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都至荔波高速公路使用林地初步审查意见的报告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0-727038 | 信息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16-04-04 | |
文 号: | 荔林呈〔2016〕8号 | 是否有效: | |
名 称: | 三都至荔波高速公路使用林地初步审查意见的报告 |
黔南州林业局:
三都至荔波高速公路拟使用荔波县林地面积123.0601公顷,现已完成该项目使用林地相关的调查、查验等工作,并提交该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和相关上报材料,经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审核,提出如下初步审核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三都至荔波高速公路
(2) 业 主:贵州三荔高速公路建设有限公司
(3) 业主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4) 法定代表人:谢方臣
(5) 建设目标:三都至荔波高速公路是《贵州省高速公路网规划》“第八联”的重要组成部份,其建设是完善贵州省高速公路路网,实现贵州省县县通高速的战略目标,改善区域交通条件,促进区域旅游等优势资源开发,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加快少数民族地区脱贫致富步伐。
(6) 建设内容及规模:三都至荔波高速公路起于三都水族自治县大河镇,与拟建的三都至独山高速公路三都西枢纽互通顺接,经水龙乡、中和镇、三洞乡、周覃镇、荔波机场,止于荔波县罗家寨,与已建驾欧至荔波高速公路顺接,路线全长76.003公里,另建设互通连接线5.184公里,全线按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80公里/小时,路基宽24.5米,全线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建设内容包括公路正线、互通式立交8处(其中三都西互通式立交、水各农场互通式立交作为预留互通,荔波互通式立交已建成纳入驾欧至荔波高速公路)、互通连接线5.184公里、桥梁78座、隧道15座、服务区3处、管理中心1处、收费站5处、养护工区2处、弃土场、取土场等。
二、拟使用林地情况
(一)拟使用林地总体情况
(1) 拟使用林地概况
项目拟使用林地范围涉及荔波县玉屏街道办事处水春村、水尧村、时来村、建设村、拉岜村、板旺村共6个行政村。
项目拟使用荔波县林地面积123.0601公顷,林木蓄积2223.2立方米(含散生木蓄积62.1立方米),竹子814株。非林地林木3518株,有蓄积株数1355株,林木蓄积112.9立方米。
(2) 按用地期限划分
项目拟永久使用荔波县林地面积106.9110公顷,林木蓄积1816.3立方米(含散生木蓄积60.4立方米),竹子814株;临时使用荔波县林地面积16.1491公顷,林木蓄积406.9立方米(含散生木蓄积1.7立方米)。
(3) 按征地用途划分
公路正线70.0740公顷,蓄积1628.9立方米(含散生木蓄积48.7立方米),竹子814株;
服务区15.2420公顷,蓄积178.9立方米(含散生木蓄积3.2立方米);
互通式立交13.3743公顷,散生木蓄积1.0立方米;
互通连接线6.0827公顷,散生木蓄积6.9立方米;
收费站2.1380公顷,散生木蓄积0.6立方米;
弃土场16.1491公顷,蓄积406.9立方米(含散生木蓄积1.7立方米)。
(4) 拟使用林地森林类别情况
国家级公益林面积26.4654公顷,蓄积799.6立方米(含散生木蓄积3.6立方米),其中:
乔木林面积13.2017公顷,蓄积796.0立方米;
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面积13.2637公顷,散生木蓄积3.6立方米。
