村、联山村、拉欧村、新街村、中心村、和平村、驾桥村、联江村、黎明村、尧花村地莪村、拉平村、觉巩村

13个村

荔波县

黎明关乡

拉内村、己拢村、白岩村、西竹村、太吉村、董亥村、德门村、尧古村、木朝村、董朋村、洞腊村、瑶所村、板寨村

13个村

荔波县

瑶山乡

高桥村、红光村、拉片村、姑类村、平岩村、群力村、力书村、巴平村

8个村

荔波县

兰鼎山森林公园

兰鼎山森林公园

 

荔波县

黄江河湿地公园

黄江河湿地公园

 

(二)调查内容

1.开展或核实森林经营区划和林地区划小班界线;

2.调查各类林地面积;

3.调查非林地上的森林、未成林造林地面积;

4.调查各类森林、林木蓄积;

5.调查与森林资源有关的自然地理环境和生态环境因子;

6.调查各类森林资源结构、质量、功能、效益,分析其变化动态;

7.荔波县总体蓄积量控制抽样调查;

8.普查行政区域内的古树、名木;

9.调查四旁树;

10.调查林业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乡镇村所在位置的地名、坐标等地理信息。

 

(三)调查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5.《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绿化条例》;

6.《贵州省绿化条例》;

7.《贵州省森林条例》;

8.《贵州省林地管理条例》;

9.《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

10.《贵州省公益林保护和经营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

11.《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程》(GB/T  26424-2010);

12.《森林资源术语》(GB/T 26423-2010);

13.《林业资源分类与代码 森林类型》(GB/T 14721-2010); 

14.《森林资源代码 树种》(LY/T 1439-1999); 

15.《林地分类》(LY-T 1812-2009);

16.《公益林与商品林分类技术指标》(LY/T 1556-2000);

17.《退耕生态林与经济林认定技术规范》(LY/T 1761-2008);

18.《森林资源调查卫星遥感影像图制作技术规程》(LY/T 1954-2011);

19.《数字林业标准与规范》(LY/T 1662.110-2008);

20.《森林资源编码类技术规范》(LY/T 2186-2013);

21.《森林经营方案编制与实施规范》(LY/T 2007-2012);

22.《简明森林经营方案编制技术规程》(LY/T 2008-2012);

23.《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技术规程》(LY/T   1956-2011);

24.《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林地落界技术规程》(LY/T 1955-2011);

25.《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07);

26.《土地基本术语》(GB/T 19231-2003

27.《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GB/T 13923-2006);

28.《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

29.《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 85-2002);

30.《国家级公益林区划技术规程》(LY/T 2084-2013);

31.《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估规范》(LY/T 1721-2008);

32.《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林资发[2009214号);

33.《国家森林资源连续清查技术规定(2014)》;

34.荔波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35.荔波县城总体规划(2006-2020年)》; 

36. 荔波县第三次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成果;

37. 荔波县国家公益林区划界定成果; 

38. 荔波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林地落界成果

三、抽样调查总体划分

本次调查抽样调查总体为荔波县行政区域范围,包含茂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未涉及需要进行抽样控制调查的副总体。茂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的,由茂兰保护区开展调查和区划工作。

四、主要调查精度要求

 (一)活立木蓄积抽样调查估算精度

根据《贵州省第四次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实施细则》,“十三五”采伐限额编制估算活立木蓄积≥200万立方米的调查总体,必须进行总体蓄积抽样调查,抽样精度≥85%(可靠性95%)。荔波县“十三五”采伐限额编制估算活立木蓄积727.3万m3,因此,必须进行总体蓄积抽样调查,抽样精度85%(可靠性95%)。

(二)小班调查精度  

1.小班面积调绘精度

小班调绘面积与实际面积误差≤±5%。

2.总体活立木蓄积精度

1)小班调查蓄积累计值与抽样调查蓄积估测中值比较:凡调查总体小班汇总蓄积在抽样调查总蓄积置信区间内(即),则以小班调查蓄积为各项资源统计的依据,对小班调查蓄积不作修正。

(2) 凡调查总体小班汇总蓄积在抽样调查总蓄积±2倍抽样误差范围内(即),则以抽样调查蓄积为准,将各小班调查蓄积乘以修正系数,得到小班修正蓄积,以小班修正蓄积进行统计。

(3) 凡调查总体小班汇总蓄积超过抽样调查总蓄积±2倍抽样误差范围,说明小班调查蓄积出现了较大的系统误差,应重新调查小班蓄积。

五、总体抽样设计

(一)抽样控制范围

荔波县行政区域,即52乡1街道办事处、兰鼎山森林公园、黄江河湿地公园及茂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二)可靠性指标

