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基础信息公开 » 政策文件 » 部门文件

荔府办通〔2022〕226号 荔波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荔波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08 22:00:24 文章字号:[] 视力保护色: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2-4269025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2-12-08
文  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荔府办通〔2022〕226号 荔波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荔波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荔波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荔波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

(荔府办通〔2022〕226号)


各民族乡、镇人民政府,玉屏街道办事处,县各有关部门:

根据《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贵州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黔公开办发〔2022〕3 号)精神,结合机构改革实际,为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决定调整荔波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落实办法;研提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政策措施和年度工作重点;对全县政务公开工作作出具体安排部署,提出实施方案;协调各地各部门抓好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落实,并加强指导、督促检查;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  长:曹智辉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杨 青 县政府办主任

成  员:韦忠平 县委办常务副主任、县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县国家保密局)主任(局长)

潘晓婷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汪  超 县政府办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曾亚琴 县档案史志馆副馆长

莫华道 县发展改革和工信商务局副局长

覃盛芬 县财政局副局长

韦永才 县教育局副局长

莫珍居 县民政局副局长

莫映花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唐世兵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覃铭德 州生态环境局荔波分局副局长

何会顶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莫定言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王世军 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

覃国浩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王  伟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莫泽炯 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蒙忠贵 县司法局政工科科长

覃盛杰 县卫生健康指导中心主任

谢荣锡 县国资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李  铃 中国人民银行荔波支行副行长

吴天顺 瑶山瑶族乡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屈成西 茂兰镇党委副书记

罗燕广 小七孔镇党委副书记

柏宇芳 甲良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李永然 佳荣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范  媛 朝阳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统战委员

蒙建骨 玉屏街道党务政务服务中心专职副主任

阮跃伟 黎明关乡党务政务服务中心专职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政府办公室,杨青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汪超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三、工作规则

(一)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定期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由组长召集,也可由组长委托副组长召集。会议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全体或部分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单位人员参加。

(二)领导小组议定事项以小组名义印发会议纪要,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议定事项落实情况。

(三)一般性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必要时由办公室主任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达成一致意见并报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同意后,可以领导小组会议纪要等形式将意见印发各有关方面落实。

(四)各成员单位要明确1名相关科室负责人担任工作员,并将名单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工作员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推进和协调,及时完成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各项工作。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主动研究政务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积极参与领导小组有关工作,认真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各成员单位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荔波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6日

上一篇: 没有了
下一篇: 没有了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