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荔波县2021年度低保年度核查工作方案》 政策解读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1-1029596 | 信息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1-03-13 | |
文 号: | 是否有效: | ||
名 称: | 关于《荔波县2021年度低保年度核查工作方案》 政策解读 |
一、出台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民政厅 省财政厅 省扶贫办关于扎实开 展2021年度低保年度核查的通知》(黔民发〔2021〕1 号)和《黔南州民政局关于开展 2021 年度低保年度核查暨社会救助相关工作通知》文件精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充分发挥城乡低保制度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中的政策性兜底保障功能作用,切实做好我2021年度低保年度核查相关工作。
二、总体目标
按照中央、省、州、县经济工作会和农村工作会等有关会议
要求,紧紧围绕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目标任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坚持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的原则,扎实开展低保年度核查,切实做到“应保尽保、按标施保、动态管理、应退则退”。
三、主要内容
方案将原保障对象、新增申请对象、2020年1月以来退出保障对象、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重病重残人员、低收入家庭以及孤儿养育对象、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特困供养人员等纳入核查范围,严格按照城乡低保“三环节、十步骤”工作程序要求开展核查工作,坚持以家庭经济收入作为纳入或退出低保保障范围的核心依据,将所有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低保保障范围。对经核查家庭人均收入确实已超过低保标准且不符合低保渐退政策或超过救助缓退期的低保对象,按照动态管理要求退出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则退”。
四、出台意义
全面提高低保政策精准性,严格把握收入核查尺度,准确认定低保对象,合理确定保障待遇,做到低保对象精准、待遇公正。