地方公益林面积28.6305公顷,蓄积347.8立方米(含散生木蓄积36.0立方米),竹子814株;
商品林面积67.9642公顷,蓄积1075.8立方米(含散生木蓄积22.5立方米),其中:重点商品林面积1.0779公顷,无蓄积;一般商品林面积66.8863公顷,蓄积1075.8立方米(含散生木蓄积22.5立方米)。
(5) 拟使用林地保护等级情况
II级保护林地面积26.4654公顷,蓄积799.6立方米(含散生木蓄积3.6立方米);
III级保护林地面积28.6305公顷,蓄积347.8立方米(含散生木蓄积36.0立方米),竹子814株;
IV级保护林地面积67.9642公顷,蓄积1075.8立方米(含散生木蓄积22.5立方米)。
(6) 拟使用国家级公益林保护等级情况
项目拟使用国家级公益林保护等级为二级的林地面积26.4654公顷,蓄积799.6立方米(含散生木蓄积3.6立方米),其中:
乔木林面积13.2017公顷,蓄积796.0立方米;
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面积13.2637公顷,散生木蓄积3.6立方米。
(7) 按林地类型划分
重点防护林地面积26.4654公顷,蓄积799.6立方米(含散生木蓄积3.6立方米);
防护林地面积28.6305公顷,蓄积347.8立方米(含散生木蓄积36.0立方米),竹子814株;
用材林地面积23.5535公顷,蓄积1039.3立方米(含散生木蓄积2.5立方米);
薪炭林地面积16.5402公顷,散生木蓄积6.8立方米;
经济林地面积21.8961公顷,蓄积29.1立方米(含散生木蓄积12.6立方米);
未成林造林地面积3.6616公顷,散生木蓄积0.6立方米;
宜林地面积2.3128公顷,无蓄积。
(8) 按权属划分
项目拟使用集体所有林地面积123.0601公顷,林木蓄积2223.2立方米(含散生木蓄积62.1立方米),竹子814株,其中:
林地使用权为个人的面积82.5890公顷,蓄积2204.4立方米(含散生木蓄积43.3立方米),竹子814株;
林地使用权为集体的面积40.4711公顷,散生木蓄积18.8立方米。
林木所有权为个人的面积82.5890公顷,蓄积2204.4立方米(含散生木蓄积43.3立方米),竹子814株;
林木所有权为集体的面积36.1238公顷,散生木蓄积18.8立方米;
林木使用权为个人的面积82.5890公顷,蓄积2204.4立方米(含散生木蓄积43.3立方米),竹子814株;
林木使用权为集体的面积36.1238公顷,散生木蓄积18.8立方米。
(9) 涉及退耕还林工程退耕地造林情况
项目拟使用荔波县林地涉及退耕还林工程退耕地造林面积0.7768公顷,蓄积22.3立方米;其中:荔波县2003年度退耕还林工程退耕地造林面积0.7768公顷,蓄积22.3立方米。
(10) 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情况
项目拟使用林地不涉及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和风景名胜区。
(11) 涉及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古树、大树、名木情况
项目拟使用荔波县用地范围内未发现国家、省级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古树、大树、名木。
(12) 城市(镇)规划区情况
项目拟使用林地涉及荔波县城市及城市(镇)规划区林地面积123.0601公顷,蓄积2223.2立方米(永久使用荔波县城市及城市(镇)规划区林地面积106.9110公顷,蓄积1816.3立方米;临时使用荔波县城市及城市(镇)规划区林地面积16.1491公顷,蓄积406.9立方米)。
(二)拟永久使用荔波县林地情况
(1) 拟永久使用林地概况
项目拟永久使用荔波县林地面积106.9110公顷,林木蓄积1816.3立方米(含散生木蓄积60.4立方米),竹子814株。非林地林木3518株,有蓄积株数1355株,林木蓄积112.9立方米。