抽样可靠性指标95%,取值1.96。

(三)精度要求

抽样精度85%以上。

(四)总体样地数确定

1.抽样样地数量及样地间距确定

根据荔波县2006年第三次二类调查资料,全县总面积A=243180公顷,抽样样地数n=1807,调查样地平均蓄积19.4415立方米,调查样地平均蓄积标准差S=28.891立方米,总蓄积变动系数为C=S/28.891÷19.4415=1.486。

本次调查需要系统抽样样地数为n=×B,其中:

—可靠性指标,取1.96;

—本次调查样地数;

E—相对误差,按《细则》要求本次调查蓄积精度达85%以上,故相对误差取值为0.15;

B—保险系数,本县近10年森林的面积、蓄积有变化不大,取值1.1;

所以,调查样地数n=×1.1=415

根据现有土地详查资料,我县行政面积为2431.8平方公里,计算本次调查系统抽样点间距离为L=,式中:

L—样地间距(米)

A—总体面积(公顷)

—系统抽样样本总体单元素。

本次抽样调查样地间距:

L=2420米

2.样地布设

根据《细则》规定,结合第三次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成果计算,我县本次二类调查设置415个样地以上,就能满足抽样调查精度。具体样地布设由省林业厅统一布设。

六、调查方法

(一)小班区划调查

1.小班区划

以《贵州省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管理系统》为平台,将1:10000地形图、遥感影像、林地“一张图”林地边界和公益林范围数据导入平板电脑,以土地覆盖现状为基础,以遥感影像为参照,按照森林经营区划系统和小班区划条件现地调绘小班界线。

2.小班调查

1)以《贵州省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管理系统》为平台,采用平板电脑现地调查、采集小班因子信息。

2)每个乔木林地、竹林地、特殊灌木林地、未成林造林地小班必须现地采集2个以上小班控制点定位坐标。

3)有林木蓄积的乔木林小班,设置角规点进行辅助调查,拍摄小班全景和内部特征照片。

(二)抽样调查

1.样地定位

1)将各样地的图面纵、横坐标输入卫星导航定位系统,进行现地导航定位,采集样地中心点的定位纵、横坐标值(西安80坐标)。样地定位必须利用卫星导航定位仪采集航迹。

2)当样地落于不能实测的险坡地段或军事禁区,应上报到“省二类调查”办公室,由其确定是否采用目测。对其确定采用目测的,应目测填记样地地类等有关属性和主要的林分特征因子(平均胸径、平均树高、公顷蓄积、公顷株数)。未经“省二类调查”办公室确定的目测样地,均为不合格样地。

3)当样地落在大面积非林地内,能明确判定样地附近无乔灌植被分布,且采用遥感影像能够准确判别样地地类等有关属性时,用遥感判读结果记入“圆形样地调查记录表”。

2.样地设置

1)调查样地规格为667平方米(1亩)圆形样地(半径为14.57米)。

2)以卫星导航定位点为样地圆心,半径为14.57米(水平距)判断样木是否在样地内,设置时应防止边界线附近出现漏测木和多测木。

3)对样地范围内明显无检尺对象的样地,只确定样地中心点位置。

4)样地中心点(圆心)必须设置明显标志,确保复位。

3.样地拍照

以样地为单元,拍摄样地全貌、内部特征、调查人员合影照片,并做好相片的对应编号,编号为“县代码+样地编号+相片序号”

4.调查样地各项因子。

5.抽样调查精度计算

外业调查结束后,内业统计汇总样地蓄积,计算调查总体特征数及精度:

1)样地平均蓄积:

2)总体蓄积标准差:S=

3)标准误差:S

4)蓄积变动系数:C=×100%;

5)平均蓄积抽样误差:△=t0.05×S(t0.05=1.6802)

6)总体抽样相对误差:E=×100%;

7)抽样精度:P=1-E;

8)平均蓄积置信区间:±△

9)总体总蓄积:M=×=平均蓄积×

10)总体蓄积误差限:△m=△×A

11)总体蓄积置信区间:M±△m

(三)古树名木调查

古树名木调查详见荔波县《第四次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方案》附件1、附件2。

(四)四旁树调查

以抽样调查样地上的四旁树估算总体四旁树株数和蓄积。

七、质量保证措施

二类调查的质量直接影响到各类森林资源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影响到各项林业工程规划、设计的科学性和是否实用可行。因此,本次二类调查必须确保质量,对内、外业调查工作必须加强质量检查,加强质量管理,建立质量保证体系,调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操作细则。

(一)质量管理机构

荔波县第四次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办公室成立外业质量检查组,深入各调查工组进行检查。

(二)质量检查范围

检查范围为各组内业数据统计整理和各工组外业调查。

(三)质量检查数量

1.外业调查

1)外业质量检查工作量不少于外业调查总体工作量的10%(面积、小班数、抽样样地数),有蓄积的乔木林小班、样地占检查数的 70%以上。

2)检查工作在外业调查的前、中、后期均匀开展,及时开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外业质量检查样本以完整的行政村为单元,抽中村的小班调查、样地调查全面检查。