(2) 项目拟永久使用林地征地用途情况
公路正线70.0740公顷,蓄积1628.9立方米(含散生木蓄积48.7立方米),竹子814株;
服务区15.2420公顷,蓄积178.9立方米(含散生木蓄积3.2立方米);
互通式立交13.3743公顷,散生木蓄积1.0立方米;
互通连接线6.0827公顷,散生木蓄积6.9立方米;
收费站2.1380公顷,散生木蓄积0.6立方米。
(3) 项目拟永久使用林地森林类别情况
国家级公益林面积26.4654公顷,蓄积799.6立方米(含散生木蓄积3.6立方米),其中:
乔木林面积13.2017公顷,蓄积796.0立方米;
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面积13.2637公顷,散生木蓄积3.6立方米。
地方公益林面积22.7964公顷,蓄积330.4立方米(含散生木蓄积34.3立方米),竹子814株;
商品林面积57.6492公顷,蓄积686.3立方米(含散生木蓄积22.5立方米),其中:
重点商品林面积1.0779公顷,无蓄积;
一般商品林面积56.5713公顷,蓄积686.3立方米(含散生木蓄积22.5立方米)。
(4) 项目拟永久使用国家级公益林保护等级情况
项目拟永久使用国家级公益林保护等级为二级的林地面积26.4654公顷,蓄积799.6立方米(含散生木蓄积3.6立方米),其中:
乔木林面积13.2017公顷,蓄积796.0立方米;
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面积13.2637公顷,散生木蓄积3.6立方米。
(5) 项目拟永久使用林地林地类型情况
重点防护林地面积26.4654公顷,蓄积799.6立方米(含散生木蓄积3.6立方米);
防护林地面积22.7964公顷,蓄积330.4立方米(含散生木蓄积34.3立方米),竹子814株;
用材林地面积14.3422公顷,蓄积652.0立方米(含散生木蓄积2.5立方米);
薪炭林地面积16.5402公顷,散生木蓄积6.8立方米;
经济林地面积20.7924公顷,蓄积26.9立方米(含散生木蓄积12.6立方米);
未成林造林地面积3.6616公顷,散生木蓄积0.6立方米;
宜林地面积2.3128公顷,无蓄积。
(6) 项目拟永久使用林地林地保护等级情况
II级保护林地面积26.4654公顷,蓄积799.6立方米(含散生木蓄积3.6立方米);
III级保护林地面积22.7964公顷,蓄积330.4立方米(含散生木蓄积34.3立方米),竹子814株;
IV级保护林地面积57.6492公顷,蓄积686.3立方米(含散生木蓄积22.5立方米)。
(7) 项目拟永久使用林地主要调查因子情况
① 地类
乔木林51.4534公顷,蓄积1770.9立方米(含散生木蓄积15.0立方米);
竹林0.2714公顷,散生木蓄积10.8立方米,竹子814株;
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17.8236公顷,散生木蓄积17.9立方米;
其他灌木林22.8601公顷,散生木蓄积11.5立方米;
未成林造林地10.1552公顷,散生木蓄积1.5立方米;
宜林荒山荒地4.3473公顷,散生木蓄积3.7立方米。
② 按权属分
项目拟永久使用集体所有林地面积106.9110公顷,林木蓄积1816.3立方米(含散生木蓄积60.4立方米),竹子814株,其中:
林地使用权为个人的面积66.4399公顷,蓄积1797.5立方米(含散生木蓄积41.6立方米),竹子814株;
林地使用权为集体的面积40.4711公顷,散生木蓄积18.8立方米。
林木所有权为个人的面积66.4399公顷,蓄积1797.5立方米(含散生木蓄积41.6立方米),竹子814株;
林木所有权为集体的面积36.1238公顷,散生木蓄积18.8立方米;
林木使用权为个人的面积66.4399公顷,蓄积1797.5立方米(含散生木蓄积41.6立方米),竹子814株;
林木使用权为集体的面积36.1238公顷,散生木蓄积18.8立方米。
③ 按起源分
天然林面积38.4780公顷,蓄积28.4立方米(含散生木蓄积16.5立方米);
人工林面积64.0857公顷,蓄积1784.2立方米(含散生木蓄积40.2立方米),竹子814株;
不划分起源面积4.3473公顷,散生木蓄积3.7立方米。
④ 按林种分
防护林面积40.7337公顷,蓄积1125.4立方米(含散生木蓄积33.3立方米);
用材林面积14.3422公顷,蓄积652.0立方米(含散生木蓄积2.5立方米);
经济林面积20.7924公顷,蓄积26.9立方米(含散生木蓄积12.6立方米);
薪炭林面积16.5402公顷,散生木蓄积6.8立方米;
不划分林种面积14.5025公顷,散生木蓄积5.2立方米。
⑤ 按龄组(或产期、竹度)分
幼龄林面积8.6287公顷,蓄积26.3立方米(含散生木蓄积1.4立方米);
中龄林面积15.7603公顷,蓄积860.9立方米;
近熟林面积10.7900公顷,蓄积856.9立方米(含散生木蓄积1.1立方米);
产前期面积7.3382公顷,散生木蓄积1.0立方米;
初产期面积5.9972公顷,散生木蓄积0.1立方米;
盛产期面积7.0290公顷,蓄积25.8立方米(含散生木蓄积11.5立方米);
2度竹面积0.2714公顷,散生木蓄积10.8立方米,竹子814株;
不划分龄组面积51.0962公顷,散生木蓄积34.5立方米。
⑥ 按优势树种(组)分
松木组面积17.8037公顷,蓄积562.9立方米(含散生木蓄积0.9立方米);
杉木组面积5.2537公顷,蓄积300.0立方米(含散生木蓄积0.6立方米);
软阔类面积20.5712公顷,蓄积882.1立方米(含散生木蓄积2.5立方米);
硬阔类面积0.7856公顷,蓄积0.6立方米;
果树组面积19.2502公顷,蓄积22.9立方米(含散生木蓄积8.6立方米);
工业原料树种组面积1.1142公顷,蓄积4.0立方米;
其他经济树种组面积0.4280公顷,无蓄积;
灌木组面积37.0857公顷,散生木蓄积29.3立方米;
杂竹面积0.2714公顷,散生木蓄积10.8立方米;
不划分优势树种组面积4.3473公顷,散生木蓄积3.7立方米。
(三)项目拟临时使用荔波县林地情况
项目拟临时使用荔波县林地面积16.1491公顷,林木蓄积406.9立方米(含散生木蓄积1.7立方米)。
(1) 项目拟临时使用林地征地用途情况
弃土场16.1491公顷,蓄积406.9立方米(含散生木蓄积1.7立方米)。
(2) 项目拟临时使用林地森林类别情况
地方公益林面积5.8341公顷,蓄积17.4立方米(含散生木蓄积1.7立方米);
商品林面积10.3150公顷,蓄积389.5立方米,其中:一般商品林面积10.3150公顷,蓄积389.5立方米。
(3) 项目拟临时使用林地林地类型情况
防护林地面积5.8341公顷,蓄积17.4立方米(含散生木蓄积1.7立方米);
用材林地面积9.2113公顷,蓄积387.3立方米;
经济林地面积1.1037公顷,蓄积2.2立方米。
(4) 项目拟临时使用林地林地保护等级情况
III级保护林地面积5.8341公顷,蓄积17.4立方米(含散生木蓄积1.7立方米);
IV级保护林地面积10.3150公顷,蓄积389.5立方米。
(5) 项目拟临时使用林地主要调查因子情况
① 地类
乔木林10.6128公顷,蓄积405.2立方米;
未成林造林地5.5363公顷,散生木蓄积1.7立方米。
② 按权属分
项目拟临时使用集体所有林地面积16.1491公顷,林木蓄积406.9立方米(含散生木蓄积1.7立方米),其中:
林地使用权为个人的面积16.1491公顷,林木蓄积406.9立方米(含散生木蓄积1.7立方米)。
林木使用权为个人的面积16.1491公顷,林木蓄积406.9立方米(含散生木蓄积1.7立方米)。
③ 按起源分
人工林面积16.1491公顷,林木蓄积406.9立方米(含散生木蓄积1.7立方米)。
④ 按林种分
防护林面积0.2978公顷,蓄积15.7立方米;
用材林面积9.2113公顷,蓄积387.3立方米;
经济林面积1.1037公顷,蓄积2.2立方米;
不划分林种面积5.5363公顷,散生木蓄积1.7立方米。
⑤ 按龄组(或产期、竹度)分
中龄林面积5.7880公顷,蓄积174.2立方米;
近熟林面积3.7211公顷,蓄积228.8立方米;
初产期面积0.5246公顷,无蓄积;