2.内业数据质量检查

1)全面检查,对数据齐备性,投影、坐标系,小班和属性数据关联性,小班图形数据,小班属性逻辑,样地属性逻辑,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公益林数据,抽样控制精度等逐一进行全面检查。

2)检查方法为计算机自动检查,人机交互检查人工检查。

(四)质量要求

1.外业调查

外业调查质量以调查工组为单位进行评定,检查内容和质量标准按《细则》规定严格执行,质量等级评定标准为:

优秀:合格小班个数、合格抽样点数均在 95%以上;

良好:合格小班个数、合格抽样点数均在 90%以上;

合格:合格小班个数、合格抽样点数均在 85%以上;

不合格:合格小班个数、合格抽样点数其中之一在 85%以下。

检查不合格者,责承调查工组返工。再次检查时,检查比例同前,合格率重新计算。仍不合格者,责承调查单位另行组织人员重新调查。

2.内业数据

检查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数据齐备性,投影、坐标系,小班和属性数据关联性,小班图形数据,小班属性逻辑,样地属性逻辑,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公益林数据,抽样控制精度等检查项目全部符合要求为“合格”,有一项不符合要求遇为“不合格”。

对全面检查的项目,检查结果不合格的,须补齐或修改后再进行检查;对抽样检查项目,检查结果不合格的,要全面返工后,再重新随机抽样检查。

(五)质量检查责任制度

在质量检查中或以后发现的质量问题,均按下述原则分清责任:

1.在外业质量检查中,各种评为优、良、合格的检查材料及相应的原始调查材料,质量由检查人员负责。

2.在质量检查中,初评为不合格的工组,如该工组未返工或返工后未交原检查人员重新检查,则该工组的所有外业工作质量由该工组组长负责。

3.确因技术指导人员对《细则》解释错误,经调查人员指出,不予改正而影响质量者,由有关技术指导人员负责。

4.确因仪器、工具质量差或不实用,造成达不到精度要求,经调查人员提出未予以及更换或维修而影响质量者,由调查单位行政负责人负责。

5.各工组未被检查到的工作内容和材料,由各工组的调查人员对其质量负责。

八、调查成果资料

通过外业调查、内业计算、统计、制图、质量检查等,本次二类调查应形成和取得下列成果资料。

(一)调查报告

1.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报告(含相关附件)。

2.森林资源调查质量检查报告。

(二)表格材料

1. 小班属性因子调查记录表;

2. 圆形样地调查记录表;

3. 各类统计表:

1)各类土地面积统计表;

2)各类活立木蓄积统计表;

3)林种统计表;

4)乔木林面积蓄积按起源、林种、龄组统计表;

5)乔木林面积蓄积按起源、优势树种(组)、龄组统计表;

6)乔木林面积蓄积按起源、林种、郁闭度级、龄组统计表;

7)乔木林面积蓄积按起源、林种、树种结构、龄组统计表;

8)生态公益林(地)按事权等级、保护等级统计表;

9)经济林统计表;

10)竹林统计表;

11)灌木林统计表;

12)林地按质量等级面积、比例统计表;

13)林地按保护等级面积、比例统计表;

14)林地按经营措施建议统计表;

15)用材林面积蓄积按龄级统计表;

16)用材林近成过熟林面积蓄积按可及度统计表;

17)用材林近成过熟林各树种株数、材积按径级组统计表;

18)商品林经营等级按面积、比例统计表;

19)自然度按等级面积、比例统计表;

20)森林受灾类型和灾害等级面积、比例统计表;

21)森林健康度等级面积、比例统计表;

22)森林生态功能等级面积、比例统计表;

23)天然更新等级统计表;

24)岩溶土地按等级面积、比例统计表;

25)水土流失隐患等级面积、比例统计表;

26)土壤侵蚀强度等级面积、比例统计表;

27)抽样样地地类统计及总体特征数计算表;

28)乔木林各树种各龄组各郁闭度级面积蓄积统计表(抽样样地计算);

29)各类土地面积动态表;

30)各类林木蓄积动态表;

31)乔木林各龄组面积蓄积动态表;

32)乔木林各林种面积蓄积动态表;

33)乔木林质量因子按起源动态表。

(三)图面材料

1.基本图;

2.林相图;

3.森林分布图;

4.森林分类区划及林种图;

(四)电子文档

1.森林资源数据库及表格材料;

2.图面材料;

3.文字报告等相应的电子文档。

(五)其它

1.小班调查记录表;

2.圆形样地调查记录表;

3.工作方案;

4.技术方案;

5.工作总结报告;

6.技术总结报告;

7.小班角规点卫星导航航迹库;

8.抽样样地卫星导航航迹库;

9.小班和样地相片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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