盛产期面积0.5791公顷,蓄积2.2立方米;
不划分龄组面积5.5363公顷,散生木蓄积1.7立方米。
⑥ 按优势树种(组)分
松木组面积5.5363公顷,散生木蓄积1.7立方米;
杉木组面积4.1659公顷,蓄积133.2立方米;
软阔类面积5.3432公顷,蓄积269.8立方米;
果树组面积1.1037公顷,蓄积2.2立方米。
三、拟采伐林木情况
(1) 拟采伐林地林木涉及行政单位及小班数量
项目拟采伐林地林木涉及玉屏街道办事处水春村、水尧村、时来村、建设村、拉岜村、板旺村,共1个街道办事处6个村,采伐小班104个。
(2) 拟采伐林地林木蓄积、出材量
项目拟采伐林地面积67.1379公顷,蓄积2223.2立方米,出材量1589.1立方米。
(3) 拟采伐林地林木起源
拟采伐人工林面积65.1873公顷,蓄积2221.6立方米(含散生木蓄积60.5立方米),出材量1588.1立方米(含散生木46.7立方米);
拟采伐天然林面积1.9506公顷,散生木蓄积1.6立方米,出材量1.0立方米。
(4) 拟采伐林地林木权属
拟采伐林地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涉及个人的林地面积56.4580公顷,蓄积2204.4立方米(含散生木蓄积43.3立方米),出材量1575.2立方米(含散生木33.8立方米),竹子814株;
拟采伐林地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涉及集体的林地面积10.6799公顷,蓄积18.8立方米(均为散生木蓄积),出材量13.9立方米。
(5) 拟采伐林地林木的森林类别
拟采伐国家级公益林面积16.2597公顷,蓄积799.6立方米(含散生木蓄积3.6立方米),出材量562.6立方米(含散生木2.2立方米);
拟采伐地方公益林面积17.8321公顷,蓄积347.8立方米(含散生木蓄积36.0立方米),出材量244.6立方米(含散生木28.5立方米),竹子814株;
拟采伐商品林面积33.0461公顷,蓄积1075.8立方米(含散生木蓄积22.5立方米),出材量781.9立方米(含散生木17.0立方米)。
项目拟采伐林地林木分编限单位、起源按森林类别统计见附表4。
(6) 拟采伐非林地林木情况
项目拟采伐有蓄积非林地林木1355株,蓄积112.9立方米,出材量87.6立方米。
四、符合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情况
项目建设对荔波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影响是客观存在的,减少了项目区现有林地面积、林木蓄积,降低了项目区森林覆盖率,但是由于项目区林地资源较丰富,项目区其它灌木林面积较多,森林资源有较大的晋升空间。因此,当地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森林防火、加强检疫减少病虫害发生,加强监管严禁乱砍滥伐,加强植被恢复,努力提高森林资源质量,力争把项目建设对实现规划目标造成一定影响降到最低。
五、使用林地定额情况
国家林业局下达我省的2015年度占用征收林地定额为5300公顷,使用方法为全省统一集中使用。该项目拟使用荔波县林地面积123.0601公顷指标,在国家林业局下达我省的2015年度占用征收林地定额中解决。
六、现场查验及公示情况
在查验过程中,未发现项目建设存在未批先占,无证采伐林木等违法行为。申请人提交的项目使用林地申报资料符合《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荔波县林业局于2016年1月19日至2016年1月25日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未收到本行政许可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的任何意见。
经审查,我局同意三都至荔波高速公路申报使用林地123.0601公顷,现将申报资料随文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